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艺术招生
『壹』 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校区分布: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国标代码:10700。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安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安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 招生类别: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美术)、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内地高中班毕业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等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
第十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对于江苏地区,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C,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西安理工大学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分数相同的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理科考生按照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等级进行排序。该等级相同时,再按照第二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进行排序。
第十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理工大学和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
第十五条 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项适用于投档及分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我校向社会公布的来源计划未完成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按艺术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在入校后通过考试确定具体学习专业。
艺术类(美术)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同分情况,参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测试拟合格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可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西安理工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西安理工大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西安理工大学所有收费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按照学分收取(理工类、英语、日语专业学费约4500元/年、法学专业学费约3500元/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照抄送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校设立新生特等奖学金(奖金50000元/人)、新生一等奖学金(奖金30000元/人)、新生二等奖学金(奖金20000元/人)、新生三等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艺术类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冬令营奖学金(1000元/人)。
新生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及艺术类奖学金奖金分四学年发放。若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出现有不及格成绩或受到纪律处分,则终止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荣誉表彰及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9-82312504 邮编:710048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xaut.e.cn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西安理工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贰』 西安理工大学艺术文化分
你问的这个问题的确不简单,估计没有人能确切的回答。原因很简单,没有统计
不说,你来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网也绝对找不到。所以我只能按我当年考上西安理工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经验来给你说。(注:本人西安理工艺术设计专业07级在读)。。。07年我文化418分.专业181分(我安徽省),我寝室的江西同学文化390多.专业170多(理科生)。。。。
另外西安理工艺术学院是文理兼收的,文化课和专业课分数一直是4/6分的,就是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高到低排序。。。
如果你有意报考我们学校,可以按我给你说的自己算一下自己的综合分。一般文化在400分.专业在170左右的考上的可能都很大的。
2009年西安理工大学艺术学院计划招生240名,其中艺术设计(120人)、工业设计(40人)、动画(60人)、摄影(20人)。
陕西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外省的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注:文化总分750分、专业课总分200分)
我把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网给你,你可以自己去看看。另外西安理工大学学校网站是:www.xaut.e.cn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叁』 陕西理工大学今年有哪些专业招生
陕西理工大学共有65个本科专业,今年所有专业均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陕西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网址:http://zsjyw.snut.e.cn/zsw.htm
『肆』 陕西理工大学招收多少学生
从网络查得2019陕西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数4928人,具体数据如下:
单设本科B段55人。

『伍』 陕西理工大学有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
陕西理工大学今年面向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陕西、甘肃等6个省招收美术类、音版乐类、舞蹈类艺术权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陆』 陕西理工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
陕西理工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是519分,录取位次是115307名,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省控线400分,招生类型为普通类。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5000元,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60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学费6000元。
学校目前设有经济与法学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开办65个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有专任教师118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91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5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1人,其中教授124人。现有双聘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外聘),其中“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14人。
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新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40余人。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教育网
『柒』 西安理工大学艺术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西安理工大学2018年陕西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陕西艺术类(艺理):录取人数36人、最高分267、最低分236、平均分246.39
陕西艺术类(艺文):录取人数132人、最高分269、最低分236、平均分248.34
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3个专业)、美术学类(包含雕塑、摄影2个专业)和动画专业。
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考生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西安理工大学(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西安理工”,坐落于古都西安,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
24所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扩大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
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和培训基地。
『捌』 2021年西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录取多少人
168个人,2021年西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是共计划录取168个人,在分别的一些专业里面的数目的话就是设计学类是招生人数最多的,招到了88人。然后在美术学类艺文里面的一个计划数就是22人,动画里面也是同样的22人,然后在设计学类里面是24人。

相对比较少的就是美术学类艺理和动画类。分别是有六个人这样子的计划数,所以以上就是2021年,西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里面的相关专业相关的一些录取计划数,然后总共的录取计划数就是168个人。
相对来说的话,艺术类的录取比其他专业要少很多人的,并且招收的专业也是在提前批里面去进行招收的。
以上内容参考:西安理工大学-学校简介
『玖』 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将阳光招生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理工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陕西理工大学;英文校名为“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缩写为SNUT。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0。
第三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是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现有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和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褒城镇),官方网址为http://www.snut.e.cn。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招生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拟定招生章程,做好专业测试工作和上报招生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实施新生录取、复查等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各地市及相关外省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市区公布的排序方法以位次高低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江苏省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艺术类考生无要求)。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专业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外语专业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及英语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若被录取,只能进行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九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项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项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报名材料齐全,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再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项目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与去年收费标准一致,具体如下。
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等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舞蹈编导11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9000元/年,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分为650元/年和8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资助等多元化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设立“绿色通道”。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
第二十八条 陕西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电话:0916-2641900 2641884
传真: 0916-2641884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cn
招生网址:http://zs.snut.e.cn
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陕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陕西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拾』 陕西理工大学报考需要什么条件
多少分能报,请参考历年陕西理工在各省对应批次的录取情况。陕西理工2018年在全国招生的批次有提前批(艺术类)、南疆单列和本科二批次,各省的具体批次请参考今年的招生计划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