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Ⅰ 中国人矿业大学大学生招生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同时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目前,学校正以“建设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矿业大学”为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为选拔优秀学生,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中国矿业大学;部标代码:10290;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隶属单位: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为普通本科生(含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高水平运动员)、对口单招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接受校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管理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和新生资格复查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五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由本校教师和干部组成的招生宣传组,派赴有关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学校不把任何涉及本科招生工作的事项委托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醒考生及家长谨防招生诈骗。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所具备的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我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6320名,招生来源计划将在通过教育部核准后,公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以及相关的官方网站上,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继续试行按专业类别招生,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新生入学两年内,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志愿及学院有关规定,在专业类别内选择专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开展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在投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对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排序。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自主招生考生选测科目为BB。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后,在自主招生志愿(设置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或学校第一志愿(传统志愿)或A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的,予以录取。资格认定为优秀以及资格认定为合格且高考分数达到我校投档线或模拟投档线的,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其他考生在专业志愿填满且不重复的情况下,录取所填专业志愿之一。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孙越崎学院,新生入学后将根据高考成绩和个人意愿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孙越崎学院学习,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学校还设有国际学院,可以为有意愿赴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留学的学生,提供有特色的国际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此外,我校实施本科生出国学习项目,每年选派并资助200名左右的本科生出国学习3个月,并按照学校规定对成绩合格的国外学习课程认证学分。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神华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达30多项,每年奖助总额超过5000万元,在学生中的覆盖面超过60%。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学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建筑学专业年制5年,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七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审查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Ⅱ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的历年考研分数线与考研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的历年考研分数线如下图: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中国矿业大学202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
2020年,我校在118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000人(含专项计划、调剂等),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30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14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单独考试)约59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0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于现场确认前向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Ⅲ 关于中国矿业大学的音乐系招生方式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来源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科类 招生省份与计划数
合计 山东 河北 安徽 江苏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文科 30 10 声乐5
器乐4 8 3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所在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
2.参加所在省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
三、报名与考试
我校在山东、河北和安徽三个省组织音乐学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 报名时间和地点
省份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山东 潍坊市富华国际会展中心 潍坊市东风东街189号 2014年2月11-12日 2月13-14日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2014年2月16-17日 2月18-19日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北校区)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 2014年2月7-8日 2月9-10日
2. 报名办法
(1) 须携带省招生部门规定材料到考点报名;
(2) 交初试报名和考试费150元。
3. 考核内容与方式
专业考试主要查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同时兼顾考生的形象等,具体的专业考核要求如下: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给定的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2)声乐: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初试自选曲目一首;复试由评委指定考生的备选曲目中的一首,演唱4分钟左右,演唱超时的,评委可要求考生结束考试或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考生自备乐谱。
(3)器乐:考查考生的演奏基础和对作品的理解与表现能力。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1首,背谱演奏,复试中演奏时间5分钟左右,演奏超时的,评委可要求考生结束考试或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4)舞蹈:考查考生的柔韧性、协调性、节奏感及表演能力。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技巧,舞蹈剧目,考生自选两段不同的剧目,时间5分钟左右。
(5)作曲技术理论:考生应具有必备的作曲基础相关理论与技能,提交自己写作的作品1-2部,同时符合器乐类考试的要求。
4. 考试安排
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初试科目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曲目任选一首。
经过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音乐学专业测试领导小组于复试当天(初试结束后第二天)早晨八点前在考点指定位置公布。
Ⅳ 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的招生章程是怎样的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章程(2015年)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矿业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并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部、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矿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以及我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在实行平行志愿且由我校确定投档比例(<105%)的地区,录取达到我校投档线、因所报专业已满不能被录取但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以及末位同分考生。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报考自主招生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3.按照进档考生的分数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分数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在等效分(高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排序。
5.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学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均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8.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相应的招生办法。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各省(区、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区、市)考试院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规则和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新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工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58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文学、经济、法学等文科类和管理学类专业52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学类专业5300元,公安类专业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每年19200元(国外学习阶段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cn,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矿业大学。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view,schId-229,infoId-1437231300.dhtml
Ⅳ 矿大(徐州),考研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专业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14
本院系招生人数:未公布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专业招生人数:9
专业代码:081802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01 应用地球物理
02 应用地球化学
03 数学地质
04 遥感与对地观测更多研究方向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202 俄语
或203 日语
或245 德语(二外)
③302 数学二
④851 普通地质学
更多考试科目信息
复试科目:
517 地球信息科学概论 B(对应研究方向 03、04)
或 533 勘探地球物理(对应研究方向 01)
或547 地球化学(对应研究方向 02)
复试书目:
517 地球信息科学概论 B
《地球信息科学概论》,谭海樵编著,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 年。
533 勘探地球物理
《地震勘探原理》,石油大学出版社,2003 年;
《地电场与点发勘探》,地质出版社,2005 年。
547 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韩吟文、马振东编,地质出版社,2004 年。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能源地质学
②GIS基础更多复试科目参考书信息
245 德语(二外)
《新编大学德语》1、2、3 册(第 2 版),朱建华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年;
《德语语法解析与练习》 ,周抗美主编,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 年。
851 普通地质学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主编,地质出版社,2010,彩色版;
《普通地质学》,夏邦栋主编,地质出版社,2005 年 7 月。
更多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Ⅵ 考中国矿业大学应用化学的研究生,专业课是那一门
中国矿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14
本院系招生人数:未公布
●应用化学专业招生人数:14
专业代码:081704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更多研究方向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203 日语
或245 德语(二外)
③302 数学二
④813无机与分析化学
或815有机化学
更多考试科目信息
复试科目:④中未选的一门
备注:不招同等学力更多复试科目参考书信息
245 德语(二外)
《新编大学德语》1、2、3 册(第 2 版),朱建华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年;
《德语语法解析与练习》 ,周抗美主编,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 年。
813无机与分析化学
《无机及分析化学》(第二版),浙江大学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无机化学》(第五版),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分析化学》(第六版),华东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815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第三版)徐寿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基础有机化学》第二版,刑其毅,徐瑞秋,周政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1 年;
《有机化学》第三版,高鸿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2 年;
《有机化学》第二版,胡宏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2 年。
Ⅶ 中国矿业大学 徐州 是几本
中国矿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9年实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制定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本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行为,使招生录取工作能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中国矿业大学
第二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9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第六条 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自主选拔录取生,保送生,艺、体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对口单独招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内地班学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校设立由主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批准本校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核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本校2009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6750名,招生范围面向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继续在部份学院试行按照学科类别招生(10个类涵盖原23个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类别培养,两年后分流到招生类别所涵盖专业完成教学计划直至毕业;除按照学科类别招生以外的其它37个专业仍按照专业招生。具体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继续试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重点高校录取线以上的考生中,对报有我校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相关信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新生。在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数学和外语二门课高考总分高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同情况下,则参考数学和英语二门课高考总分高低确定录取专业。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相关专业录取未满额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提前投档或增加分数投挡的考生,本校按照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推荐报考的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者;
4. 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体育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
5. 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者。
第十四条 具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高校投档线以上,并以学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将按照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我校自主选拔条件第2、3条者,可录取进入我校孙越崎学院学习;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优秀者,加20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良好者,加10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
第十五条 英语是本校各专业的必修课,优先录取以英语语种报考的考生。
第十六条 本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没有招收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本校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学生毕业
第十八条 本校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毕业规定者,发给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 本校招生监督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并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本校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培养费:
1. 采矿工程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
2. 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
3. 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4600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年1400元。
第二十一条 普通本科生招生咨询:
http://zs.cumt.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16)83590143,传真:(0516)83590154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Ⅷ 急求:中国矿业大学 (徐州)三本的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1年06月16日 14: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部标代码:10290。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还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之一。设有国家批准的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为:普通生(含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内地班生、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接受校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并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和新生资格复查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由本校教师和干部组成的招生宣传组,派赴有关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学校不把任何涉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事项委托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提醒考生及其家长谨防他人诈骗。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所具备的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我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6500名。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录取考生实际情况,制定了招生来源计划,已经过教育部核准,公布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以及相关的官方网站上,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也可查询。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1)录取符合条件的保送生和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2)录取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水平运动队员;(3)解决部分省(市、自治区)因以A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增多,出现了录取分数较高所带来的不平衡问题;(4)录取第二学士学位生;(5)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内地班考生。
第十条 学校部分学院继续试行按学科类别招生,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新生入学两年后,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志愿及学院有关规定,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开展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该省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所规定的照顾录取办法,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定和我校制定的普通本科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新生。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递的考生信息中,审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均合格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学校A志愿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报有学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同一个省(市、自治区)同一批(次)投送我校的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按专业级差法”确定录取专业。级差标准为:第1、2专业志愿的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的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排序。当考生投档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情况下,则参考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择优录取。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未被录取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录取省内考生。对“意见”中要求学校确定的部分特作如下规定:
1.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选测”科目指定为物理,文科类专业考生“选测”科目指定为历史,对另外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指定“选测”科目的等级须达到B+以上,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达到B以上;
3.对考生“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对技术科目的等级要求为合格;
4.省内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为2B;
5.省内考生择优录取的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6.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7.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校定选测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为A的考生加1分,考生自选测科目不加分。
8.选择性招生录取标准执行省考试院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在录取中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以学校A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
5.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文艺比赛,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者。
第十八条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学校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高校录取线以上者,按照所在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录取。其中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对象第2、3条者,可录取入我校孙越崎学院学习;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优秀者,加10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良好者,加5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专业视考生所填报专业意向确定。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孙越崎学院,将根据志愿从录取的新生中选拔部份优秀学生进入孙越崎学院学习,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学校还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可以为有意愿赴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留学的合格学生,提供有特色的国际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神华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达30多项,每年奖助总额越过5000万元,在学生中的覆盖面越过50%。
第二十一条 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优先录取以英语语种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时间内,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审查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 培养费
1. 理工、文史、体育和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4600元;
2.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
(二) 住宿费
每生每年1400元。
第六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发给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咨询
Http://zs.cumt.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16)83590143,传真兼电话:(0516)83590154
招生监察电话:(0516)8359002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Ⅸ 求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先你说的这些专业都不错,你选好学校,去他的网站看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招生简章,给你几个网站:
http://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
http://learning.sohu.com/kaoyan.shtml
http://yjsb.cumt.e.cn/EO/info_detail.aspx?ID=105
http://yjsb.cumt.e.cn/EO/masters.aspx
2006中国大学矿业工程3个二级学科排名
1、采矿工程排名 学科代码:081901
排名
校名
等级
二级学科
一级学科
学科门
1
中国矿业大学
A++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2
北京科技大学
A++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3
东北大学
A+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4
中南大学
A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5
太原理工大学
A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河南理工大学
B+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重庆大学
B+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武汉理工大学
B+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2、矿物加工工程排名 学科代码:081902
排名
校名
等级
二级学科
一级学科
学科门
1
中南大学
A++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2
中国矿业大学
A++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3
东北大学
A+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4
昆明理工大学
A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5
武汉理工大学
A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北京科技大学
B+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西安科技大学
B+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3、安全技术及工程排名 学科代码:081903
排名
校名
等级
二级学科
一级学科
学科门
1
中国矿业大学
A++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3
南京工业大学
A+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4
中南大学
A+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5
西安科技大学
A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6
东北大学
A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7
北京科技大学
A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河南理工大学
B+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山东科技大学
B+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安徽理工大学
B+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B+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重庆大学
B+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中国石油大学
B+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1900矿业工程
08工学
二级学科排名使用名次加等级的方式排列;B+级及其以下相同等级排名不分先后。等级共分11个:A++级、A+级、A级、B+级、B级、C+级、C级、D+级、D级、E+级、E级。更高的级别意味着更高的学术水平。
对中国大学及其各个学科、专业进行评价是十分困难的工作,特别是对研究生二级学科的排名至今只有《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一家完成。所有排名和等级仅供参考。《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欢迎各方面来电来函提出批评建议,欢迎同行质疑、商榷、补充、指正。
有关中国大学研究生院的具体排名情况和各大学各学科的排名、等级,见武书连主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挑大学 选专业――2007考研择校指南》
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全国统考政治(101)、英语(201)、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数学四(304)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综合能力(199)、英语(299)由国家统一命题。
3、各专业跨专业考试科目设置情况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2固体力学、080104工程力学:机械类、土建类、测量类考生可分别选考我校“机械设计及理论”、“岩土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的考试科目。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 材料学、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化工类、矿物类、机械类考生可分别选考我校“化学工艺”、“矿物加工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的考试科目。
4、对初试合格、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其中笔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机电学院、外文学院、艺术学院、资源学院除“古生物学与地层学”以外其它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5、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 ● 表示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表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表示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
答 考 生 问
1、 贵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为多少?
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预计为1250名左右(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报考和上线情况全校统一调剂使用,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 贵校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学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3、贵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
4、报名点设在哪里?什么时间报名?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报名点的设置由省招生办公室确定。
徐州市研究生报考点设两个,请考生根据报考单位选定报考点:
(1)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负责报考我校和江苏省外招生单位考生的报考工作。
(2)徐州师范大学报考点:负责报考除我校以外的江苏省其它招生单位考生的报考工作。
外地考生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当地报考点的设置情况。
考生在2007年10月10日—31日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照网上要求填报报考信息,网报完成之后于2007年11月10—14日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照相、交费、现场信息确认数据,逾期不再办理。
5、报名手续有哪些?
2008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教育部及我校的有关通知,并按时上网提交报名信息。2007年11月10日—14日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毕业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到报考点报名,现场验证、交费、照相并确认数据。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7、贵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几种类型?
我校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有4种类型:(1)全国统一入学考试;(2)在职人员单独考试;(3)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4)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联考。
8、贵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有几种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有两种方式:(1)脱产学习,在校完成学业。(2)在校集中学完课程后回原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科研课题做学位论文,论文完成后回校参加答辩。这种方式适合部分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9、贵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几年?
我校规定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高质量地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和毕业论文后,可提前毕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学习年限1-2年。
10、贵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有几种?
(1)国家计划内招生:由国家提供培养费用。
非定向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定向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录取后可在我校学习课程并结合导师科研课题完成学位论文,也可以与导师商定结合原单位科研课题做学位论文(做论文的一切费用由原单位负责)。
(2)委托培养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支付,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3)自筹经费生:经费自筹,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11、报考贵校硕士生的有关费用如何?
(1)考生的报考费用:考生自理。
(2)委托培养费: 工商管理硕士(MBA)每人每年11000元;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年8800元;其它各专业每人每年7000元。
(3)自筹经费培养费: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年8800元,工商管理硕士(MBA)每人每年11000元。
管理学院、信电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外文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环测学院八个学院的所有专业,资源学院的“水文学及水资源”、“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专业,建工学院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工程管理”专业,每人每年7000元。
体育学院、材料学院二个学院所有专业,化工学院的“物理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专业,建工学院的“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资源学院的“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固体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第四纪地质学”、“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每人每年5000元。
化工学院的“矿物加工工程”、“洁净能源技术与工程”、“矿物材料工程”专业、能源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年3500元。
★ 化工学院:录取为“矿物加工工程”、“洁净能源技术与工程”、“矿物材料工程”专业的自费研究生本人只需承担一半的学费,其余学费采用研究生助研岗的形式,由导师共同出资解决,研究生需完成助研岗的相应工作。
★ 机电学院:给每位全日制脱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提供3300元研究经费,给每位全日制脱产非在职的自费硕士生每年提供2000元生活补助。硕士生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时,导师给硕士生提供助研津贴每月不低于100元。
12、如何邮购贵校往年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试卷?
咨询电话:0516—83884915
邮购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学海印务社(221008)
13、如何与贵校研招办联系、咨询?
网址:http://yjsb.cumt.e.cn
电话:0516—83885990
传真:0516—83885057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研招办
邮编:22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