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Ⅰ 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实行分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第十四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系统”中的“编辑投档单位模板”,“各级志愿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C级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一条 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详见学校当年发布的收费公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见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手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1556128;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Ⅱ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0二0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680
第四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我校招生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规则:按调档比例进档的考生,我校依照考生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规则安排专业,无专业分数级差。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系统自动分配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依据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制度,我校可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以内,艺术类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5%以内。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江苏省考生凡选测科目CC、必测科目4C、综合素质评价和技术科目合格以上者,均可报考我校
第二十一条 如我校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冲突,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为准。
第五章 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名称具印。
第二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五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条 2020级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为:文法财经类和理工外语类学费每生每学年23000元,旅游管理专业24000元,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2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800元,学生代办费按照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学校收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资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 029—62976824、62976812(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 710038
网 址: www.xcxz.com.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Ⅲ 西安财经大学院校代号是多少
西安财经大学院校代号是11560。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等12个学院。

西安财经大学院学科建设情况。
西安财经大学院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 3个省级名牌专业。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名,留学生60名。
以上内容参考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简介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西安财经大学
Ⅳ 西安财经大学咋样
西安财经大学就读是一番是非常不错的体验。
西安财经大学简称“西安财大”,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
1985年,西北贸易学校更名为陕西商业专科学校;
1996年,陕西商业专科学校、陕西财政专科学校、陕西工商学院合并为陕西经贸学院;
2001年6月,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
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国家、省部级专家37人,全国级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楷模等25余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
省级教学名师:于璐瑶、尚宇梅、胡碧、康萍、陈晓莉、薛小荣、丁巨涛、铁卫、张瑞年、刘小冬、周作斌、王佐。
Ⅳ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1招生简章
摘要
Ⅵ 西安财经大学和西安财经学院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是一个学校,西安财经大学前身叫西安财经学院。
西安财经大学(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西安财大”,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
其中国家、省部级专家37人,全国级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楷模等25余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西安财经大学
Ⅶ 西安财经大学
西安没有一所大学叫
西安财经大学
,只有一个西安财经学院,去年在甘肃录取的最低分是561分,我说的是文科的分数,你没说你是文科还是理科
Ⅷ 西安财经大学是几本
西安财经大学是一本。
西安财经大学在陕西是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西安财经学院是一本大学。
注:教育部门并没有说西安财经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西安财经学院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某大学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简称“西财”,坐落于世界历史名城古都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截至2018年11月,学院有5个一级学科、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学科。
陕西省重点学科: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财政学、经济法学。

(8)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其前身是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
1996年5月,经教育部门同意,陕西商业专科学校、陕西财政专科学校、陕西工商学院合并为陕西经贸学院。
2001年6月,经国家教委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
201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签署协议,共建西安财经学院。
2017年11月1日,陕西省教育厅根据有关要求,依据陕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考察评议意见,拟向教育部申报西安财经学院更名“西安财经大学”,并进行公示。
Ⅸ 关于西安财经大学
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