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湖南招生信息网
㈠ 近年来,厦门大学在湖南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呵呵,我也是湖南的,06年参加的高考,厦大虽然录取分数不高但是真正录取的分数是相当高的,尤其是热门专业,你可以去厦门大学招生办的网站上去看看各届录取的情况:zsb.xmu.e.cn
加油吧,祝你高考考好,来厦大吧,相当不错的~
㈡ 厦门大学
为促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意第一志愿报考厦门大学,并具有我校限定的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宁缺毋滥。
三、招生特长项目
1、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
2、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具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
3、舞蹈: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
四、报名办法
1、2006年2月20日前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http://zsb.xmu.e.cn)“普高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为:网上直接填写有关的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粘贴加盖中学公章的个人相片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2006年3月4日上午(8:00起)持正式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2寸彩照2张到我校艺术学院办理艺术水平测试报名手续。凡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取得所在省艺术特长测试的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验证,复印件随同报名表缴交)。
五、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06年3月4日上午8:30起
2、测试内容:自选曲目一首(乐器自备,伴奏自带);视唱练耳。
3、测试水平的认定:我校根据测试结果,划定各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格线,确定我校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示,同时报资格生所在省招办备案。
4、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最终认定的要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组织省级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具备所在省份的艺术特长生资格并达到我校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格线,方可最终获得我校的艺术特长生资格。
六、文化考试与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一批第一志愿须填报厦门大学(非艺术类专业)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
七、录取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我校可在出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若上述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出档分数线,我校给予加20分进行专业投档录取。
八、其它
1、由于我校在各生源省份的出档线无法准确预测,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
考生须自愿承担若高考成绩未能达到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出档分数要求而对后续非第一志愿院校的录取可能产生的影响。
2、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艺术活动,服从安排,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留意关注,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凡未如期按我校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五年十二月
㈢ 厦门大学艺术考试报名时间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0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创办于1921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位于国际花园城市——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优美宁静的环岛路及碧波万顷的东海。学院大楼建筑巍峨耸立,宏伟壮观。这里四季如春,风光秀丽,具有培养艺术人才得天独厚的优良环境。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于1983年创办, 1984年面向福建省招生, 1990年起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1987年和2003年分别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同时面向港、澳、台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 200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其中,音乐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共招收80人:含声乐、键盘乐、管弦乐、民乐、作曲、舞蹈等方向。美术系共招收90人:1.艺术设计专业:含雕塑、综合材料与多媒体、环境艺术、视觉传达等方向;2.美术学(绘画)专业。以上各专业考点分布及相应招生计划见以下列表(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各考点的专业合格考生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独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创办,并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四年制)独立学院。自办学以来,嘉庚学院全体同仁面向人才培养市场谋创新、求发展,努力将嘉庚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国际广泛认可的、以有效教学见长的新型大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音乐系200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其中,艺术设计系艺术设计专业共招收140名:含平面设计、数码媒体、动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建筑设计等五个方向。音乐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共招收120名:含声乐、键盘乐、管弦乐、民乐、音乐理论与作曲等五个方向。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各省的专业合格考生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并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携带毕业证书(中学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证明)和考生户口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户口证明(户口复印件必须贴考生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本人同底版的一寸脱帽照片5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我校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并缴交专业报考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交通及食宿费用考生自理;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艺术设计专业和美术学(绘画)专业考生颜料、画具自备。
2、考生须于报名时填写准确的个人身份证号、考生号(或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上的报名号)及有效联系电话(含区号)和联系地址。报名时若暂时无法提供考生号者,必须于2005年3月25日之前以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将姓名、省份、报考专业和考生号提供给所报考学院的音乐系和美术系。凡由于上述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提供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的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文化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志愿填报
凡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可分别在相应批次选择填报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厦门大学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基础上优惠5-7分,作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专业考试合格线,并另行发放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凡取得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只可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专业成绩要求以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为准。
录取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执行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政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学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360元人民币。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人民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人民币。
㈣ 厦门大学招生办 网页为什么打不开
冬眠解答:
我们都可以登录啊,估计是你网络有问题,换个电脑试试。
㈤ 湖南考生考厦门大学难么
厦大没有舞蹈系只有舞蹈专业
如果你想学舞蹈专业就要报考厦大艺术学院
厦大艺术学院是音乐 美术 舞蹈等艺术专业集一体的学院
想报考舞蹈你就要参加艺术考试,先通过你们湖南省的艺术联考,然后再来厦大考单招。我是今年艺考的考生,这里说的不是很详尽,你可以再联系我私聊
㈥ 哈工大,西安交大,厦门大学发布招生信息的官方网站
三个学校的本科招生抄官方网站分别是:
哈工大:http://zsb.hit.e.cn/
西安交通大学:http://zs.xjtu.e.cn/
厦门大学:http://zsb.xmu.e.cn/
三个学校的网站都可以查看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考生关注的信息
㈦ 厦门大学大学招生办
电话:0592-2188888
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zsb.xmu.e.cn/
㈧ 厦门大学在湖南招理科音乐艺术生吗
是的,厦大的音乐、美术所有专业实行文科、理科兼招。
http://www.90ms.com/Article/Class91/rs/5968.html
㈨ 厦门大学近几年录取分数线
你是文科还是理科啊?
为了帮你完成厦大梦,我就全部告诉你吧
年份 科目 最低分 最高分 录取平均分 录取人数
2008 文科 548 610 573.3 22
2008 理科 508 649 593.1 54
2007 文科 572 621 591.6 23
2007 理科 613 655 631.9 52
具体到各个专业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网查询:http://zsb.xmu.e.cn/pugao.aspx
如果你是文科生,选择厦门大学很不错,厦大的文科实力很强的,如果是理科生,那就试试报考厦大的会计,化学,经济类专业,这些都是厦大的王牌哟,不过分数肯定是最高的,呵呵。
最后提前祝你考入厦大这所全国最美丽的大学。
㈩ 求厦门大学08招生计划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二条 2008 年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 57 个本科专业类,涵盖 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条 2008 年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 5000 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三章 招生模式
第四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 2008 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五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六条 录取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拥有全国一流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的漳州校区。经第一、二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继续修读学业。准予毕业的学生,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七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八条 报考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110%-120% 以内。
第十二条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在 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10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5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2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十五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为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获得我校推荐录取资格的出档考生,给予加分进行专业投档,加分原则上不超过 10 分。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公布的《厦门大学 2008 年普高招生推荐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5460 元;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 6760 元;
3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 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 400 元,每学年约为 40 学分;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9360 元。
第十九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 1200 元(人 / 学年)。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制度
1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 3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 2 万元(第 1 — 10 名)、 1.5 万元(第 11 — 20 名)和 1 万元(第 21 — 30 名)的奖励。
2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 80 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 5 %的新生,给予 2000 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绿色通道”制度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时现场办理缓交学费和入学报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建立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内的新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我校每年可申请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 20 %,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 6000 元。 2007 年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4514 人,总金额 1114.3 万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 2007 年拨出专款 2000 多万元用于资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资助
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校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约为 300 多万元。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五条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 2007 届 95.9 %, 2006 届 95.1 %, 2005 届 97.07 %。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2007 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及高等院校。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浙江、北京、江苏等省份(城市)。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招收的非西藏生源省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属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 40 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 5 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http://210.34.18.180 查询,或咨询南京军区驻厦门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0592 - 2187802 。
第二十八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AA 。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 A +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 2 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网址: zsb.xmu.e.cn ,电话: 0592—2188888 。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 门 大 学
二○○八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