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网
㈠ 2020年河南科技大学什么时候发录取通知书
2020年河南科技大学本科一批的录取工作于8月23日结束,所以录取通知书会在23日之后陆续邮寄。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
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高考录取通知书一般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发放,本省录取通知书隔日即可送达,外省市3-5天可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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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科技大学新生报道须知:
一、报到时间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专升本新生须同时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于9月20日—9月21日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三天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科请假。未请假或逾期未报到超过2周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校将不再受理此类学生提出的报到要求。
二、报到地点
1、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校区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报到手续;若上述证件丢失,须出具有关证明;对于准考证丢失者,应于报到前到所在地市级招办补办,并张贴录取通知书同底版照片。
2、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内(请新生不要提前报到),学校在洛阳火车站(注:不是洛阳东站)和洛阳龙门高铁站分别设有免费迎新生接待站,若自行乘坐交通工具,请参考下表提示的公共交通路线到达录取学院所在校区。若自驾车可用高德地图或网络地图搜索录取学院所在校区。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新生分专业收费标准》。其中住宿费1000元为预存费用,住宿费按照新生通过网上自选宿舍标准收费,未能成功在网上选取宿舍的按学校预分宿舍床位标准收费;教材费为预收费用,入校后按照实际使用教材费用,多退少补。
四、缴款方式
我校各项费用的缴纳采取银行划扣方式进行,新生须按照《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新生分专业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总额,于报到前7日将费用总额存入随通知书一起寄发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中(请至少多存1元作为账户余额),并及时修改密码。
学校将在新生报到前7日内完成各项费用的划扣。如果费用划扣未成功,学生可在9月20日后通过“我i科大”APP中的“财务收费”功能自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财务收费”功能—菜单—“已缴费查询”—选中一条收费单查询、下载电子票据。
㈡ 河南科技大学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各部复门联系电话制http://www.haust.e.cn/contact.html
河南科技大学 中国·洛阳 西苑路48号 邮编:47100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㈢ 怎么查河南科技大学录取专业
登陆河南科技大学的网站,点招生就业,录取查询;或者打电话
㈣ 河南科技大学会计学
往年本专业的录取分只是比二本线高出一点点,如果今年河南二本线520左右,就很有希望,我是这个学样09届毕业生,有好几个朋友是我们学校会计专业的。
你也可以打我们学校招生就业处的电话问下: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
邮政编码:471003
工作电话:0379-64270929(兼传真)
咨询电话:0379-64160736、64160726、64160730、64160735
(开通时间:5月8日-8月8日)
网 址:http://www.haust.e.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㈤ 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内西苑路48号容
邮政编码:471003
工作电话:0379-64270929(兼传真)
咨询电话:0379-
64160726(常年咨询)
64160730
64160735
64160736
㈥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2020年招收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西苑两个校区学习。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等。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办法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区、市),学校录取原则如下:
(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为1B1B及以上、五门必测科目为合格。
(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学校2020年本科各专业每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各专业44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50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5500元/人、艺术类各专业8000元/人,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实行学年学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每年18000元/人,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
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㈦ 河南科技大学2015新生在哪个校区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科技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
2. 学校代码:10464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4. 学习地点:根据学生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三个校区(西苑校区、周山校区、开元校区)学习。
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7. 办学特色: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现有31个学院,9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8. 证书颁发: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河南科技大学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河南科技大学今年有部分本科专业仍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河南科技大学按专业类招生的有:法学类(含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专业、生物技术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信息工程专业),建筑类(含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专业、生物制药专业),植物生产类(含农学专业、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动物医学类(含动物医学专业、动物药学专业、动植物检疫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不限高考语种,其他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4.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理工、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分类录取。
2.河南科技大学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文史、理工各专业录取方法:
(1)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3)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排序(不含内蒙古)。对于同分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方法:
(1)报考河南科技大学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河南科技大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河南科技大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河南科技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河南科技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其他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
(5)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河南科技大学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分别为:艺术类各专业57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45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3700元/人;文史类各专业3400元/人。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仍实行学年学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每年15000元/人;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
住宿费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河南科技大学,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河南科技大学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邮政编码:471023
咨询电话:0379- 65627020、65627021、64270929
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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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
2. 学校代码:10464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4. 学习地点:根据学生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四个校区(西苑校区、景华校区、周山校区、开元校区)学习。
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目前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授权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
7. 办学特色:学校是一所工科特色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具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10大学科门类。
8.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 计划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 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以免带来入校后学习上的不便。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国防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4. 男女生比例:除国防生外,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提档比例:我校按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3. 学校按照“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4.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在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分以上(含5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8.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四、收费标准
1.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其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
2.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困难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进行资助。
五、其他
1. 河南科技大学与英国东伦敦大学(网址:www.uel.ac.uk)、赫特福德大学(网址:www.hert.ac.uk)联合举办合作办学本科教育。该批学生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位证书。学生在校期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英方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英方学位和文凭。
2.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该学院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林业学校,地址: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录取的学生在林业职业学院上课,学生毕业后颁发河南科技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林业职业学院XX专业学习)。
3. 河南科技大学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
邮政编码:471003
工作电话:0379-64270929(兼传真)
咨询电话:0379- 64160726(常年咨询) 64160730 64160735 64160736
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