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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招生章程2016

发布时间: 2022-05-28 19:58:10

1.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2. 在哪可以找到武汉大学的招生简章

1.招生简章上有标注武汉大学所有专业报考要求,你最好看下;
2.每年的招生简章都会有些变化,最好参照最新的简章;
3.东湖武大考研网上有历年的招生简章公布,你可以去看下,望采纳!

3. 武汉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可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https://aoff.whu.e.cn/],也可关注“武大招办”微专信公属众号。

4.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如何招

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暨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开展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充分发挥武汉大学作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激发和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能力。积极探索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新机制与新形式,通过冬令营的方式,进行我校保送生招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以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选拔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的学生。
二、冬令营测试学科组分组
类别 测试学科组 备注
非外语类 数学与信息科学 自主选拔录取
物理与电子
化学
生物
计算机
汉语写作综合
管理综合
外语类 英语 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
俄语 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
德语
法语
日语
竞赛类保送生 竞赛类保送生 竞赛类保送生文化测试
高水平运动员 男子排球 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
乒乓球
田径
羽毛球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在数学、信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文学写作、综合管理、外语或其他方面具有特长并有一定的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参见《武汉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武汉大学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简章》(点击查看)、《武汉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二)报名办法
采取中学推荐与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所在中学同意,可个人申请报名。
2.中学直荐。我校对部分中学下达直接推荐生名额,用于推荐在上述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中学确定直荐生名单并在本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无异议后,将直荐生姓名、身份证号、简要介绍及公示结果以公函形式于2008年12月15日12:00前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此类学生参加笔试后原则上可直接进入冬令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3.个人自荐生及中学直荐生均须于2008年12月10日12:00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点击进行网上报名)上报名并确认。网上报名时,不同类别不能兼报,非外语类可最多选报2个学科组,外语类须按应试语种报名分组。网报确认后,志愿不得更改。
4.每个营员只能参加1个学科组的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学科组由营员根据个人特长及入营条件在提交申请时选定。
(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报名表》及其附件(包括中学推荐信、小作文);
2.各种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中学)。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申请表、中学推荐信、证书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请将上述材料寄至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武汉大学冬令营申请材料”。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12:00,我校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12:00(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营员选拔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入营学生。营员名单于2008年12月25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冬令营活动
包括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通过的营员来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一)笔试
主要考察营员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及发展潜能。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3日上午。
1.笔试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我校在全国设置若干笔试考点,营员在网报时可按照就近的原则申请考点,最后由我校确定。
2.营员于2008年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标准为150元/人。营员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3.营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提前半天到达我校指定考点办理报到手续。
4.笔试内容:外语类非英语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综合,满分180分,时长90分钟;外语类英语组、非外语类各组、竞赛类保送生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满分300分,时长150分钟。各组营员笔试内容、分值、时长详见下表。
冬令营组别 笔试内容及分值 满分 时长
外语类非英语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综合(60分) 180分 90分钟
外语类英语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120分)、综合(60分) 300分 150分钟
非外语类各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综合(120分) 300分 150分钟
竞赛类保送生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综合(120分) 300分 150分钟

5.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营员成绩,参照志愿,分学科组分别确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名单。
6.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名单于2009年1月10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二)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营员的学科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4日-17日。非武汉市营员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外语类、高水平运动员营员于2009年1月13日8:00-17:00、非外语类营员于1月15日8:00-17:00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武汉大学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还须提供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营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1.外语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4日-15日。内容包括听力、口试,外语类非英语组营员加试笔试。外语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内容详见下表:
外语类营员组别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 满分
英语组 听力(100分)、口试(100分) 200
俄语组、德语组
法语组、日语组 听力(100分)、口试(100分)、笔试(120分) 320

2.非外语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6日-17日。分学科组进行,满分200分。
3.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
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4日-15日。高水平运动员营员进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其中羽毛球、乒乓球按项目分专业组和普通组进行测试。
六、冬令营成绩及评奖
1.营员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为营员冬令营总成绩(除竞赛类保送生成绩满分300分外,外语类、非外语类营员成绩满分为500分)。
2.冬令营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为700人(不含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其中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获奖总人数的10%、30%、60%,分组确定获奖营员名单。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对在冬令营中表现突出的特殊人才,我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优惠录取办法。
3.外语类按照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顺序,根据营员总成绩和志愿,分别择优确定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之后再确定冬令营获奖名单。每个营员只能获得一种类别的录取资格。
4.竞赛类保送生、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通过测试且公示无异议,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预备录取资格。
5.冬令营所有结果及名单于2009年1月31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并公示。同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七、录取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
冬令营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经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资格当年有效。
获得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享受以下政策:
1.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2.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只要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
3.对在冬令营中表现突出的特殊人才,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应录取办法。
(二)保送生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简章》执行。
(四)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五)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若教育部200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以新规定为准。
(七)冬令营的所有活动、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监督机制
学校监察部对冬令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8752637。
九、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笔试费用:150元/人。
3.综合能力测试费用:150元/人。
通过资格审核的营员于2008年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来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于2009年1月12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综合能力测试费用。
营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 编:43007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68754826
传 真:027-68752150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看看吧~

5. 武汉大学录取条件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已提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的100%,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3、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
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5、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
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7、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8、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10、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的定向招生,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
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表现,在预科培养结束前确定专业。
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12、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3、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15、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6. 关于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回答:明月春常在
学长
7月10日 17:45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校简介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于2004年8月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西南岸,占地1700亩。由华南理工大学何镜堂院士主持设计的现代化高校建筑群兼备古朴、优雅的风格。现一期工程已投资5亿元,完成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能容纳学生2万余人。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教学和实验投入使用计算机1200余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3000多个,图书30.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400万元,并耗资千万建设了一流的校园网,构建了一所现代化、信息化、园林化的校园。

学校现设有文学、新闻、经济、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生命科学与环境工程、医学、艺术等10个学院,开办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20个,涵盖了文、法、经、管、理、工、医等多项学科。学校正积极推广国际先进教学模式,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正逐步开展与英、日等国高校的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独立开展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工作,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武汉大学授予其学士学位证书。

展望未来,前程辉煌。在社会各届的支持下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人正朝着在5-8年内把学校建成一所在全国具有广泛良好影响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国标代码为19486),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由武汉大学申请主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司[2000]136号)成立的一所独立学院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正汤北路1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工作由武汉大学全面负责,成立由主办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东湖分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一视同仁。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时,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向武汉大学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专科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属非法招生。
第十九条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5年在湖北省的院校招生代号为1227。

招生咨询电话:027- 81931047 81931046 81931045
027- 62795338 62795108 62795658 62795128 62795358
招生监督电话:027- 68752636
学校网址:http://www.dh.wh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参考文献:http://www.dh.whu.e.cn/school/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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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考上武汉大学有多难

很难,但是难度与高考地区有关。想考武汉大学,要考上本科线的分数,而且要按国家分档线,起码要一档的分数线,从高分数往下录起。考取武汉大学,文科生的成绩应在640以上。理科生的成绩应在630分以上。

2011年吉林省,武汉大学理科计划录取70多人,理科提档线623,大概是省内排名2500左右。那年吉林省理科考生越16万。假如你和99个人竞争,那你必须要在100个人里考到第一或者第二。

如果是湖南湖北,江西江苏,这些由于武大认可程度高,竞争压力大,政策不友善的地区,难度呈倍数增长,就不提河南山东了,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2015年以后,武汉大学在各个省份的录取分数都有显著提高,大概比往年高30分左右,也就是同样在吉林省,过去你考2500名可以上武大,现在大概要1500名以内。因为高考的竞争,即使在省内也不是完全公平的,涉及到教育资源,保送名额,学习环境等等因素。

武汉大学的王牌专业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0个):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国家重点学科(5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生物学、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国家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金融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史、世界史、基础数学、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分析化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学下二级学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口腔基础医学、社会保障。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古代文学、法语语言文学、空间物理学、内科学(心血管病)。

8. 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招生要求

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招生要求(2016年)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高中起点专科:年满 18 周岁(1998 年 3 月 1 日以前出生),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或其他人员。
3.专科起点本科: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或其他人员。
4.报考护理专业专科学习者应为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现从事与护理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报考护理学专业专升本学习者应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医学相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现从事与护理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常年报名,当季考试前五天截止。
2.报名地点:武汉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各校外学习中心。
3.报名手续:报名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份)、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6 张,到当地校外学习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注:按教育部规定,网络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报名入学。 “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历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 。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考生的专科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验,网上无证书信息的考生可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有效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考生必须为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永久法律责任。学校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证书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在籍期间查出予以取消学籍,追回录取通知书和学习证件;毕业之后查出追回毕业证件。无论何时查出,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报名时,考生须本人亲自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报名表。
三、考试与入学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校外学习中心初审后报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复审,按规定时间参加武汉大学自主命题的入学考试,由武汉大学择优录取。
2.免试和优录条件:
(1)参加 2015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达到当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最低控制资格线者(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原件),免试同层次入学考试。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免试专科入学考试、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者免试专升本入学考试。
(3)获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证书(改革后的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0 分的考生)、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和年满40周岁(197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均可免试单科英语入学考试。
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免试申请表,交验相应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 武汉大学2016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分数线

1、报考武汉大学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2、武汉大学2016农村专自强计划招生属简章规定:
公示无异议的2016年武汉大学“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份称为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10. 武汉大学的招生简章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订)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在江苏省,学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A,另一门达到B+及以上),对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时以同分取齐为原则,满足处于竞争关系考生的专业志愿。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10)武汉大学招生章程2016扩展阅读:

武汉大学称:江苏文科状元符合本校录取条件

连日来,江苏淮安考生白湘菱受到关注。白湘菱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430分,为江苏省文科最高分,但因选修的历史科目得了B+而无缘清北等高校。

7月30日,负责接听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办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就白湘菱的情况表示,只要她的选修科目成绩为AB+及以上,就符合武汉大学的录取条件。我们的要求是AB+,这是按照招生简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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