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电话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电话

发布时间: 2022-05-08 12:24:17

A. 南京林业大学南方学院招生办电话,我280分能不能上这学校

025-85427320,85438141,85438142,85438143 。看南林官方网站

B. 如何联系到南京林业大学招生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已开通回025-85428983
南林招生办答
http://zsb.njfu.e.cn/

C. 南京林业大学建筑类[15]和建筑类[42]的区别

摘要 南京林业大学建筑类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管理,环境环保,园林设计

D. 南林23届不招学硕

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
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详细内容可参考南京林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原文。
南京林业大学(简称“南林”),于1902年始建,位于江苏南京,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

E. 南京林业大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是几本

属于二本

专业 地区 学制 科类 批次
生物科学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食品科学与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测控技术与仪器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包装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市场营销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市场营销 江苏 四 历史 本科二批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电子商务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电子商务(现代物流)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测绘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广告学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广告学 江苏 四 历史 本科二批
旅游管理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旅游管理 江苏 四 历史 本科二批
社会工作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社会工作 江苏 四 历史 本科二批
广播电视新闻学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广播电视新闻学 江苏 四 历史 本科二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信息与计算科学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材料化学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日语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日语 江苏 四 历史 本科二批
印刷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车辆工程 江苏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招生办电话025-85427320

直接打电话问老师,看他们今年有没有计划

F. 如何联系到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已开通025-85428983

G. 南京林业大学南方学院招生电话

可以上网查啊 要不你就打南京林业本部的电话 02585427320 间接问一下就行啦

H. 南京林业大学具体地址在哪里

南京林业大学具体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院专业结构。

现设有林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有民办南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育部等22个学院(部)。

学校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专业74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江苏高校品牌专业4个。

南京林业大学作为一所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黄河流碧水、赤地变青山”的宏伟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承发扬了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形成了“团结、朴实、勤奋、进取”的校风和“诚朴雄伟,树木树人”的校训。

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I. 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林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于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56人,博士生导师181人,具有高级职称796人。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外国留学生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林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生根据录取情况分别在南京校区、淮安校区就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选拔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淮安校区学生入学后一、二年级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年级开始在南京校区学习。

第十条 2020年学校继续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南京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赴加拿大学习两年。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20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2020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符合要求且达到BB(中外合作办学达到BC),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采用“等级级差”原则。先按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2分的方法,将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折算成预投基准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预投基准分同分情况下,按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再享受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它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使用该省辅助排序成绩排序,如无辅助排序成绩的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264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学年;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行本科专业大类录取,专业分流前按专业大类收取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择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500-1500元/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二十九条 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3000余万元,学生获奖、助面达50%。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等。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427320、400-928-11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njfu.e.cn/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NFUZSB)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