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专项招生
❶ 2022年上海交大应用统计专硕招生数
2022年统计学院预计招收180人,专硕160人左右,学硕20人左右。
2022年上海交大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000名(含“推荐免试”直硕生、专项计划等)。其中,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约5000名,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校招生计划约545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约260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计划约20名。
❷ 上海交大2020年有国家专项政策吗甘肃这边往年专项分数线是多少
这边有国家专项证,怎么甘肃这边的分数是多少?大概是400多万。
❸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要求
您好,我是享学教育的老师。上海交大17年自主招生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招收具内有学容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3)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参加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其提交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
❹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高校名单
北京(24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天津(2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上海(9所)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2所)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辽宁(3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2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4所)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2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3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陕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❺ 上海交通大学海南专项研究生怎么样
有很大发展前途。
海南专项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课程学分,第二学年开始在研究院完成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海南专项指标研究生的导师往返本部和海南两地指导学生科研工作,保障培养质量。
海南专项招生计划为专项增量名额,原则上以海南专项录取的研究生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该项目,需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的相关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执行。
❻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学生应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各省(区、市)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总分(不含任何加分)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计为5月10日至5月30日24时(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报其他高校。
0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入围校考办法
在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时比较数学成绩)。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对第一类考生的最低要求。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04高校考核
校考入围名单确定后将举行高校考核(含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科研潜质及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类考生单独考核。
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体育测试无故缺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测试方案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简章底部附件)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05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高考成绩占比为85%、高校考核成绩占比为15%。
综合成绩(满分1000)=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依据分省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对于第二类竞赛获奖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及竞赛成绩。该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考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将公布认定结果,并按要求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跨越三个世纪的上海交通大学“因图强而生、因改革而兴、因人才而盛”。在悠久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发展始终与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紧密相连,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校学科实力雄厚,名师云集,继首批入选211、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后,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17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在2017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校有25个学科进入A档,4位交大人先后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海上大型绞吸疏浚装备获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也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砥砺奋进。
根据此次文件精神,学校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十年探索的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系统研究了未来能够承担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长规律,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具体各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cn)
学校强基计划的培养目标为:吸收具有创新潜力和远大志向的优秀学生,为之打造“厚植基础+使命推动+好奇心驱动”的强基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远大志向,具有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知识整合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视野的创新型领袖人才,为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01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以获批专业所在学院为主体,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特区“致远学院”为支撑,计划内学生应具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长为未来科技与产业领袖的远大志向,并在本科阶段就展现出良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潜质。为达成目标,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可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相近专业,同时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考察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转入同专业普通班。空出的名额,可从校内相近专业补充学习成绩优秀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入计划内培养。学校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具体细则以校内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02本博衔接培养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将采取“4+5(含海外)”本博培养模式。学校将为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辅修工科专业机会,并为高年级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理工交叉的特色课程模块及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各类机会,面向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基础学科研究领域,设置相应的核心基础课程和研究课程模块供选修,邀请相关方向的高层次教授授课并指导学生科研和毕业设计,为学生毕业后直接攻读博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对于强基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择优给予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推免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热爱基础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希望在国家关键领域或基础学科领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2)满足学校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资格条件。
推免的其他规定由相关学院制定并解释。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前修读不同层次研究生课程,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课程学分可以纳入研究生成绩记录。另外,学院将推荐学生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
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瞄准科学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国际水准与业界重要影响的导师队伍,提供国际一流的课程体系,为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坚强的保障。
03其他激励机制
除了国家、上海市以及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之外,各学院还将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同时鼓励强基计划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赴海内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参加科研实践、合作发表论文、修读课程、科技竞赛等。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五)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强基计划整体培养工作,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强基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具体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cn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❼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思源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上海交通大学将为勤奋上进的农村学子提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承担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践行“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之校训。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思源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 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具体实施区域及报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思源计划”安排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 网上报名 请于2020年5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2. 初审 6月20日前,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有关省(区、市)将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 复审 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复审。考生类型应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如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须省级考试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6月底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结果生效。
4. 招生计划 我校校本部及医学院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审核通过人数、往年报考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编制高校专项分省计划。
5. 录取
请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高考,并在高考志愿中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应批次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或医学院。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及高考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录取。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参照该省(区、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注:江苏“思源计划”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四、学生资助体系
我校构建了“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助学贷款为重要渠道,以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体系,切实履行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详细信息可见我校学生事务中心网站(http://affairs.sjtu.e.cn/)。
五、特别说明
1.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 我校“思源计划”的专业录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的规定及要求。
3. 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六、监督机制
本次高校专项“思源计划”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在报名、审核、考核等多个环节充分引入监督监察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❽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学校有哪些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大学。
❾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在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与建议。
第七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八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综合评价录取”、“强基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同分排序按照当年相应简章规定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据相应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2020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0年我校部分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六条上海交通大学实行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入学后,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及学校相关测试与规定,在所在平台、院(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上海交通大学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以及医学院列入提前批招生的各专业(护理学、医学试验班(卓越医学创新班)、预防医学、医学技术类),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预科班除外)。
第十八条上海交通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思源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要求为A、B。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上海交通大学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第二十条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免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大部分本科专业:人民币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软件工程专业人民币400元/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⑦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条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六条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七条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