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壹』 不靠强基计划,考上华东师范大学有多难啊
不靠强基计划,
考上华东师范大学有多难,
不好说。
华东师范大学也是985。
挺难考的。
以2019年计,
文科629分,
理科622分。
『贰』 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入确认丞诺书上的网上报名号怎么填
摘要 进入报名系统网页,以考生本人信息,登录或注册“学信网”账号。请于4月28日前完成报名。
『叁』 强基计划怎么录取
强基计划高考要多少分?学马徐老师介绍,强基计划院校的简章很快就将公布,公布后就是报名了,而对于强基计划的条件来说,主要就是成绩的要求,因此家长朋友咨询,小孩到底要多少分才有资格报考强基计划呢?下面徐老师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强基计划高考要多少分
具体每个学校的要求都不会一样,按照自主招生入围比例为1:5,而强基计划很多认为是1:3,不管是1:5还是1:3,相对来说,都能够把分数预估出来。高校强基计划留给各省多少名次以上的学生则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计算:该省实际招生人数(往年惯例招生人数)— 本省计划招生人数(计划裸分线上人数)= 通过强基计划预期招入人数。当然这个公式可能有出入,但是也能大致推算出来一些参考数据。
以清华大学在山东招生为例,去年大约招生人数为150人,减去裸分人数70人,那么实际强基计划招生人数是80人。按照强基计划招生人数的1:3入围,因此,能够入围20年强基计划初审的人数为240人。按照裸分及报名人数来排,范围会有一些扩大,因此可以大概估略为800名左右都有机会。
假设山东分数为650分的位次为800名左右,那么办要达到了650分,就可能获得强基计划的考试资格了。其他的家长可以具体去进行估算,不懂的可以私信与我。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粗略的估算方法。我们认为,高校裸分线下20-30分的考生,在强基计划报名时,获得初审通过的概率相对较大。这可以算是一个平均的门槛,家长可以根据心仪的院校,查找出19年裸考的分数,根据小孩联考,校考的考核分数,综合评估一下是否有这个资格条件。
强基计划要不要报名
由于强基计划政策是为国培养人才,因此强基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前景一片光明,因此要不要报名,很多机构鼓吹强基计划不报白不报,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徐老师的建议是,强基计划确实是一次不错的机会,能够获得高考降分进入名校,同时也是国家重点培养的对象,但是不会适合所有的考生,徐老师有一些文章对这方面的一些分析,家长朋友可以翻阅一下。
简单的来讲,强基计划虽好,但是不一定适合所有的考生,好比,人参虽好,但是不一定适合所有的人,只有适合的人,那么才能发挥出强基计划的作用。比如,小孩对基础学科特别感兴趣,想要从事这方面更深的研究,那么,这类考生是强基计划政策下,首要适合的人选,并且将来也是国家重点培养对象!在国家科研领域发光发热!
通过以上的分析,想要具体知道强基计划高考要多少分,还需考虑的条件有许多,除了以上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因素,比如,强基计划是头一年,熟知强基政策的家长的基数,以前专业方面有多少考生是愿意报名等等,不能明确的估算出具体分值,徐老师的建议是,达到580分以上的考生,都是建议进行强基计划报考
『肆』 2020年和以往有所不同,各大高校招生发生了哪些变化
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874万,考研报名人数达到341万,全部都是历史新高!
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增长形势逐渐下滑,再加上本次疫情影响,导致春招推迟、各类考试全部延迟,部分校招也改成线上进行。
这一切都迫使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将会面临巨大的压力。

2020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
『伍』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 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及平行志愿情况下投档不退档的计划需求。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 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考分数。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
2.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3.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修科目必须达到B B,必修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选修科目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两门选修A+可加4分)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第二十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 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强基计划招生政策执行。
2. 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4.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执行。
5.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6.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
第二十三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方式进行招生, 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没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www.ecnu.e.cn;招办网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05,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陆』 重磅!高校不再自主招生,“强基计划”来了!
重磅消息!2020年起高校不再自主招生。

6.强基计划对于极少数具有突出特长的学生有什么特殊考虑?
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7.为什么将强基计划的高校考核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后?
强基计划的高校考核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后,是因为高考成绩在强基计划录取中将起到两方面重要作用:一是作为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强基计划取消了竞赛证书、论文、专利等作为入围高校考核条件的做法,以学生高考成绩作为依据。二是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强基计划改变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的做法,高校将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体现对学生更加全面综合地评价。其中,高考成绩的占比不得低于85%。
8.强基计划在人才培养上有什么新举措?
强基计划将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是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培养。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二是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三是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9.如何确保强基计划招生的公平公正?
强基计划将进一步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建立更高水平的公平保障机制。一是严格高校考核。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高校考核,笔试、面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公示。规范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加强违规违纪查处。将强基计划纳入巡视和督导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强基计划和原自主招生有哪些区别?
一是选拔定位不同。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而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二是招生专业不同。自主招生未限定高校招生专业范围;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安排招生。 三是入围校考的依据不同。自主招生的入围依据主要是考生的申请材料;强基计划的入围依据是考生高考成绩,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四是录取方式不同。自主招生采取降分录取的方式,最低可降至一本线;强基计划将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85%)、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体现对学生更加全面的考查。五是培养模式不同。相关高校对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培养方式上未作特殊安排;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将实行小班化、导师制,并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实现招生培养良性互动
更好的培养模式,让人才发挥更大作用。
『柒』 华东师范大学有没有特招生
当然有,根据华师大招生简章,华师大除高考以外,分别有保送生、强基计划、综评录取、艺体特长生等特殊招生政策,如下:

『捌』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考生可破格入围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名单:全国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即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2020年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招生计划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学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学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组
哲学
不限
文科
15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暂定7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一类考生,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暂定于7月29日至7月30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考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并于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学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没有参与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下同。
综合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专业服从调剂将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者,参考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达不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学校将退档。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1.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2.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或其他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普通班,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空缺名额由表现优异的其他学生补入。
3.高质量国际交流。设立专项经费选派“强基计划”学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能力。
4.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提早选修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校鼓励“强基计划”学生深造,经学生申请、学校考核通过者即可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校系统考虑本硕博不同阶段的学术训练,以进阶式学术训练推动“强基计划”学生接受系统的研究方法训练和基于真实问题的课题研究,坚定学术志趣。
“强基计划”学生可依据个人兴趣和志向申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5.过程性支撑。学校以“强基计划”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引领,带动整体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四)招考信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华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邮编:20006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传真:021-626016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www.zsb.ecnu.e.cn
华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21-54344605,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