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
⑴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情况
一、浙江传媒学院招生计划,各省不同。如对广东省的招生计划:

二、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江南名城桐乡市。学校总占地1286亩,总建筑面积近61万平方米。其中,下沙校区占地786亩,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桐乡校区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学、艺术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交互媒体技术”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和3个省优势专业;开设本科专业37个,其中艺术类专业18个。学校于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获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⑵ 浙江传媒大学2019年文科录取分数线
高校对不同省份的录取分数线是有所差别,不同省份录取分数线和招生人数都有差别,还是要看你是哪个省份的学生
如果问题可再次咨询猎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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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2019年浙江传媒大学分数线是多少
2019年浙江传媒大学分数线是432分。
录取原则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专公正”原则,对考属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规定执行。

浙江传媒学院(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Zhejiang)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
学校的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由浙江广播电视学校和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
学院下沙、桐乡两校区总占地1305亩。下设13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有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职员工1200多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4000人,研究生近140人。
⑷ 浙江传媒学院的学费高吗一年总共大约要多少啊
浙江传媒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同,个别专业收费较高。
各学院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所有专业学费均为10300元/年;

报考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认真核对。
(1)初试报名: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报名网址(网址:bm.cuz.e.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https://www.artstudent.cn/sch/11647.htm)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同一类别下最多可选择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网上缴费后不得再修改)—→网上缴费—→打印“初试考试准考证”—→准时参加初试。
(2)复试及三试报名(除表演专业外):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报名网址(网址:bm.cuz.e.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https://www.artstudent.cn/sch/11647.htm)后,按系统指示核对信息,选择专业—→打印“考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3)表演专业初试、复试和三试为同一张准考证,进入复试、三试环节的考生无需网上报名,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相关公告。
注:①考生初试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同一类别下最多可选择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②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报、错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凡参与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浙江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规定。
2.考试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手续的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考试要求的相关证明及材料到相应的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于考前在专业考试准考证指定位置张贴一寸正面免冠照(每报考1个类别1张),无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
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身份信息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浙价费〔2018〕32号)规定,我校各类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省外考点每人次216元;杭州考点每人次18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1.表演专业
初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台词(自备材料);形体(自备)
复试(面试):台词(指定材料);声乐(自备)
三试(面试):命题表演:1-3人指定片段表演(含2分钟内人物形象塑造阐述);特长展示(自备)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初试和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最终专业成绩以三试成绩为准。
类别一: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表达
三试(面试):指定材料表达;即兴口语表达
注:1.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2.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表达;才艺展示(语言类或声乐类,限2分钟以内)
三试(面试):指定文学作品朗诵;自备动画片或影视剧台词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限2分钟以内);指定电视片解说
注:1.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2.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朗读;才艺展示(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限2分钟以内)
三试(面试):仪态展示:站姿、走姿;景物介绍(自备材料,限2分钟以内);命题演讲
注:1.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2.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类别二: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与主试教师交流;指定英文材料朗读
三试(面试):汉语、英语新闻播报;即兴表达(英文命题演讲)
注:1.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2.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类别三: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创意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创意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类别四:
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分镜头创作(绘图文具自备);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新媒体、视觉制作技术、计算机基础等)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命题拍摄脚本创作;影视作品分析(问答题形式)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3.摄影专业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
摄影画面描述:根据某段诗句或文学作品,用文字描述一个摄影画面。要求所描述的画面与所提供的诗句或文学作品内容吻合,具有摄影画面的特征。
摄影作品分析:根据一组专题摄影作品及其背景资料,写一篇文章,从摄影语言应用的角度对这组专题摄影作品进行分析(不可写成图片说明或故事梗概)。
图片说明:仔细观察、分析摄影作品,并结合英文提示,分别为每幅作品写出图片说明。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类别五:
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艺术等)
复试(面试):专业素质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有关专业素质的问题);图片分析
三试(笔试):故事创作(A:文字创作形式,或B:绘画创作形式,考生在三试系统报名时提前选定其中一种形式。)
A:文字创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文字表达、故事构思能力,只能选择小说、散文及剧本文体中任一文体;
B:绘画创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绘画造型功底、将文字转化为画面的能力。考试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生根据要求采用单幅或多幅形式表达指定内容,绘画技法不限,但不得以漫画形式表现,画具自备。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类别六:
1.录音艺术专业
初试(笔试):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艺术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只限器乐、声乐,乐器自备);听音模唱;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听音;声音科学常识;影视声音设计;声音作品分析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⑸ 报考浙江传媒学院有什么要求
招收具备以下条抄件的学生:
1、近三年来参加普通高考的成绩总分不低于组档线80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总分不低于组档线50分。
2、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参加高职单考单招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总分在220分以上者可凭毕 业证书报读对口专业。
3、报名者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5)浙江传媒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师资力量
截至2019年2月,全校教职员工总人数1286人,其中正高职称106人,副高职称284人;全国优秀教师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2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5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8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3个。
⑹ 2019年 浙江传媒大学分数线
2019年浙江传媒大学分数线是422分,浙江传媒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学校的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
由浙江广播电视学校和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
截至2019年3月,学院下沙、桐乡两校区总占地1305亩,下设13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有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职员工1200多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4000人,研究生近140人。

录取计划:
1、学校申请的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⑺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院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部 委 码:11647
二、杭州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桐乡乌镇校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邮政编码:314500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录取原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三)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规定执行。
(五)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
1.学校申请的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投档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按投档总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语文;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数学。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方式。
6.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学业水平测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其中实行专业组平行投档的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等新高考改革省份,专业调剂录取只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8.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115分以上(含)。
9.中国语言文学类实行大类招生,含汉语言文学、秘书学2个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之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评实施专业分流,第二年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10.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高考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8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一档多投”和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0个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5.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0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6.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7.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高考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浙传华策电影学院学生不得转出至其他二级学院各专业学习。
七、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八、考生报考专业就读校区可查看我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简章》。
九、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学校招生各专业(类)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考生可查看我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简章》,如有变动按2020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2600 86832630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杭州下沙校区)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桐乡乌镇校区)
招生网址:https://zsw.cuz.e.cn
学院网址:http://www.cuz.e.cn
十二、本章程由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注释①: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全国计划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分省计划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对于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例如2019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等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自主招生控制线为准;浙江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第一段线分数;广东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高分优先投档线。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和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为准,如未给定参考分数的省份,参考分数=(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注释②:
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音乐表演(器乐)招生器种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二○年七月六日
⑻ 浙江传媒学院的招生条件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管理部门监督体制,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专业性质需要,艺术类各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摄影(含图片摄影、电视摄像)/摄影摄像技术、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3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5厘米、女身高165厘米以上;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2厘米、女身高160厘米;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按1:1.1。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4)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
(5)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10分(含)以上;凡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4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管理)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6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数学)6:4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录取原则:黑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6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浙江、四川等省承认省联考成绩,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北京、黑龙江、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9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四川、湖北、河北、福建、江西、安徽和新疆等省承认省联考成绩,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高考录取单科成绩要求:
①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的考生,本科专业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6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校其他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高考数学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可上下浮动。
(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广电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美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8、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考试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⑼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详细情况请查看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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