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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5-24 12:41:37

A. 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已有111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学科被评为A类。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和计算机科学7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前1%,其中工程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与民主监督机构,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总体目标、确定和落实招生政策及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宣传工作政策等,指导做好招生考试、录取和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做好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特殊类共三大类型。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艺术类,以及面向港澳台侨、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看专业大类的设置和介绍。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4.在调档、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

第十五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运动训练、面向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面向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于体育类区分文理科的省(区、市),仅招收理科考生。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各专业类录取新生入学当年的收费金额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工学类

5800

理学类

5500

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类

5200

艺术学类

6800

体育学类

5300

公安学类

6000

中外合作办学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完备的奖优与助困并举的“奖、助、贷、勤、补、减、偿”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9年学校面向本科生设立的各类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9000万元,覆盖面超过50%。相关具体情况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cn,招生微信号:cumtzs,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B. 中国矿大(徐州)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多科性、研究型的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是国务院首批授权可以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承担“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高校之一。
中国矿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具有多年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级优秀课程奖多项。与英国伯明翰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开展师资交流活动,积极开展与美国肯塔基大学、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德国汉堡国际传媒艺术与新媒体学院的合作办学活动,聘请美国、德国、韩国及国内知名学者十余人作为兼职教授。具有设计艺术学与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本专业主干学科:艺术学、文学和工学;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学概论、设计方法与过程、造型原理、方案创意与视觉表现、材料与工艺、设计心理学、室内设计、空间设计、广告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毕业学生能在艺术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应工作。被国内著名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人数所占比例较高,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
一、招生来源计划
序号 省名 招生人数 培养层次 学制 授学位类别 考生类别
1 江苏 25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2 山东 25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3 山西 15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4 河北 15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5 湖北 15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6 河南 15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7 安徽 8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8 北京 2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理科
9 陕西 2 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文科
其它 8
合计 130

二、报考条件
1.具备所在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2.参加所在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水平以上;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专业考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规定,报经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我校在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和湖北五个省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 校考时间和地点(如下表)
省份 考点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考试日期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0351)2279588 2月7、8日 2月10日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0311)85333630 2月7、8日 2月10日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0536)8271777 2月13、14日 2月15日
湖北 湖北省考试院美术类考点 武汉市江汉区扬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027)85620977 2月25、26日 2月28日
河南 郑州106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68354159 2月26、27日 2月28日

2.校考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省考试院规定必须携带的材料;
(3)报名费150元。
3.校考科目与时间
素描 8:30-11:00 色彩13:30-16:00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2)经校考合格的考生,于4月1日前发给“中国矿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3)未收到我校招生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为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专业课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
(4)考试画具、用品自带,食宿自理。
五、录取规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含数学)和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
六、说明
1.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的规定收学费每人每年6800元;
2.凡常住户口在北京、江苏、安徽和陕西省(市)的考生,以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录取依据,不需要参加校考。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0143 传 真:0516-83590154
学校网址:http://www.cumt.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C. 08年艺考在潍坊学院设考点的大学都有哪些

08年艺考在潍坊设考点的所有学校,共114所:
10052-中央民族大学08音乐学院考试内容.doc

10052-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052-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052-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056-天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058-天津工业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058-天津工业大学2008年表演类、编导类招生简章.doc

10060-天津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065-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066-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htm

10079-华北电力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101-衡水学院2008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htm

10107-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08-山西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09-太原科技大学2008年省外招生简章.doc

10118-山西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121-晋中学院艺术招生简章.doc

10136-内蒙古民族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41-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43-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45-东北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184-延边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188-东北电力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93-吉林农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00-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02-通化师范学院08艺术简章.doc

10203-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简章.doc

1020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05-长春师范学院艺术招生简章.doc

10220-大庆石油学院艺术学院关于2008年招生计划简章.doc

10225-东北林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231-哈尔滨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专业山东省招生简章.doc

10232-齐齐哈尔大学2008年外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234-哈尔滨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招生章程.doc

10236-绥化学院2008年山东省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86-东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0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doc

10290-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1).doc

10290-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doc

10320-徐州师范大学美术类2008年山东省招生简章.doc

10320-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山东省招生简章.doc

10323-淮阴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山东省).doc

10332-苏州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359-合肥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360-安徽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doc

10373-淮北煤炭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384-厦门大学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386-福州大学美术类专业2008招生简章.doc

10386-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395-闽江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410-江西农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简化版.doc

10414-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招生简章.doc

10421-江西财经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490-武汉工程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497-武汉理工大学2008在山东设点艺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0500-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500-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514-黄冈师范学院08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非湖北省).doc

10514-黄冈师范学院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514-黄冈师范学院08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非湖北省).doc

105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doc

10528-孝感学院艺术招生简章.doc

10530-湘潭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536-长沙理工大学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538-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山东艺术简章.doc

10549-湖南文理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doc

1055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560-汕头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doc

10560-汕头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doc

10606-玉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608-广西民族大学2008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613-西南交通大学08艺术招生简章A4_1.jpg

10613-西南交通大学08艺术招生简章A4_2.jpg

10617-重庆邮电大学2008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08年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外省简章.doc

10639-绵阳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641-宜宾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643-重庆三峡学院2008年美术招生简章(10643).doc

10657-贵州大学艺术类2008招生简章(省外).doc

10663-贵州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htm

10677-西南林学院招生简章_山东艺术2008.doc

10690-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doc

10702-西安工业大学简章.doc

10705-西安石油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708-陕西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7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720-陕西理工学院08年艺术招生简章.jpg

10721-宝鸡文理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722-咸阳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宣传资料.doc

10723-渭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山东.doc

10729-西安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746-青海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792-天津城建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1049-淮阴工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htm

11057-浙江科技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1072-江汉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doc

11075-三峡大学2008年外省艺术简章.doc

11075-三峡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1078-广州大学美术招生简章.doc

11117-扬州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1397-安康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宣传简章.doc

11417-北京联合大学美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1418-北京城市学院08艺术简章.doc

11437-长春工程学院2008艺术招生简章.doc

11600-湖北经济学院2008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1726-长春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1799-重庆工商大学简介及200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说明.doc

12026-大连民族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346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3607-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招生简章.doc

考点大部分设在潍坊的招生考试办公室,或者你登录:http://www.wfzsks.net.cn/main/file.asp查看,你想报考什么专业,哪所学校,你点击查看他的招生简章,看看哪所学校在潍坊学院设了考点!

你看看最后一段话!你想报考什么专业,哪所学校,你就点击http://www.wfzsks.net.cn/main/file.asp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里面都介绍考点了!一百多个,我没有一个一个的翻,你自己找找吧!

D. 中国矿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8

E. 中国矿大自主招生条件

  •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具有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被市(地)级以上政府或部门授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三等奖(以下均含)以上或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获奖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
    5.重点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在年级综合排名前30%以内者;
    6.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劢者;
    7.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F. 中国矿业大学音乐艺术生招几个

查招生简章啊

G. 中国人矿业大学大学生招生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同时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目前,学校正以“建设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矿业大学”为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为选拔优秀学生,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中国矿业大学;部标代码:10290;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隶属单位: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为普通本科生(含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高水平运动员)、对口单招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接受校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管理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和新生资格复查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五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由本校教师和干部组成的招生宣传组,派赴有关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学校不把任何涉及本科招生工作的事项委托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醒考生及家长谨防招生诈骗。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所具备的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我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6320名,招生来源计划将在通过教育部核准后,公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以及相关的官方网站上,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继续试行按专业类别招生,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新生入学两年内,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志愿及学院有关规定,在专业类别内选择专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开展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在投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对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排序。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自主招生考生选测科目为BB。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后,在自主招生志愿(设置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或学校第一志愿(传统志愿)或A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的,予以录取。资格认定为优秀以及资格认定为合格且高考分数达到我校投档线或模拟投档线的,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其他考生在专业志愿填满且不重复的情况下,录取所填专业志愿之一。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孙越崎学院,新生入学后将根据高考成绩和个人意愿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孙越崎学院学习,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学校还设有国际学院,可以为有意愿赴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留学的学生,提供有特色的国际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此外,我校实施本科生出国学习项目,每年选派并资助200名左右的本科生出国学习3个月,并按照学校规定对成绩合格的国外学习课程认证学分。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神华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达30多项,每年奖助总额超过5000万元,在学生中的覆盖面超过60%。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学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建筑学专业年制5年,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七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审查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H.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院全称: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部标代码:13579)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按照2020年各省高考录取办法,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江苏省外考生进档后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数排序。

4.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录取的排序按以下规则:

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5合格。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1分,即组合A+A+加6分,A+A加4分,A+B+ (A+B或A+C)加3分,AA加2分,AB+(AB或AC)加1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奖励分后进行排序,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按照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还相同,按照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先后顺序;若选测科目等级还相同,按照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含附加分)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含附加分)分数排序。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5.学院土木类、电子信息类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专业志愿。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选择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

6.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同时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合格及以上。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8.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科类专业16500元/人·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

八、证书及颁发办法: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上奖学金单人最高奖励额为8000元。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16-83884716、83884717、83884718、83884719

传真:0516-83884716

官方认证QQ群:61484298

官方认证微信: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号xhxyzsb)

新浪、腾讯官方认证微博: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xhzs.cumt.e.cn

办学地址:

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邮编:221008)

I. 急求:中国矿业大学 (徐州)三本的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1年06月16日 14: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部标代码:10290。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还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之一。设有国家批准的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为:普通生(含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内地班生、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接受校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并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和新生资格复查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由本校教师和干部组成的招生宣传组,派赴有关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学校不把任何涉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事项委托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提醒考生及其家长谨防他人诈骗。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所具备的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我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6500名。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录取考生实际情况,制定了招生来源计划,已经过教育部核准,公布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以及相关的官方网站上,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也可查询。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1)录取符合条件的保送生和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2)录取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水平运动队员;(3)解决部分省(市、自治区)因以A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增多,出现了录取分数较高所带来的不平衡问题;(4)录取第二学士学位生;(5)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内地班考生。

第十条 学校部分学院继续试行按学科类别招生,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新生入学两年后,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志愿及学院有关规定,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开展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该省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所规定的照顾录取办法,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定和我校制定的普通本科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新生。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递的考生信息中,审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均合格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学校A志愿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报有学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同一个省(市、自治区)同一批(次)投送我校的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按专业级差法”确定录取专业。级差标准为:第1、2专业志愿的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的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排序。当考生投档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情况下,则参考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择优录取。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未被录取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录取省内考生。对“意见”中要求学校确定的部分特作如下规定:

1.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选测”科目指定为物理,文科类专业考生“选测”科目指定为历史,对另外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指定“选测”科目的等级须达到B+以上,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达到B以上;

3.对考生“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对技术科目的等级要求为合格;

4.省内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为2B;

5.省内考生择优录取的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6.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7.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校定选测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为A的考生加1分,考生自选测科目不加分。

8.选择性招生录取标准执行省考试院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在录取中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以学校A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

5.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文艺比赛,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者。

第十八条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学校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高校录取线以上者,按照所在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录取。其中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对象第2、3条者,可录取入我校孙越崎学院学习;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优秀者,加10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良好者,加5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专业视考生所填报专业意向确定。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孙越崎学院,将根据志愿从录取的新生中选拔部份优秀学生进入孙越崎学院学习,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学校还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可以为有意愿赴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留学的合格学生,提供有特色的国际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神华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达30多项,每年奖助总额越过5000万元,在学生中的覆盖面越过50%。

第二十一条 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优先录取以英语语种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时间内,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审查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 培养费

1. 理工、文史、体育和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4600元;

2.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

(二) 住宿费

每生每年1400元。

第六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发给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咨询

Http://zs.cumt.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16)83590143,传真兼电话:(0516)83590154

招生监察电话:(0516)8359002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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