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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1-19 14:38:06

⑴ 湖南中医药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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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湖南中医药大学怎么样

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湖南专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也属是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高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完整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多个学科门类、多种办学形式,是一所以教学为主体,集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高等中医药学府。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截至2018年6月,湖南中医药大学有含浦、东塘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93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该校下设18个学院、16个研究中心(所),开设24个本科专业,分属于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学校图书馆藏书109.7万册,线装古籍2.5万余册。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

⑶ 湖南中医药大学什么档次

湖南中医药大学,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高校,也是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中医药院校。
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成功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

中医学入选“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中西医结合、药学入选“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重点学科8个,校级重点学科20个。在2017年国务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位列榜单。

⑷ 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于几本大学

现在是一本了,以前是二本,12年改的

2012年2月22日,经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湖南中医药大学自2012年起调整至本科一批录取。

⑸ 湖南中医药大学有哪些专业

中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专科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
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
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护理专科
药学、中药学、中药专科
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
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英语、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
(七年制中医学专业在本科第一批录取)

●七年制中医学 (中医临床医学方向)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501
学制七年,毕业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所属学院:第一中医临床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临床诊疗技能,掌握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基本理论与技能,能熟练运用中医、西医理法方药处理临床疾病,能够从事中医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具有医学硕士水平的中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中医学(中医外科学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中医外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医学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针灸推拿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502
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针灸推拿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人体经络、腧穴的分布、功能及其主治范围,具备运用针灸、推拿方法治疗疾病的技能,毕业后能从事中医医疗、教学及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中医学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医院、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疗相关的单位。
●康复治疗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307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针灸推拿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现代康复治疗知识和专业技能,能从事康复治疗工作,为慢性病和伤残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服务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就业范围:医院、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康复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康复治疗相关的单位。
●针灸推拿专科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630108
学制三年
所属学院:针灸推拿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医学基础理论知识、针灸推拿知识和专业技能,能从事针灸推拿工作,为患者提供针灸推拿治疗服务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中医学概论、人体解剖学、组胚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西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外科学基础、西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伤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五官科学、经络腧穴学、刺法灸法学、针灸治疗学、推拿手法学、推拿练功学、康复医学、理疗学

就业范围:医疗社区、农村合作医疗与保健企业等与医疗相关的单位。
●中西医临床医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505

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技能,能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进行中西医结合诊疗,对常见急、难、重症进行救治和处理,能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医学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临床医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301
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医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医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人类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方面的基本技能,能从事医疗、预防、教学及医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医学检验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304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医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能力,毕业后能在各级医院、血站、妇幼保健院及防疫等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的高素质的医学检验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疾病控制机构、血站、医学实验室等医疗科研机构
●口腔医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401
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第一中医临床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医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口腔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方面的基本技能,能从事医疗、预防、教学及医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正常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与寄生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口腔颌面解剖学、口腔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预防医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医学影像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303

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第一中医临床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以及医学影像学的基本方法与技术,能从事临床医疗与医学影像诊断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正常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影像诊断学学、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技科、医疗器械公司、医药院校、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701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护理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医学和预防保健知识,系统掌握现代护理学知识与临床护理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社区及涉外医疗机构等部门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科研等高素质护理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正常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医学免疫学与病原生物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精神病护理学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医药公司、社区服务、保健服务、康复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护理专科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630201

学制三年

所属学院:护理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护理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的卫生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胚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中医护理学、精神病护理学、社区护理学等。

就业范围:各级医院、社区医疗和保健单位与卫生保健相关的其他机构。
单位。
●药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801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药品开发、生产、检验、流通和管理等领域从事新药研究、药理实验与评价、药物剂型与制剂的设计和制备、药物分析检验、质量鉴定、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以及医药营销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数理统计、医学免疫学与微生物学、解剖生理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药剂科、药厂、药品检验所、医药公司、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中药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802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药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中药开发、生产、检验、流通与管理等领域从事新药研究、中药材鉴别、中药成分提取、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检验、医药营销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高等数学、物理学、数理统计、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中医学基础、解剖生理学 、生物化学、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制剂分析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药剂科、药厂、药品检验所、医药公司、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中药专科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630302

学制三年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药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中药开发、生产、检验、流通与管理等领域从事新药研究、中药材鉴别、中药生产、中药检验、医药营销等方面工作的实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高等数学、物理学、数理统计、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中医学基础、解剖生理学 、中药学、药用植物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制剂分析等。

就业范围:中药开发、药品生产、药品流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检验机构、医院、药品管理等领域从事新药研究、中药材鉴别、中药生产、中药检验、医药营销、监督管理等。
●药物制剂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803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药物制剂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药物制剂及制剂技术相关领域从事研究、开发、工艺设计、生产技术改进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制图学、制药工程学、生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用植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物理药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生药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工业药剂学、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药剂科、制药厂、药品检验所、医药公司、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中药资源与开发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00806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中药资源分布、采收加工、成分提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毕业后能从事中药资源调查、保护、品质评价、中药材生产、开发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解剖生理学、中医学基础、中药学、中药生物技术、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植物生理生态学、中药化学、土壤肥料学、中药药理学、药用植物遗传育种学、中药新药研究与开发、中药资源学、中药材栽培学等。

就业范围: 与药物研究、中药栽培、开发相关的企业、药厂、药品检验所、医院药剂科、医药公司、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药事管理等其他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制药工程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081102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药制药及其工艺工程产业化技术等方面的科学原理、生产工艺技术、工程设计等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中药制药等领域从事新药研发、新工艺研发、生产工艺工程设计、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的专门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中医学基础、中药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工程制图、化工原理、药物合成、化工仪表与自动控制、制药工程原理、中药分离工程、中药药剂学、制药工程工艺设计、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制药环境工程概论、新药开发概论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制药企业、药物研究机构和设计院、药品检验所、医药公司、医疗机构、医药院校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生物工程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081801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生命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化的科学原理、工艺技术过程和工程设计等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在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微生物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工程制图、化工原理、生物工程、生物工程综合实验、发酵工艺原理、分离纯化工艺原理、生物药品分析、生物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制药企业、药物研究机构和设计院、药品检验所、医药公司、医药院校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食品科学与工程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081401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化学、生物学、食品工程、食品营养与安全、食品分析与检测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食品领域内从事食品与保健食品生产技术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程设计、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化学、食品营养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分析、发酵工艺学、食品工艺学、保健食品研究与开发、食品机械与设备、食品工厂规划与设计等。

就业范围:在与食品、保健食品相关的生产、销售、储运企业、科研与设计单位从事生产工艺设计、质量检测、新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经营管理等工作,也可在商检、海关、卫生防疫、食品检验、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行业管理部门及食品进出口公司等从事相应的工作。
●英语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050201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人文信息管理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掌握一定的国际贸易相关知识和基本的医药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医药、外事、教育、经贸、文化、科技、军事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语视听、英语口语、英语阅读、英语写作、英语语法、英语口译、英美文学、英美国家概况、中医诊断学(英语)、中药学(英语)、针灸学(英语)、医学理论(英语)、中医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等。

就业范围: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旅游等部门。

●应用心理学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071502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人文信息管理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受到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系统训练,掌握系统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良好的实践应用能力,毕业后能从事职业心理咨询、心理学教育工作、人力资源测评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实验心理学、西方心理学史、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中医心理学、心理咨询技能训练、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精神病学、心身医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事测评测评与甄选、组织行为学等。

就业范围:心理咨询专业机构、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社区服务、心理保健、康复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080605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人文信息管理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学科研究能力,能在各行业特别立足医疗卫生领域从事计算机应用、研究及开发和信息技术教育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线性代数、离散数学、概率统计、数字电子、计算机组成原理、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数据库原理、计算机语言(C、C++)、数据结构、算法分析与设计、编译原理、操作系统、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医学信息学等。

就业范围: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研制、开发、生产、营销,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微型计算机系统的组装、调试,小型网络系统的规划与设计,计算机教学等工作。
●市场营销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10202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人文信息管理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市场营销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掌握一定的医药基础知识,能从事市场营销及管理的工商管理学科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营销策划、药事管理、商务谈判、现代推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广告学、医药商品学、消费行为学等。

就业范围:药厂、公司、医药院校、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单位、以及市场营销与管理的有关联的单位。

●公共事业管理

教育部高校招生专业代码:110302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院:人文信息管理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医疗体制改革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能力,面向医院和医疗保险市场,能够从事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成本控制,医疗保险服务与卫生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设三个方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疗成本管理与控制及医疗保险。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经济学、卫生统计学、质量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精算学、市场营销学、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等。

就业范围: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社会保险及卫生行政部门等与医药相关的单位。

⑹ 湖南中医药大学是几本

湖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本高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34年的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57年成立湖南中医药研究所,1960年设立本科院校——湖南中医学院,1965年省中医药研究所整体并入,1972年重新分出恢复原建制。

1979年成为全国首批取得中医类研究生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学成建制并入湖南中医学院,1994年成为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的中医药院校。2002年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成功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

湖南中医药大学其他情况介绍。

湖南中医药大学坚持质量办学理念,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9812人、研究生3022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15个;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

学校还有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一流课程82门;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5个。建有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7个。

以上内容参考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

⑺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9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构建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建有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8门;获批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认定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团队5个。建有国家、省级科研平台69个,立项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318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88项。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计划、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五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由教育部进行统一电子注册认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录取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检监察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九条 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专业清”的原则)。具体程序为:将进档考生先进行第一专业志愿轮次的投档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轮次结束后,余下未录取的考生和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再进入第二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以此类推,逐一进行后续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轮次录取完成后仍有考生未录取、专业计划未完成的,则对未录取考生中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参照考生语数外总分及单科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5合格。实行高等学校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泰伦特助学金、颐而康•中针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刘习明奖学金、三真康复奖学金、广誉远爱心助学金、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金额范围分别为1000~80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五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编:08,E-mail:[email protected]。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zsjy.hnucm.e.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

⑻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余年的办学资源。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生物工程13个本科专业。

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9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形成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三级学科建设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20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参考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必要时需进一步核实,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对浙江省考生分段录取。第一段考生投档录取后,将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的, 则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第十六条 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八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址:http://xxxy.hnucm.e.cn/。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专门负责人员,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后续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院具体管理办法,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办

邮 编: 410007

联系电话: 0731-85381080 (兼传真) 85381219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xxxy.hnucm.e.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解释权归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2020年05月

⑼ 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贵校有什么要求吗

按照各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考生须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湖南中医药大学。

⑽ 湖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省内一本,省外二本

湖南省:湖南中医药大学在湖南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通常认为内湖南中医药大容学是一本大学。

省外:如果湖南中医药大学在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也可以说湖南中医药大学是二本大学。

育部门并没有说湖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湖南中医药大学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要根据所在省份(市)招生批次确定。

(10)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也是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高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完整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多个学科门类、多种办学形式,是一所以教学为主体,集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高等中医药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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