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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招生

发布时间: 2022-04-15 20:09:02

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武汉区别是什么

1、办学地点不一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办学地点在首都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办学地点在湖北省会武汉。

2、办学规模不一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办学规模小,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办学规模大。

据两校的官方网站数据显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现有16个学院、41个本科招生专业,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

3、学校排名不一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排名高。

据权威大学排行榜显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排名在全国大学排行榜中比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低60名左右。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在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办学历史较短,在2005年中国地质大学分为北京、武汉两地独立办学后才发展起来的。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网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学校网址:http://www.cug.e.cn。
第四条 学校分为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南望山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未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
第五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六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
第九条 各学院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特殊类型招考等工作。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力。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20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20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这两个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这两个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45000元人民币/年,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加元/门*15门课程=4.5万加元,生活费年约1.2万加元,仅供参考,以滑铁卢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三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4500元人民币;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须完成两校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同时满足两校授予学位要求,可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滑铁卢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55000元人民币/年,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学年可到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习,按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为4.7万美元/年,生活费年约1.5万美元/年,仅供参考,实际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四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5850元人民币/人,学生如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学费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第二十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类),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到专业(类)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
第二十五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
地质学类(含国家理科基地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
地质类(资源能源)包含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
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地球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工程方向);
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与信息类)包含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海洋科学类包含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
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
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自动化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
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
地理科学类包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测绘类包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地质学类(菁英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
地球物理学类(菁英班)包含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按专业招生。
第二十八条 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ug.e.cn,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文件要求制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211里算什么水平值得报考吗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211里算上游水平,值得报考,特别是地质专业全国第一。

中国地质大学创建于1952年,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等校的地质、工程等系科合并组建的北京地质学院。于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文革时期外迁。1975年整体迁至武汉,更名为武汉地质学院。

1987年,国家教委批准武汉地质学院更名为中国地质大学,在武汉、北京两地办学,总部设在武汉。2000年,进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2006年,教育部、原国土资源部签署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协议。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29人,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11人(长期项目8人、青年项目3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80人(特聘教授20人、讲座教授16人,楚天学子44人)。

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9人。

5. 往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湖北省内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过重点线15分

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分数线是多少呢

所以说现在高考生的毕业季,很多学生都有自己理想的大学,那么中国地质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呢?每年中国地质大学的分数线是什么呢?中国地质大学事实是位于武汉每年的分科也是分文理的。中国地质大学也是属于教育部直属的,国土资源部共建的一所大学,可以说师资力量是非常的雄厚,并且官网的数据每年也是比较高的。

三、到官网寻找

如果实在不确定自己是否能上这个学校,一定要打官网的电话询问他们每年的情况,官网会给出你一个比较准确的答案。如果官网说你可以试一试的话,就说明你这个成绩还是有可能上这个学校的,但是如果官网推荐说不适合报考这个学校,即使放在第一志愿也是上不了的。

7. 中国地质大学地质学在湖北省为什么人招那么少

你好同学这不是在湖北省招的少,教育部直属院校招生计划基本在每个省份都是一样的,比如说中国地质大学因为办学规模不是很大,基本上每个专业在每个省份至招生两个人,全国三十几个省份下来也就是60人正好是两个班,是这样的!

8.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跟武汉有什么区别

一、院系设置不同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截至2019年3月,该校拥有17个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正在招生。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截至2018年10月,中国地质大学下设19个学院,在65个本科专业招生。

二、学科建设不同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截至2016年12月,该校拥有2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涵盖8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3个硕士学位一级授权点 ;

11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点,13个博士学位一级授权点,59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点,17个工程硕士领域和MBA、MPA等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后流动站。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截至2018年10月,学校有8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具有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

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艺术硕士(MFA)、法律硕士(J.M)、资产评估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等10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包含14个专业工程学领域。

(8)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招生扩展阅读:

中国地质大学的历史沿革:

1954年后陆续迁入北京西北郊学院路新校址。

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重点院校。

1966年至1970年的5年时间中,学校停止招生。

1970年迁出北京,在湖北办学。

1975年迁址武汉,暂时更名为为武汉地质学院。

1978年,在原北京校址设立北京研究生部。

1987年,国家教委批准原武汉地质学院更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总部设在武汉。

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2000年2月,学校由国土资源部划归教育部管理。

2005年3月,大学总部撤销,武汉、北京两地独立办学。

2006年10月,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签署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协议。

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0年9月,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签署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协议。

2011年9月,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019年7月,入选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

9.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各专业录取是否有身体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专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属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部分专业对色觉有要求,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分专业体检要求[http://zhaosheng.cug.e.cn/info/1033/2169.htm]

10. 我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防生什么时候录取

经教育部、总政治部批准,今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河南、河北、江西、云南、海南、陕西等10个省(区)招收80名国防生,招生专业为测绘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数学与应运数学等,所有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一、报考条件

● 报考对象必须是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符合保送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思想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 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2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无传染性疾病。

二、报考及录取办法

● 填报志愿:考生应按生源所在地有关规定在提前批次志愿栏内填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防生”和相关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 政审、面试、体检: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凡未参加或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 录取: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同等条件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优先录取。

● 复查复审:新生入学后,由高校和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查复审,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高考成绩、身体状况等,合格者取得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按普通高校和军队院校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由高校按规定转为普通本科生;未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待遇及义务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中国地质大学本科生同等待遇,享受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左右),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在校期间接受广州军区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双重管理,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政训练,毕业时达到培养目标者,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军队干部。

四、就业与深造

本科毕业时,由军队统一派遣。其定职、授衔与军队院校相关培养层次的毕业学员享受同等待遇。国防生本科毕业当年,经军队批准后,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

国防生是提前批录取的啊!应该已经完成了!不知道你的体检标准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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