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招生
⑴ 上海财大自主招生
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08年各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
负 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实施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监察处参与选拔的全过程。
指导思想:
1. 为加快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中学的素质教育,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使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能够朝着有利于选拔人才,让具有各种专、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的方向发展。
2. 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同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 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根据高校学科发展和专业培养的需要,探索符合教育规律的多元化考试为辅的综合评价、选拔人才的新录取模式。
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的人数在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选拔对象: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是当年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含二等奖〉。
3. 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奖项者。
4. 具有某项专、特长的考生
报名方式:
选拔对象第1条采取我校向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向我校推荐的形式(该形式今年在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天津等地试行)。
符合选拔对象第2、3、4条的在我校的招生网上报名。
考试(测试):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测试。测试时间定在2008年1月。测试科目为数学、英语。
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确定: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对通过我校文化测试或专家评定的所有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
2.将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上报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
3.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重点线时方可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
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分为A、B、C三档。
1. A档(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愿意调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加20分录取。
2. B档(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后加20分录取。
3. C档(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后加10分录取。
自我约束机制:
1.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自主选拔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 校成立由校领导、监查等人员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实施。
3. 在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方案的过程中做到试点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开、
录取结果公开。
4. 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
5. 加强对招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
政策法规教育。
⑵ 上海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
上海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在570左右。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海外高层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中欧商校联盟创始会员,由教育部、财政部和上海市三方共建。
【个人建议】
上海财经大学不同专业,录取分数线有所不同,录取分数线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学会了解相关知识,这样才可以不影响自己的正常升学,对于上海财经大学来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责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重点大学,在我国可以说是名列前茅,你如果足够努力的话,一定可以考上。
【拓展资料】
《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八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上海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⑶ 上海区域内有哪几所高校属于631招生院校
上海区域内631招生院校有:
复旦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同济大学
631招生,
一般是指综合评价招生。
⑷ 上海高考走综评需要什么条件除了高考分数达到控分线外,各高校是否有自己独立的入围条件
摘要 你好,上海考生们想进入综评9校,2021年高考分数需要达到503分以上,才能进行后续综评批次志愿录取。今年各校仍按学校各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1.5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以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学校测试成绩按85%、15%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分,具体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⑸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条件第二条是省二吗
上海财经大学要求省二,盖章为全国章印。题主数学奖项非真正省一,如果综合成绩非常好,可以报名尝试,建议再选择其他院校保底。高考E志愿不错的,可以用一下这个软件。
⑹ 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是什么意思
新高考下的综合评价招生面向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学生。尤其注重全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回生的艺术素养、答身心健康及社会实践的情况,其中主要的是综合学业的成绩,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介绍来了解是否适合综合评价招生。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综合评价面向全国招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以及南方科技大学,是面向全国多个省份进行招生,还有一些面向本省招生,比如江苏的学校,江苏的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等,这些江苏本省的学校面向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多的省是山东,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面向山东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广东有几所学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这两所985面向广东本省进行综合评价招生。还有联合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浙江大学等面向本省进行。上海的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上海大学及华东师范大学,都面向上海举行综合评价招生。中南大学面向湖南和云南进行综合评价的招生。
⑺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好考吗哪里有培训
挺多人考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所以它的三位一体考试还是相当难通过的。你要加油哦,我建议你去参加中大教育机构的三位一体培训,我有很多同学都是去那里培训的。
⑻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英文名称: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双一流”首批建设高校,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两部一市”共建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财经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统筹行使我校招收各类学历、学位生的宣传、考试、选拔和录取的监督权力,并对招生工作提出咨询建议。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上海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上海财经大学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合并批次的省份为本科批次),考生可进行填报。
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上海财经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报考国家专项招生计划、高校专项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也须达到该要求)。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其余各省市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3.上海财经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加分幅度最高为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4. 专业(类)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排序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5.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9.按照平行志愿调档考生,如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均将予以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zs.sufe.e.cn,咨询电话:021-65904372,传真: 021-6590347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1-65903870。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⑼ 关于上海财经大学自荐
2009年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是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含二等奖〉。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奖项者。
4.具有某项专、特长的考生(我校艺术特长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的考生请查看本网站相应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A、中学直接推荐(只在部分省市试行):学生使用我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推荐生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中学统一交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15日。
B、自荐考生(符合上述2、3、4条件者):考生直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提交后打印《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经中学盖章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08年12月25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25日。
三、测 试:
1.测试内容:
文化测试:数学,英语
2.测试通知:
A、被中学推荐的考生: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文化测试,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办理请查阅《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推荐生报名卡》上的信息。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已报名的考生于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10日以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网站,获取我校的反馈信息。初审合格的学生可下载准考证及测试通知(过时不下载准考证及测试通知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测试)。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地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邮政编码:200433
上海财经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方案
负 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实施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监察处参与选拔的全过程。
指导思想:
1.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中学的素质教育,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在扩大我校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使我校的招生工作能够朝着有利于选拔人才,让具有各种专、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的方向发展。
2.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政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和专业培养的需要,探索符合教育规律的多元化考试为辅的综合评价、选拔人才的新录取模式。
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确定:
1.通过测试选拔
2.由部分中学校长推荐高中阶段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上海)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各个中学校长推荐和通过我校文化测试或专家评定的所有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学校招办将已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上报教育部和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
测试对象: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是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含二等奖〉。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奖项者。
4.具有某项专、特长的考生
报名方式:
选拔对象第1条采取我校向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向我校推荐的形式(该形式今年在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天津等地试行)。
符合选拔对象第2、3、4条在我校的招生网上报名。
考试(测试):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测试时间定在2009年1月。测试科目为数学、英语。
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
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分为A、B两档。
1.A档: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后加10分参与专业录取。
2.B档: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加5分参与专业录取。
自我约束机制: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自主选拔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等人员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实施。
3.在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方案的过程中做到试点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4.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
5.加强对招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教育。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⑽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上海市制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我校决定2020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三、选拔模式与申请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15:00至2020年6月25日17:00。登录教育部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请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体会、特长、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打印并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进行公示后上传。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在初审中参考。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8日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3.志愿填报
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4.校测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确定校测入围名单。校测采取面试的形式,于高考出分后进行,面试中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初步为8月3日)、地点将在教育部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zs.sufe.e.cn)中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部科目均为合格。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85%、校测面试成绩占15%、(折算方案见附件)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计划外,综评批次录取先于其他批次录取,一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即被正式录取,请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及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021-659012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zs.shufe.e.cn
七、组织与监督
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学校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校测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校测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一: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校测入围考生如不参加我校校测,校测成绩计为零分。
3、我校将“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投档成绩/上海市2020年高考总分*100;
②折算后的校测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
4、综合成绩满分为1000,折算如下:
综合成绩=8.5*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1.5*折算后的校测成绩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组别科目要求专业(类)名称组别一物理保险学(保险精算)经济学*(数量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统计学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数学类组别二不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ACCA)金融学金融学*(银行与国际金融)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
注:“*”专业为中外合作专业;各专业介绍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zs.shufe.e.cn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