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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招生简章2017

发布时间: 2022-06-06 09:48:02

① 苏州大学自主招生

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无论晨起黄昏,孩子们在这里坐拥青山绿水,诵读四书五经,站桩养气……毕业收入可成大学绩效指标[高等学校绩效评价报告][高校现打工皇帝]·90后大学生:面对亲情来袭 既感动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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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 | 哥本哈根:悲情北极熊因饥饿吃幼仔一、 招生对象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1、奥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2、创新发明类: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取得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3、文学特长类: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4、英语(论坛)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5、德育优秀类: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为准);6、学习优秀类: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者。符合上述1—5类的考生称为A类考生,第6类称为B类考生。二、招生人数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0年总招生计划的5%。三、报名方式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申报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报名采用网上申请形式。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2010年1月10日(2010年1月10日24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http://zsb.suda.e.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0年1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⑤个人陈述,须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000—1200字。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四、选拔程序1、初审报名截止后,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0年1月22日前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2、报到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0年2月5日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苏州大学东校区(东环路50号)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3、测试考试科目:理工类:数学、英语、物理;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时间:2010年2月6日,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4、确定入选考生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进行评定,择优选拔。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在A类考生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B类考生均认定为合格等级。5、入选名单公示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学校招生办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论坛)”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6、入选名单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备案。五、录取政策根据国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凡获得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将苏州大学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仍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1、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学校将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2、测试成绩合格者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如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确保录取。学校将在总分上加20分(江苏省考生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予以录取。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六、开设理科强化班、文科强化班我校针对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将组建理科强化班和文科强化班。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可选择参加强化班的学习。学校将依托全校学科齐全的优势,集中教学师资,以强化基础、分流培养为特色,实行全学程学分制管理和导师制。前两年主要强化自然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基础课程,同时强化外语、计算机,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意向及兴趣爱好选修其他课程。两年后根据学习成绩、本人兴趣及分班计划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学校对强化班的学生在学习条件、导师指导、出国深造、推免攻读研究生(论坛) 、奖学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七、监督机制1、学校将根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工作,我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八、联系方式 电话:(0512)67507941、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九、其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② 苏州大学2017农村专项

你好!根据今年招生计划和安排,苏州大学2017年对四川考生的农村专项版调档线是这样的: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排序,并根据苏州大学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择优安排录取专业。

祝你顺利!

请采纳!

③ 苏大对小高考有要求吗

苏州大学对考生小高考有明确要求。
一、小高考,是江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的别称。学业水平测试共有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分成2门选修、4门必修、1门技术三个类别。

二、苏州大学对江苏省考生小高考有明确要求。
《苏州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报名条件明确列出: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地方专项计划、正常本科一批(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AB;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B。

注意事项:其他报名条件以《苏州大学招生章程》为准。

④ 苏州大学是几本

你好,我是苏大学生,苏州大学大部分专业都是一本,但是也有不少专业专是二本专业,你可以上网看苏属大去年的专业介绍,不过这几年苏大的录取分数比较高,即使是二本的专业分数也要比二本的分数线高不少,你要继续努力啊!!

⑤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江苏省首批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点的独立学院之一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号

文科类、理科类及艺术类专业:1833;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85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1876;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价格部门核定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40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276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z.cn。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招生考试报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

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1833代号中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报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苏州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我院认可苏州大学校考成绩,并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我院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不限。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江苏省、贵州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我院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试,我院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贵州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非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2020年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有调整,我院录取规则将相应调整,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江苏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贵州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十二、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证书类别: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苏大文正招生(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

监督电话:0512-67227571

⑥ 苏州大学单招是什么政策,单招不都是大专吗类似苏大这种单招的还有

2017年单招的情况要看各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像2016年各学校基本都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简章。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表。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公布时间不同)。单招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后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书、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样~~

⑦ 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各项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⑧ 江苏成人高考招生院校有那些

江苏省成人高考招生的院校有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常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

1.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

⑨ 苏大凤凰传媒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有人说下嘛

苏州大学是一本大学,实际上分数线高于本科第一批分数线,因为苏州大学是211国家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应该是重点本科分数线,高于一本省控线50分以上。参考招生简章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苏州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 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报考法医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3.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5. 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 5.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7.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地方专项计划、正常本科一批(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AB;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B。

  8. 7.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9.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0.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11.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2. 3.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13.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14. 5.江苏省正常本一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自主招生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15. 6.在上海市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

  16. 7.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17. ⑴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18. ⑵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9. 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20. 8.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1. 9.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22. 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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