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电话
Ⅰ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办电话打不通怎么办
你打以下电话试试025-85786000 025-85786122
Ⅱ 南京理工大自考电话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合村一号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政编码:210014)
学院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十号楼
公交车:1、从南京火车站
出发,17路到牌楼站下,过街200米即到。
2、从中央门长途汽车车站出发,10路等到新庄站,转17路到牌楼站下,过街200米即到。
3、从长途汽车东站出发,2路等到岗子村站,转17路到牌楼站下,过街200米即到。
办公电话:
院 办 84315873
招生办 84315286
84304219
教务科 84315771(成教)
自考办 84313547
84363522
培训部 84315812
远程教育 84312372
84303277
考务办 84310949(成教)
成绩管理84315281(成教)
学籍管理84315337(成教)
Ⅲ 南京理工大学艺术招生
南京理工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深化我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深入进行人才选拔新机制的探讨,拓宽优秀学生选拔新渠道,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现将我校 2007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好的优秀人才。
2.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生源地为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北京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有特殊才能的考生不受省份限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江苏为A志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并由我校考核测试后,可认定为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人选:
1.在数学、物理、计算机以及相关学科科技创新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
2.在化学、生物以及相关学科科技创新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生化类专业者。
3.平时成绩优秀的省级重点中学文科考生或在文学、语言方面有突出特长(江苏考生须选考历史),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文史类专业者。
4.英语才能突出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英语专业者。
5.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设计表现能力,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者。
6.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者。
7.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对社会有重大贡献者。
三.报名及测试程序
1.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考生可从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下载自主招生表格,按要求填好后及其附件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附件应含以下内容:
符合我校第1、2项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符合我校第3项条件的考生,须有中学平时成绩优秀证明,亦可提供公开发行发表的作品、论文或专著等;
符合我校第4项条件的考生,可提供国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在校平时英语成绩的中学证明等;
符合我校第5项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自已创作的美术作品一份;
符合我校第6、7项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
2.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自主招生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特长及爱好、社会活动、个人陈述、推荐材料等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选拔出优秀考生参加自主招生冬令营测试活动。测试分为笔试和专家面试,测试内容按入选条件分类,不同学科对考生的素质要求不同而有所侧重。
3.我校将在2007年1月20、21日进行测试,测试前10天左右,我校将在校招生网上发布测试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审核考生申报的各种证书原件,并与考生签定相关协议,请申请考生做好各种准备。
四.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学生在冬令营中的测试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和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的优惠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1:1投档线下20分时(本一批次控制线上),即予录取。成绩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享有达各省本一批次线即可录取的政策。
2.根据冬令营的测试成绩,各类测试单独排队认定。
五.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考核。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经招办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入选考生名单须向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报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本实施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备注: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需将申请表请点击查看及相关材料于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邮寄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15260 025-84315761
网 址:http://zsb.njust.e.cn
以下是06年艺术招生的情况:http://www.90ms.com/Article/Class91/Class92/a06/3202.html
Ⅳ 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MPA招生简章公告
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MPA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大家仔细阅读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MPA招生公告。不要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创品牌、以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为宗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特色鲜明的MPA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理工文融合,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公共管理高级人才,造就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的社会中坚。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初,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同时关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s.njust.e.cn)或南京理工大学MPA中心网页(http://mpa.njust.e.cn)有关要求和说明。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报考点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三、考试方式
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初试:
1.2019年12月(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复试:
时间及安排由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另行公布,一般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理论等。
四、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学制2.5年,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2020级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全过程学费5万元/生。
六、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报名咨询: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5-84314567、84303939
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范老师、李老师
以上是环球青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MPA招生报名的相关信息,如果不想错过报名和考试等重要事件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该服务会在信息发布后给您短信提醒。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复习备考,考取到自己理想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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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nustti.e.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合格不得超过三门。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人才培养
1.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因材施教。学生入学第二学年,任意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艺术类仅限艺术专业互转)。
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考研班。优秀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考研班学习。
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
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监督电话:0523-86150100 邮 编:225300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Ⅵ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的招生办电话多少
025—85786122 025—85786088 025—85786089,
Ⅶ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简章
不错,汇中全教育
Ⅷ 南京理工大学可以通过专升本进入吗
不可以。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没有专升本招生。

(8)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电话扩展阅读
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理科专业物理达到A,另一门达到B;文科专业选测科目达到AB。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等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江苏省对于选考物理的进档考生,专业之间采用“等级级差法”计算排序成绩,选测科目物理为A+加级差分3分,其他选测科目为A+加级差分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对于选考历史的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安排。
第十六条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和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Ⅸ 最近有个自称是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的人打电话给我说我可以去,请问一下那个是不是自考
不是
自考不需要去学校上课
报考后都是自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