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6招生章程
❶ 南京工业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开始了!!!
五、2008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招生对象
形式
学制
学费
学历
技能
1
应用化学
本科(四年制)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历
全日制
四年
5170
1800
2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四年制)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历
全日制
四年
4800
2180
3
信息与计算科学(JAVA软件工程师)
本科(四年制)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历
全日制
四年
5170
4800
4
信息与计算科学
(软件测试工程师)
本科(四年制)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历
全日制
四年
5170
4800
代办费:500元/年
住宿费:按实收取 详见通知书
报名注册费:50元
六、报名手续
凭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当年高考成绩单、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 ,以及必须本人填写和签名的报名表。
1、可携带以上证件直接到我院自考招生处报名(本人可来我院填写报名表)。
2、外地的学生携带以上证件可在当地招生处报名,亦可直接邮寄到我院自考招生办公室。
3、可网上报名,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到我院自考办。
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为止
开学时间:见通知书
咨询电话:13770733935咨 询QQ:981544040
报名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南京工业大学
邮 编:210009
乘车路线:由南京火车站、中央门汽车总站乘 32 路至青石村下,或乘 1 、33 、35路在公交总公司站下,即可至新模范马路。
❷ 江苏省2o16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能祥细说明吗
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类似,是高考录取的一种形式。综合平均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校不同,综合评价录取的学校是省属重点学校,而高校自主招生是全国范围内的985及211重点大学。
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申请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14号),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在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内容须包括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时,要合理控制学生数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考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将准予测试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确认入选名单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得笔试,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尤其在命题、测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
6月22日前,经本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入选考生志愿填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五、投档与录取
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总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使用“其他类”计划择优录取。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对满足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试点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畅通考试录取结果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测试、录取等各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发布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综合评价录取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❸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费
2020年南京工业来大学浦江学院学费:源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嵌入式培养类专业17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5000元/年(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住宿费:1500元/年。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南京工业大学2016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1合格,选测科目CC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❹ 南京工业大学专转本的问题
强烈建议你考专转本!
关于2009年专转本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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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省教育厅通知,2009年的“专转本”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报名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学生:
一、专转本接收院校及计划
1.2009年“专转本”规模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2000人,安排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
2.专转本接收计划由各本科院校报教育厅,由教育厅审核后下发。
3.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二、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统一招生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2007级)、三年级(2006级)的在籍学生。
三、报名
1.2009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报考“专转本”的考生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可填报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和一个服从其他相近专业志愿。
2.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无不及格课程(接省厅最新通知);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报名资格审查: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时间:3月24日至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补报。
5.考生向推荐高校申报并填写报名表一份。
四、考试
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专转本”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选拔办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5月9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1.各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2.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3.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六、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七、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转入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独立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本校专转本报名办法:
1、报考专业:自今年起报考“专转本”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2、考生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报考“专转本”的考生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可填报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和一个服从其他相近专业志愿。
3、系部应对学生的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2009年专转本学生审核报名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所填各学期成绩应仔细进行核对并盖章。
4、报名日期:3月24日—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请考生将报名表(一份)、报名费、考试费交教务处夏老师处。
5、报名表(一份)应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要涂改。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要填写可以方便联络的有效地址及电话。
6、预收报名费、考试费、拍照费、考试交通费等合计200元(多退少补)。
7、各报名考生应在3月31日下午1:30—4:30到教务处拍照并核对报名信息与签名。
8、报名表、审核表、招生计划表见附件,由学生个人下载。
九、2009年专转本报名流程:
1、考生自己上校园网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可参考样表)
2、考生自己下载专转本审核表并由各部门填写和鉴字、盖章
3、考生到教务处交审核表(由徐老师鉴字)、报名表、报名费(夏老师),由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表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志愿
4、核对各考生报名信息并由考生本人和各系辅导员或班主任鉴字(以上工作于3月24—3月27完成)
5、组织考生拍照(于3月31日下午1:30—4:30教务处进行),汇总并公布专转本考生的信息
6、上报电子材料(4月5日前)
注:系部负责审核学生成绩和是否欠系部费用,学生处审核学生是否受过纪律处分。
注:对专转本学生的成绩要求:专业基础课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十、填写报名表时的注意事项:
所有的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中有几个方面的内容,有的要求考生自己填写,有的要求推荐学校填写;有考生的自然信息,也有考生的志愿信息。下面主要说说如何填写报名表:
(1)类别栏的填写:报考类别和考生类别两栏只需要填写序号,不要求写汉字。
(2)代码栏的填写: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两栏的代码都是填今年的专转本选拔计划上公布的代码;
推荐学校一栏的代码为普通高考和单招录取时使用的省标4位统一代码。我校为1255。
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代码填写6位数的国标代码。填写所学专业栏目时,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可由校网上下载。
双专科专业代码,默认值为第一专科专业代码。鉴于双专科专业学制为4年,而专转本选拔对象为2、3年级(主要是二年级)的学生,报考时,这些考生主要完成了第一专科专业的学习,因此,双专科专业的学生,一般按照第一专科专业报考。
(3)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共有3栏。有的推荐学校考生人数比较多,如果每个考生都填写的话,填写的量会比较大,这里对此作个说明:各校可以根据考生报考的接收院校公布的计划上的说明决定是否填写,只要考生报考的3所院校中有一所接收院校对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提出要求,那么推荐学校就必须填写,如果报考的3所院校没有提出要求的,可以不填写。但是如果因为没有填写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推荐学校和考生本人共同负责。
(5)填报志愿
专转本的报名工作是与志愿的填报工作同步完成的。
①今年仍然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各推荐学校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对考生讲清楚什么事平行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
②报名软件设置了本科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必须相同或相近的条件。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选拔招生计划后都有说明,考生不能跨科类报考。专科专业的代码是6位数,本科专业类的代码是4位数,今年的选拔计划公布到前4位数的本科专业类代码,考生报名时要求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类前4位数专业代码必须相同。
③部分接收院校(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的基础课程提出了具体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接收院校招生计划后面的说明以及接收院校在本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后的说明和招生章程中各接收院校对各自的招生专业有不同的招生要求,要对照要求填写志愿,否则,接收院校可以以专业不对口或所学基础课程不符合要求而退档。今年的招生计划中南京工程学院康尼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等接收院校都提出了对专科所学课程的要求。
④同一专业,不同的学校可能安排的招生类别不一样;有的学校安排在一个类别中招生,也有的学校将同一专业安排在不同的类别中招生。如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护理专业,文理均安排了招生计划。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护理专业今年只招理工科类的专科生,文科专科毕业生就不能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护理专业。否则,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⑤考生报考的3所院校的3个专业必须是相同类别的专业,不能跨类别报考,否则,一方面软件会提醒,另一方面,所报志愿无效。
⑥同一专业,不同的招生院校专业代码是不一样的,不能因为A院校的会计专业代码是01,就想当然将B、C院校的会计专业代码当成是01专业。
(6)报名表填写后,要求由考生本人核对,班主任或辅导员复核,教务处或学生处全面审核。核对、复核、审核的内容是考生所填的各项内容,包含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报考类别与报考的3个专业志愿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类别是否一致、代码是否正确、报考类别与本科院校招生类别是否一致、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是否对口、所学主要基础课程是否符合接收院校所提要求等等。
上述工作结束后,各推荐学校按照报名软件统一组织专门人员录入,录入时要注意不能出现差错,否则,可能会因为录入差错,而影响正常录取。最后打印出报名校核表,校核表必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由推荐学校盖章留存,备查。
注:所填写的课程成绩必须是成绩管理系统中导出的真实成绩,上报省厅前学校教务处将再次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对于你是五年制高职的学生 从前年就可以参加专转本考试了 有不懂的再给我留言 我会尽力回答的 !
❺ 文科生可以上南京工业大学吗
1、文科生可以报考南京工业大学。
2、南京工业大学也有文科生可以报考的专业,文科生是可以报考南京工业大学招收的文理兼收专业的。
但南京工业大学的文理兼收专业不一定在所有省份都安排招生计划,能否报考南京工业大学的文科专业,考生要查询自己省份的高考招生计划。
❻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相关问题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1998年经江苏省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审批转办为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百年名校--南京工业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和悠久的办学传统,把教学质量视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其教育、教学纳入南京工业大学统一管理。南京工业大学的三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学院的名誉院长,成立由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知名专家组成的教学委员会,指导、监督学院的教学。任课教师和管理干部从南京工业大学的优秀教师干部中选聘,且大部分为教授、副教授。学院依托南京工业大学的学科优势,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科学设置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等30余个热门专业。
学院秉承南京工业大学“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发挥南京工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实行严格的管理体制,创新的教学模式,灵活的运行机制,致力于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基础实、知识宽、特色明、素质高”的应用型、创业型人才。在校生9200余人,已毕业的7届学生就业率高,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肯定。
学院拥有占地600亩的“生态型、园林式、数字化”校园,在共享南京工业大学部分先进仪器设备和数字化图书馆的同时,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资源,多媒体设备、数字化语音室、计算中心设施一流,数量充足。高标准的体育馆、游泳馆、塑胶田径场、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等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学院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学生社团众多,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学院践行“忠、诚、精、实”的南工大精神,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建成万人规模、机制灵活、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位居省内前列、全国知名的“创业型、应用型”本科教学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3905(国标代码) 1810 (省内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历层次:本科
校 址: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1998年经江苏省批准成立的民办学院。南京工业大学的三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院的名誉院长。
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跨工、理、管、经、文、法、医7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02年建立的三江师范学堂,已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铸就了工大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优良校风。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依托南京工业大学的学科基础,设置了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30余个专业。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我校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情况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六条 我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
第七条 我校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
第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四、录取规则
第九条 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十一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十三条(省外考生适用) 投档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值不超过5分)的方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江苏省考生适用) 我校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据擅长合理选报专业。
学校不限科,考生须选择。我校专业门类多,考生选择空间大。录取实践表明,考生能够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理性选择和慎重填报自己擅长、喜爱的专业。
第十五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BC,必测为4C1合格。
第十六条(江苏省考生适用)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或B+,分别加上3分、2分和1分。
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适用) 专业安排按专业级差方式进行。取舍等效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其原则为: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原始分排序。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学费,13000元/人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等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各类奖、助学金近70余项,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六、招生咨询方式
第二十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239859、83239891、83239809(fax)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zhaosheng.njut.e.cn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学院依托南京工业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发展趋势设置专业,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弹性学制和奖学金制,设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学等30余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介绍参照相关学院专业介绍。
联系人:徐百友(副院长) 025-58133903
童政权(副书记) 025-5813390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pjxy.njut.e.cn
❼ 南京工业大学学费多少
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学费:
第二十二条 学费按照2014年江苏省物价局的文件执专行(元/人/年): 文科类属5200、理科类5500、工科类5800、医学类6800、艺术类6800、中外合作办学21600。优势学科在原专业基础上浮10%、嵌入式培养专业上浮2000元。
住宿费1500元/人/年。我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
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http://zhaosheng.njtech.e.cn/newstudent/view/aid/808/tag/zsjz
❽ 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29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其中江浦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虹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本科、全日制
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工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其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招生项目有棒球、垒球、田径、乒乓球。考生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报考条件,其中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考,田径、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合格后,由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江苏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通过我校报名材料初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报考考生面试合格且通过公示后,由我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适用)学校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B(中外合作办学BC),必测科目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适用)学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将采用专业级差(总级差值不超过3分)的方式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的规则进行排序。录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语言类专业除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医学类专业6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
优势学科在原专业基础上上浮10%。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人/年(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
第二十七条 学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开通“绿色通道”,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0余项,保障和激励学生成长成才,详见我校本科学生资助网http://xszz.njtech.e.cn。
第三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政编码:211816
招生咨询电话:025-58139090
招生传真:025-5813909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监督电话:025-58139070
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cn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❾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后的文凭和南京工业大学一本的文凭一样吗
不一样,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后发的是浦江学院毕业证,并不是南京工业大学毕业证。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1998年经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独立学院。学院与奥地利MODUL大学合作举办酒店管理“4+0”专业,该毕业证书获得欧盟认证,也为学生拓展了海外就业市场和升学渠道。
另外,在《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中,该校本科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证书类别为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9)南京工业大学2016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证书颁发办法: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国家认可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