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招生
❶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项目招生简章详细内容解析
一、培养特色
(一)MBA专业研究(培养)方向
1.法商管理方向(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
2.融商管理方向(资本金融与投融资管理)
3.管理创新与创业方向
4.商业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方向
5.财务会计方向
6.财富管理与战略管理方向
上述第1、2、3、4、5为全日制、非全日制通选培养课程方向;第6为非全日制额外定制培养课程方向。
(二)班级特色
1.全日制班:培养以工商管理为基础,以铸造法商、融商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法商、融商人脉圈为支撑的,具有扎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金融学知识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商、融商管理者。
2.非全日制班:培养已经在工作岗位和事业中取得突出成绩,进一步提升法商、融商综合素养,拓展法商、融商人脉资源,卓越的企业管理者、高级法务人员、金融业领袖人才和商业菁英。
二、2021年招生计划
三、奖学金、助学金
(一)一志愿新生奖学金
适用于: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
奖 项:按照联考成绩排名(联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复试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
奖 金:5000元—30000元。
具体详情另行通知公告。
(二)在读期间奖助学金
1.奖学金:在读期间MBA学生可申请在校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全日制非定向在读MBA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2)MBA奖学金: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读MBA学生均可参评中心各项奖学金。具体奖项有:学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等。
(3)其他奖学金:学校规定的MBA学生在读期间可参评的其他各类奖学金
2.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发放12000元(共两年)的研究生补贴。(具体以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通知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报考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2019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
3.已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2016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五、全国MBA联考报名
全国MBA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然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六、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入学考试
(一)初试(全国联考)
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共计2门;具体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MBA联考考试大纲》为准。
2.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参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公告》,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2021年考点。
(二)复试
1.复试科目:复试面试、政治理论笔试、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听力测试。
2.复试比例: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情况以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通知为准。
七、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通过学校复试,经总成绩(联考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后,在当年招生计划内择优给予预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通过考生申请条件真实性复查、档案政治审核及体检后,即被正式录取。
体检由中国政法大学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信息及材料如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调剂考生:是否接受调剂根据当年的报考情况、上线情况及录取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官网招生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项目招生简章详细内容解析的内容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对2021MBA的考生有所帮助。有需要的话请使用环球青藤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
❷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原始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英语、德语、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江苏省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对该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辖市)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两耳听力正常;(4)无口吃;(5)无传染病。
第二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研究生时,不受所在学院的限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造。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贯通培养。第一阶段为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教学进度,必修课成绩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应用学习阶段的学习,应用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的,报考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应参加。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我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选择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的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学校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upl.e.cn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❸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链接:https://pan..com/s/1cHYvo_ZetturcIfdEY6NUA
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是具有国民序列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者都可以报名专参与课程班学习属,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交付学校审核的材料包括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近期同一底版6张白底彩照(2寸2张,1寸4张)、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的以学员所选专业规定为准。

(4)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招生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附件),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一并送交至校研招办。
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如推免生在入学之前擅自变更个人信息,会导致录取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❺ 想考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 请问有什么条件吗具体些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全国专统一入学考试属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须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❻ 中国政法大学要多少分才能进
尚未公布,详情可咨询在校教师。
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
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学科建设:
截至2020年1月,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1个。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9个一级学科参评并全部上榜,其中法学进入A+档,并列全国第一,政治学排名全国第八。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政法大学
❼ 中国政法金融资本研究院 怎么样
2015年6月18日,国内首家资本金融研究院在中国政法大学成立。旨在打造研究资本市场法制化发展的学术平台,重点培养精通法律与资本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国金融立法和金融发展提供科学理论依据,解决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中的法律与金融结合当中的实际问题。
❽ 您好,我想要问您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的金融学怎么样呢,是准备考研,谢谢学长
资本金融系于2017年3月21日正式成立,为学界首创。
金融包括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货币金融和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金融。金融机构、多级资本市场和公司金融构成资本金融三个层次,资本金融交易是三个层次的纽带。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系率先专注于资本金融三个层次的构建、完善及其交易研究。
资本金融系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资本金融领域的产品级研究和应用,建立一流的计算金融实验室,和业界展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资本金融和计算金融是资本金融系的领先优势。
以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理事会为强大资源后盾,资本金融系于2018年5月起推行学术导师和业界优秀实践导师共同指导本科生的双导师制度,为每个本科学生量身定做并执行金融理论学习、金融业界实践和就业指导融为一体的四年培养方案。
资本金融系同时也是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学教学和科研重镇,秉承“资本金融,国之利器;法治民主,国之基石“之宗旨,为全校教学科研提供金融理论、金融实践、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的学术支撑。
资本金融系的本科专业和学科建设始于2011年。2012年,在教育部的协同创新育人行动计划中,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创办了高规格的经济学实验班——“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从专业的深度、知识的广度、哲学的远见和道德的高度四个维度,培养适应资本市场需求和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四型”人才;2014年,金融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开始单独招生;2017年4月,经济学(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被教育部批准为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专业;2018年1月,金融专硕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单位。至此,资本金融系已建立起从金融学本科,到金融专业硕士和金融学学术型硕士的多层次人才教育和培养体系。
目前,资本金融系有专任教师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具有博士学位比例为88.9%,博士生导师4人。另有多名兼职教师、实践导师。近5年来,本系教师已获社科重大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北京市教育改革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和横向课题20多项;重要权威和核心期刊论文30多篇。
❾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要求是什么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2015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❿ 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需要什么条件
实力 +分 +才能 =成功!
不单单是进入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