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简章
⑴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93,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江苏南通崇川区通京大道999号
第四条 学院面向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等18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南通大学监督检查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xlxy.ntu.e.cn)查询。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招生计划总数的0.5%,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我院普通类(除艺术类)各录取批次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C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艺术类考生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三)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四)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五)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江苏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根据选测科目等级、辅助投档分排序,再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再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
江苏省外考生:先以投档分,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按下列方式计算:投档分=高考文化总分+省专业统考总分。
投档分相同时,根据艺术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四)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我院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七)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院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一)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281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 号)文件精神,学院住宿费为每人每年 500元至 1200元,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具体申报评选办法参见http://aid.ntu.e.cn。
第十七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 号 邮政编码:226007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xlxy.ntu.e.cn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与就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⑵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怎么样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还是挺不错的,是一所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始建于1999年2月,前身为南通医学院杏林学院,2004年5月在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和南通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南通大学后,更名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学院以启东校区为主体办学校园,校区坐落于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临黄海,比邻上海,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建设生态式、花园式、数字式、海景式校园为目标,规划总面积近1200亩。
学院教师硕博学历占比88%,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等省市级科研项目,在省内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中成绩优异,教育教学成果丰富。

完善的助学体系:
学院建立由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和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构成的助学保障体系。学院设有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实行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育人。
帮助学生配备人文科学素养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建立各种学习合作小组、科技创新小组、兴趣爱好小组、创业工作室等,形成富有特色的助学成才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⑶ 请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的招生电话是多少啊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办学校区: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
(原外环东路999号)专(省属内招生代码1838)
江苏省启东市南海路1号(省内招生代码1851)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五年
招生人数:1790人(省内招生代码1838)
1200人(省内招生代码1851)
⑷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简章上说会计系的文凭与南通大学商学院相同,是真的吗
本二的不同不是真的,与南通大学本一,证书上是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的章
⑸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办电话多少
这是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的招生电话:0513-85015987。一般一个学校就是一个招生电话,不同校区,高考招生电话是统一的。
⑹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具体怎么样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该学校具备高效的管理机制、完善的助学体系、丰富的校园文化。
1、高效的管理机制——学院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灵活,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建立健全一系列以人为本、科学有效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制度,构建形成完整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网络。
2、完善的助学体系——建立由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和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构成的助学保障体系。
学院设有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实行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育人。帮助学生配备人文科学素养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建立各种学习合作小组、科技创新小组、兴趣爱好小组、创业工作室等,形成富有特色的助学成才体系。
3、丰富的校园文化——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发挥多学科、综合性强的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科技实践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及创新创业能力。

学校历史:
学院始建于1999年2月,前身为南通医学院杏林学院,2004年5月在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和南通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南通大学后,更名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学院以启东校区为主体办学校园,校区坐落于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临黄海,比邻上海,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建设生态式、花园式、数字式、海景式校园为目标,规划总面积近1200亩。
学院医学类专业目前在崇川校区办学,崇川校区坐落于“中国近代第一城”、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江苏省南通市。校园内鸟语花香、小桥流水、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陶冶情操、放飞梦想的理想家园。
以上内容参考: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简介
⑺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费
2020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费并未公布,而是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2019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费回:人文社科类学费为答14000元;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嵌入式培养学费为17000元;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学院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

(7)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招生要求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江苏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根据选测科目等级、辅助投档分排序,再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再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
江苏省外考生:先以投档分,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⑻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的招生情况如何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首批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杏林学院共享南通大学优质的师资和教学、科研、生活实施,公有优势和民办活力得以充分发挥和优化组合。今年杏林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科新生3091人,其中在江苏省招收2119人,在上海、重庆、山西、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17个省、直辖市招收972人。在江苏省内使用1838和1516两个招生代码,其中1516代码针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专业都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或南通大学优势专业。杏林学院学生的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考研、出国(境)留学等政策。
⑼ 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能考研么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能考研。
2、只要是本科毕业生就可以直接报考研究生。报考研究生没有本科学校的限制,自己根据备考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报考。
3、查看报考学校官网公布的硕士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即可了解。
⑽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我是南通大学09届的新生,据我了解,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比较强的是医学类的,今年杏林学院临床医学分数线在江苏达到329(本二也只有326)所以我想如果你学医的话,学习氛围应该是蛮好的。至于宿舍,如果你运气好会被分到学生公寓,那里环境会很好,如果不幸被分到宿舍那……我只能住你好运了……新校区全是公寓,其他校区有宿舍的……
其实只要不是名牌学校,师资力量是差不多的,关键还是靠自己吧……
男女比例的话,不同的学科是不一样的,我想这个不重要吧。
杏林学院是本三,如果你以后读研的话就可以把本三的帽子甩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