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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1-15 16:06:15

⑴ 华东师范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

对于师范生来说,想要去一个好的大学读师范,那么华东师范大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了。说到华东师范大学,相信大家都非常地熟悉,因为它是一所双一流的师范类学校,也是211和985工程的国家重点建设学校之一,想要进入这所学校大学学习是由门槛,不付出努力是不够的。那么,这所大学的招生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有什么招生方式呢?希望提供的以下答案给你参考,对你有所帮助。

保送生。华东师范大学的招生还包括保送生,但是保送生进入这所大学以后,不可以进行转专业,也就是说保送的是什么专业,接下来的大学都要学这个专业。这是保送生的招生门槛。

对于华东师范大学的招生标准,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

⑵ 求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抄http://www.yjsy.ecnu.e.cn/zsb/ssxx/cksmsql10.asp
http://www.yjsy.ecnu.e.cn/zsb/ssxx/ssmusql11.asp
虽然我不是很理解为什么现在要找2012年的,不过,这个是2012年华东师大各个院校的初试范围和专业目录
我一般都是直接到华东师大,招生信息,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里面找的~~~各种文件都有,蛮详细的。

⑶ 2016年 华东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钢琴系招生简章

1月1号就出了,网报从1月1到各考点现场确认之前。钢琴专业曲目一共4首,1首练习曲,1首复调,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中外乐曲,另外还有视奏1首。

⑷ 华东师大的免费师范生的要求

一、华东师大的免费师范生的要求,是必须签定《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二、《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原则,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高考分数,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高考分数;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不设级差分。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承诺如下:

1.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投档成绩高于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2.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鉴于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化学类、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测科目为2 B,必测科目为4 C 1合格;对选测科目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二十条 经学校考核认定获得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照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和学校发给获得资格考生的书面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 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⑸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提前招生批 录取人数有多少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职教招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为此,全体教职工在中职春招中应全力以赴,着重应突出以下四个转变: (1) 由完成任务转变为应尽的责任 (2) 由帮职业学校找生源转变为为自己的学生找出路 (3) 动员多数有个人兴趣、特长的学生就读 二、宣传到位,重点突出 社会、家长、学生对职业教育缺乏认识,这是目前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最大障碍。如何让家长和学生都认识到社会的需要和发展趋势,认识到分流工作的意义与作用,从而使他们自愿地走上职业教育之路,这是学校加强职教宣传的重点和关键。

二、 1、联合镇、村领导作好宣传工作 2、在春招招生过程中,所用的车费完全报销 3、一个指标都没有完成的,负责该班的所有人员,每人罚50元,同时只完成基本指标的50%以下,按每个学生50奖励,但2009-2010学年度内不能“评优选先”; 只完成基本指标的50%~59%,按每个学生100元奖励;只完成基本指标的60%~69%、70%~79%、80%~89%,按每个学生120元、140元、170元奖励;全部完成基本指标,按每个学生200元奖励; 超额完成基本指标的部分,按每个学生300元奖励。 注:1、奖金就高发放,教育局资金不足由学校补给。2、奖金总额60%奖给班主任,其余奖给包班zzzz科任教师。 4、对完成任务的班级,在当年绩效考核中,每人加3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人加1分,直接加在最后加分栏。 5、对完成率在40%~49%、30%~39%、20%~29%、10%~19%、1%~9%的,每人扣0.5分、1分、2分、3分、4分;一个未完成的,每人扣5分。 6、对招生工作有反宣传行为或者向非指定学校推荐生源的个人,将给予当年当季停止原工作,另行安排工作、建议市教育局调出本校、2010年下期不再聘用等处理。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七条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做好职教招生动员工作,必须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行感人。首先要怀着对每个学生与家长负责的态度,给予关爱,充分为学生的前途着想,不欺不骗,摆事实、讲道理、指出路。然后带学生和家长到部分职业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还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做到让家长放心、学生满意、把学生送到职业学校后,仍然继续配合职业学校和家长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但是,在做好分流学生的工作时,一定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⑹ 阳关高考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高考自主招生简章招生简章章什么时间出来

要是它是可以单招的学校 已经出来了,去他们官网查看

⑺ 华师大招生简章写明研究生学费每年一万,报考录取时未通知考生情况下该成两万每年,是否违法

招生简章你带了吗?可能一万只是学费,另外一万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吧,你再了解清楚一下先。如果那两万在发票上打的是学费的话,那么肯定涉嫌违法。

⑻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范围
招生省份和专业范围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1.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山西、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
文科
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物理
英语
文科
不限
物理学
理科
物理
历史学
文科
不限
教育技术学
理科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政治
化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学前教育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特殊教育
文科
不限
地理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2.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类
文科
不限
心理学类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公共管理类
文科
不限
物理学类
理科
物理
新闻传播学类
文科
不限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物理
哲学
文科
不限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科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物理
法学
文科
不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物理
社会学类
文科
不限
化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教育学类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学类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物理或化学
生态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9日-5月25日。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学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2.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4.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cn)公布。
5.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6.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分处理原则: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⑼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考生可破格入围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名单:全国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即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2020年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招生计划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学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学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组
哲学
不限
文科
15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暂定7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一类考生,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暂定于7月29日至7月30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考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并于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学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没有参与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下同。
综合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专业服从调剂将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者,参考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达不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学校将退档。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1.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2.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或其他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普通班,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空缺名额由表现优异的其他学生补入。
3.高质量国际交流。设立专项经费选派“强基计划”学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能力。
4.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提早选修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校鼓励“强基计划”学生深造,经学生申请、学校考核通过者即可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校系统考虑本硕博不同阶段的学术训练,以进阶式学术训练推动“强基计划”学生接受系统的研究方法训练和基于真实问题的课题研究,坚定学术志趣。
“强基计划”学生可依据个人兴趣和志向申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5.过程性支撑。学校以“强基计划”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引领,带动整体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四)招考信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华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邮编:20006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传真:021-626016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www.zsb.ecnu.e.cn
华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21-54344605,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⑽ 华东师范体育系2015年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由体育教育系、大学体育部、体育与健康研究所组成,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个博士后流动站、一个博士点和四个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非师范)两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中高等学校的体育师资和科研人员,社会体育专业主要培养在体育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出版机构、社会团体、各类体育经营场所、体育俱乐部及宾馆饭店康乐部等从事体育行政管理和产业经营工作的社会体育学高级专门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于体育事业的考生报名。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备注
体育教育(师范)
20
5000元/学年
文理兼招
社会体育(非师范)
20
5000元/学年
文理兼招
二、学制和课程设置: (一)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二)主要课程设置: 公共必修课: 中国革命史、马克思主义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军事理论、英语、计算机。 专业基础课: 学校体育学、社会体育学、体育史、体育心理学、体育经济学、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化学、体育教材教法、体育科研方法、体育锻炼与健康、体育商务、城市社区体育等等。 专业技术课: 田径、体操、球类、武术、艺术体操、健美操、舞蹈等等。 选 修 课: 专业选修课和有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等跨系选修课程。 三、报名录取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200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确定的报考条件。 (二)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身高: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6以上(含4.6);色弱、色盲等体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 凡报考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上海考生,均须参加有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具体报名、考试安排见《200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不参加当年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体育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专项技术二大项。身体素质考试为三个小项,具体项目有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专项技术考试为一项,由学生根据自己特长在市招办公布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中选取。 上海市考试院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划定体育考试成绩合格线,只有达到合格线的体育类考生,才能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 考生必须参加200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理皆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类文化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六、录取原则: 1、我校体育考试成绩的计分方法权重为:报考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专项技术的考生,计分办法是身体素质考试每项满分20分,三项素质的总分值为60分,专项技术考试总分值为40分;报考其它专项技术的考生,计分办法是身体素质考试每项满分25分,三项素质的总分值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总分值为25分。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体育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录取分数的基础上,按体育考试成绩60%和文化考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体育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6.3×4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校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电话:62233434 62232974,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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