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电话
㈠ 合工大研究生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啊
咨询热线: 0551-62901228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
传真: 0551-6290492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微博:合工大招生微博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㈡ 急求,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招生咨询电话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招生咨询电话为:(0551)62902397
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合肥工业大学回在安徽省宣答城市建设宣城校区。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由合肥工业大学、宣城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面向全国高考一本线上招生。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为合肥工业大学唯一坐落于江南的校区,风景最为秀丽,环境最为宜人,设施最为现代化。学校占地面积3135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是合肥工业大学最为年轻的校区,校区融合徽派古典风格,依山就势,山水相间,岛翠墨香,茶园青葱。
宣城校区作为合肥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肥工业大学发展新的增长极。合肥工业大学以“延伸办学、建有特色、全新模式、协调发展”十六字办学方针为指导建设和发展宣城校区。
㈢ 2010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电话
HFUT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2901096
PS:某年某月自己也曾打过这个电话,光阴啊~
㈣ 请问合肥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是多少,2011年招生标准
应该是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吧,你可以上cjy.hfut.e.cn上面看看。。 院办公室:0551-2901692、2901176、2901171
教学管理部:0551-2901175、2901680
业余教育部:0551-2901661、2901172
学生管理部:0551-2901671、2901695
继续教育部:0551-2901536、2901693
远程教育部:0551-2901676、2901687
通 信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 政 编 码:230009
㈤ 合肥工业大学2013自主招生报名是什么时间
具体时间尚未确定,你可以上网查阅: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网: http://bkzs.hfut.e.cn/
也可以电话询问: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2901096,0551-2905427(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㈥ 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简称合工大;英文译名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采用“合肥工业大学”(国标码10359)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国标码19359)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占两个院校志愿。毕业时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合肥工业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校区-翡翠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宣城校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301号。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校长任副主任,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术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进行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最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200人,其中合肥校区招生5700人,宣城校区招生2500人。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各省的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如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一条 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合格、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合格线且已被预录取的一级运动员除外)。
第十二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按照有关要求公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代码独立,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两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投档情况对调档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学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承认各省的投档规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综合改革省份,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八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方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学业水平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必须为“双B”及以上,不另加分。投档成绩相同者,比较其物理(理科)或历史(文科)科目等级,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者,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依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依照各省市相关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0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600+文化分/文化满分× 40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省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条 对参加学校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认定的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按国家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限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专业需要美术基础,但不用加试。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实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培养拔尖创新、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为目标的创新实验班,招生专业为学校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将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进行选拔,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
第二十七条 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工业大学开展2+2 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载运工具)、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校后外语主修俄语。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培训、宣传、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 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开学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形式,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合肥工业大学按学生每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和学籍注册费统一结算学费,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按学年制的标准预收。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 ,六人间800元/生·年。
第三十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2397 62902387 6290232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网址:http://bkzs.hfut.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51)62901024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㈦ 合肥工业大学报名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修改
1.直接带着相关证件到合肥工业大学教务处修改即可。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3.本科招生办电话:0551-62902397
传真:0551-6290542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4.研究生报名咨询热线:
0551-62901228
传真:
0551-6290492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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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合工大22期末成绩什么时候出
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申请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拟于2月21日10:00开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1、查询方法一
考生可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按系统要求查询本人初试成绩,系统2月21日10:00开通,全天查询。
2、查询方法二
考生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fut.e.cn/,点击进入“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注册后即可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查询时间2月21日10:00-24:00,22日起为每天8:00-24:00。
学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查询。
二、复查申请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考课成绩已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命题成绩已经招生单位多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1、申请时间:2月22日-2月24日每天8:00-24:00,逾期不再受理。受理申请期间,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研招办。
咨询电话:0551-6290122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申请方式:考生用查询方法二在查分界面内点击“添加复查申请”,选择所要复查科目,如有需要特别说明的,可在“申请说明”项内填写,提交复查申请。我校所有成绩复查申请必须通过系统提交,不接受考生来校提交申请。
3、复查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受理统考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分数统计或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
4、复查方式: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汇总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复查;我校自命题科目申请由学校安排专职涉密人员进行复查,其他人员不能查阅试卷。
5、复查结果通知:3月1日17:00点前,成绩如果有误,我校研招办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无误,将不再通知考生。
我校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后续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fut.e.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㈨ 介绍一下合肥工业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
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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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积极探索高校多元化选拔与多样化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机制,经教育部批准,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生源地为安徽省的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
3、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5、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能力出众,高中阶段担任学生干部,被授予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6、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的综合素质优秀,且其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20日
2、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3、报名方式:学生可到所在中学领取“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申请人必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①“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中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情况请详实填写,并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④个人陈述(须是本人撰写并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1200字左右)。
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截止时间:2009年2月20日(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学校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2009年2月27日前将审核合格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审核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2、文化课测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3、测试报到时间:2009年3月7日,测试时间:3月8日
测试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南校区
4、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测试的总成绩进行评定,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入选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若测试成绩合格则直接评定为优秀。
5、学校将成立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6、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在高考前与考生签定《合肥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双方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报考和录取。
五、录取规则
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且平行志愿的A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实行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服从专业调剂:
1、选拔优秀者
高考成绩达到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2、选拔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安徽省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10分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安徽省1:1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联系方式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0551-2901096,0551-2905427(传真)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551-2901022
七、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09-2-10
㈩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通了,怎么没人接为什么
多大些多试,招生电话都很难打通,或打通没人接,实在没人接就想其他办法吧,没有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