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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

发布时间: 2022-02-05 08:33:49

Ⅰ 江苏科技大学招生问题

你好,我是10级江苏科技大学的学生,你的分数报考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对于我校的王牌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就很难,具体详情请登录本校网站查询!

Ⅱ 江苏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公办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289,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长山校区: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路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科技大学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科技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普通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成绩认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我校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江苏省采用投档成绩与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设置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0、0”。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第二十一条 同分考生处理: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江苏省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外语、数学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优势学科上浮10%)、农林类2500元、体育类5300元预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计算年度学费,于下学年开学初结清。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生/年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26400元/生/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26400元/生/年

3.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出台了一系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起完善的“奖、贷、助、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具体资助政策和措施有:

一、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人民奖学金(500元-3000元不等)、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志远励志奖学金(1000元-2000元不等)等奖助学金,另设伯藜助学金(5000元/人)、西部助学计划(4000元/人)、明波奖学金(5000元/人)等企业奖助学金30余项,用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校每年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交纳学费的学生,如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大学生、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可以根据困难程度申请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三、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生工作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大学生参加劳动获取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见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ust.e.cn/。

第二十七条 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录取考生在高职院校学习。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

邮政编码:212003

咨询电话:0511-84401065

招生传真:0511-8442817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511-84451566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just.e.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科技大学

2020年6月

Ⅲ 江苏科技大学招生代码

2011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 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三)国防生招生

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644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五.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80分以上。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网址:http:// xsc.just.e.cn

Ⅳ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1-84401065
咨询网站:202.195.195.145
邮编是212003
我也是这届考生,希望能帮到你~~

Ⅳ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啊

教育部门并没有来说江自苏科技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江苏科技大学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

江苏科技大学在江苏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本大学。

如果你不是江苏考生,江苏科技大学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江苏科技大学是二本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江苏船舶与海洋类高校协同发展联盟牵头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前身是1952年第一机械工业部船舶工业局筹建的新中国第一所造船中等专业学校——上海船舶工业学校。

1999年江苏省江海贸易学校并入。200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与学校合并。2004年学校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

Ⅵ 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的联系电话,QQ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环城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03
电话:0511-4402362
传真:0511-4448290

Ⅶ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办电话多少

我觉得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的宿舍条件非常的好,和张家港校区的宿舍条件是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

Ⅷ 我要调剂,可为什么江苏科技大学研招办的电话老打不通

我也遇到这种情况了,要么打不通无人接听要么正在通话中,这说明他们把电话线拔了,调剂申请的人太多了,最好还是直接去现场了解情况。

Ⅸ 江苏科技大学的招生号码是什么

江苏科技大学的招生热线是0511—844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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