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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招生电话

发布时间: 2022-06-16 14:38:51

㈠ 如何查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的录取情况

等吧、省内的录取结果一般今天晚上才出来呢

㈡ 浙江工商大学 专升本 报名时间和科目

浙江工商大学200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构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的精神,2009年我校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进入我校旅游管理、英语本科专业学习(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选拔专业名称、专业代码、选拔计划、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选拔计划
考试科目

基础课
综合课

旅游管理
01
90
管理学
旅游学概论

英语
02
60
基础英语
英语阅读

合计

150

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学校代码:10353

二、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专、高职,电大、成人高校普通班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参考《浙江省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之附件四“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专业相近专业目录”;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记过(含)以上处分者;

2、曾有过考试作弊记录者。

三、报名方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招生办领取(或自行下载)《考生登记表》,如实仔细填写后交所在学校招生办。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学生所在学校招生办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初审并加盖公章,填妥《考生花名册》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纸质材料、《考生花名册》及《考生花名册》Excel文档于4月10日送至浙江工业大学翔园宾馆(杭州市德胜路235号),并交纳报考费。届时我校将在翔园宾馆接受集体报名并办理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报考材料如下: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加附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

(4)考生登记表;

(5)考生花名册及其Excel文档;

(6)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学校及考生姓名),一张贴在考生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

(7)报考费110元/人,由考生所在学校汇总后于集体报名时交我校财务处。

2、考生登记表、考生花名册不单独印制,请各考生所在学校用A4纸复印后发给考生使用,或者点击此处下载。

四、考试:

1、 每个专业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每门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具体各专业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表:

专 业
时 间
科 目

旅游管理
上午( 9:00—11:30)
管理学

下午(14:00—16:30)
旅游学概论

英语
上午( 9:00—11:30)
基础英语

下午(14:00—16:30)
英语阅读

2、 考试地点在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考生可于4月23日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考场安排表。

3、 4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考生到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2号教学楼2101教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4、 5月11日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5、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5月12日、13日、14日),凭准考证向考生所在学校申请查卷,由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汇总后,交我校招生办公室核查,由我校组织专门人员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基础课)查卷由省教育厅负责,综合课查卷由我校负责。

五、录取办法、入学手续与培养模式: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单科均合格的前提下(英语专业加设口语成绩最低合格线),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不设优惠加分项目。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如遇合格生源不足,我校将通过浙江省教育厅接受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调剂,不足部分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额满为止,调剂考生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该专业的最低合格线。各单科最低合格线按照以下方法划定:将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1:3划线,取线上最末考生的该单科成绩为该单科最低合格线;若遇单科合格生源不足,在不改变原单科合格生源录取的情况下,按两门单科同时降2分一档下降单科合格线,至录取额满止。英语专业加设口语最低合格线为12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选拔工作于5月底结束。我校于5月底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被选拔录取学生的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份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转交考生本人。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浙江工商大学各专业学院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高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2009年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学费4400元/人.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 “普通高校专升本”班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学生入学后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设定的学分后准予毕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浙江工商大学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读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六、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招办电话:(0571)28877228、28877229

学校网址:http://www.zjgsu.e.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gs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工路校区交通路线:

杭州火车站乘11路公交车(火车站为始发站)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杭州火车东站乘28路公交车到武林广场站下,再换乘11路或58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东站乘28路公交车到武林广场,再换乘11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南站乘39路公交车到杭州火车站,再换乘11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西站乘83路公交车到浙大西溪校区,再换乘11路或K307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北站乘15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下沙高教园区乘校1线到文一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站下,再步行10分钟至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或乘快速公交B1线到武林广场,再换乘11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㈢ 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53。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八条 就学地点: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稳居全国财经类大学前八。学校拥有 “双万计划”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3个。学校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新生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考排序分、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四)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 、自治区)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五)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考生投档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报考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优秀学生可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二)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在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学校设有15个招生专业类: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ACCA)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广告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专业。其它仍按专业招生。

(三)设立新生奖学金。学校面向第一批、第一段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录取的普通类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最高达60000元/生。具体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考生的高考总分均不含各类加分。

(四)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另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专升本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升本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四年制高职”),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智能物流)、电子商务(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招生工作按2020年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四年制高职”招生简章执行。“四年制高职”录取的新生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就学。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拥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su.e.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571-8698 9998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询QQ: 800057228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8840567,举报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㈣ 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电话

0571-28877229 28877228(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㈤ 关于浙江工商大学金融研究生

浙江工商大学的金融学应该是还不错的 原来金融学联考有浙江工商大学的名额 但是跟浙江大学是不能比的 毕竟浙江大学是全国前5的211,985名牌大学,社会对这2个大学的关注度和对这2个大学的建设程度也是不一样的。相信你心里也清楚。浙江大学的金融学是A++,浙江工商大学是A,在普通的高校已经是不错了 貌似上海交通大学也只有B,浙江工商大学的特色就是商科的东西,比如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审计学,统计学,这些是浙江省在工商的重点专业,工商的金融是浙江省重中之重,,当然还有浙江财经学院他的金融是B,也是重点。当年那是财经在金融办学实力没有工商好,工商也快有百年历史,原来工商没有改名之前是杭州商学院,全国有名是全国率先建立商科学院之一,现在是因为改名后人家都不认识这个大学

至于报考难度,浙江除了浙江大学,报考每年都是很火热以外,浙江其他大学报考都是一般拉,因为浙江只有浙大是211,工商大学的金融学第一志愿报的人也算是比较少,基本调配过来,像财经学院根本是第一志愿招不满,应为我也想考金融也去咨询过,现在人家读这些专业都想往211大学看齐。、

要准备的话 ,可以去打个电话,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去咨询一下

㈥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2+2考试的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2009年“2+2”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依托我校学科优势为浙江省经济建设培养高质量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高教〔2008〕173号文件的精神,2009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我校金融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习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选拔专业名称、专业代码、选拔计划、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选拔计划
基础课
综合课

金融学
01
80
高等数学
英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02
30
高等数学
英语

工商管理
03
40
高等数学
英语

合计

150

我校“2+2”考试学校代码:10353

二、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专业不限。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违纪处分记录。

2、参加CET-4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六级线以上,或第三学期大学英语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30%。

3、截止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所有课程无重修、无补考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gsu.e.cn下载《考生登记表》,如实仔细填写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填妥《考生花名册》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纸质材料、《考生花名册》极其excel文档于3月27日送至浙江工业大学翔园宾馆(杭州市德胜路235号),并同时交纳报考费。届时我校将在翔园宾馆接受集体报名并办理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考生材料包括: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

(4)考生花名册极其EXCEL文档;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所在学校及姓名),一张贴在考生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

(6)报考费110元/人,由考生所在学校汇总后于集体报名时交我校财务处。

四、考试:

1、 考试科目为2门,每门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如下表:

日期
专业
时间
科目

4月12日

(星期日)
金融学
上午 9:00-11:30
高等数学

下午 14:00-16:30
英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上午 9:00-11:30
高等数学

下午 14:00-16:30
英语

工商管理
上午 9:00-11:30
高等数学

下午 14:00-16:30
英语

2、 考试地点在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考生可于4月9日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考场安排表。

3、 4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考生到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2号教学楼2101教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4、 4月27日起,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5、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4月28日、29日、30日),凭准考证向考生所在学校申请查卷,由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汇总后,交我校招生办公室核查。联考科目(高等数学)查卷由省教育厅负责,综合科目(英语)查卷由我校负责。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五、录取办法、入学手续与培养模式: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单科均合格的前提下,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不设优惠加分项目。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各单科最低合格线按照以下方法划定:将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1:3划线,取线上最末考生的该单科成绩为该单科最低合格线;若遇单科合格生源不足,在不改变原单科合格生源录取的情况下,按两门单科同时降2分一档下降单科合格线,至录取额满止。录取工作于6月结束,经浙江省教育厅审核同意,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底前公布在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份寄往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再转交考生本人。

我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按转学程序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党、团员等组织关系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分别转至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和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并于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浙江工商大学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录取考生转入我校后列入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组织教学与管理。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转入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浙江工商大学相关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高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2009年我校“2+2”各专业学生学费4400元/人.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

六、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邮编310018)

电话:0571-28877228、288772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工路校区交通路线:

杭州火车站乘11路公交车(火车站为始发站)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杭州火车东站乘28路公交车到武林广场站下,再换乘11路或58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东站乘28路公交车到武林广场,再换乘11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南站乘39路公交车到杭州火车站,再换乘11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西站乘83路公交车到浙大西溪校区,再换乘11路或K307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汽车北站乘15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下沙高教园区 乘校1线到文一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站下,再步行10分钟至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或乘快速公交B1线到武林广场,再换乘11路公交车到浙江工商大学站下。

具体到高等数学我不太清楚,我自己学的是A,你们应该也是。
线性代数和概率论是自己学校出的,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应该比较好找。

㈦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招生咨询

去浙江工商大学教务网(直接输入到地址栏就可以搜索),然后旁边会有连接,你进去看下就有有关招生的。
商大比较好的专业是经济类,工商管理。语言类也还好。因为商大是一所偏经济类的综合学校。

㈧ 2011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在闽招生电话

很遗憾,今年没有。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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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专业 总计 浙江 安徽 甘肃 湖南 山东 福建 江苏 江西 湖北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兼 招 工商管理 124 40 45 3 4 3 3 1 2 3 2 3 2 4 2 3 2 2
市场营销 84 23 36 2 3 1 2 1 2 1 2 2 2 1 3 1 2
人力资源管理 84 35 39 1 2 1 2 1 3
经济学 42 10 15 1 3 1 2 1 3 1 2 1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0 94 120 2 3 3 3 1 1 2 3 2 2 2 4 2 3 1 2
金融学 170 48 98 2 3 2 2 1 1 1 2 2 2 1 4 1
统计学 41 10 24 2 2 3
会计学 168 48 89 2 2 2 2 1 2 2 3 2 4 2 4 1 2
财务管理 84 30 40 2 2 2 2 2 2 1 1
旅游管理 84 30 32 2 2 2 3 2 2 1 2 2 2 2
法学 82 40 20 3 2 2 3 1 2 2 3 1 1 1 1
广告学 82 41 41
编辑出版学 40 28 12
新闻学 40 18 15 2 1 2 2
行政管理 40 20 20
公共事业管理 40 20 16 2 2
土地资源管理 84 43 41
英语 150 50 73 3 3 2 3 3 2 3 3 2 2 1
日语 75 40 35
理 工 工程管理 35 35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70 70
电子商务 35 35
物流管理 35 35
艺术设计 96 86 10
总计 2035 754 996 20 20 25 25 3 2 15 25 15 25 20 35 10 20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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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

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坚持“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区域化”的发展定位,顺应中国高等教育转型发展趋势,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要求,坚持开放办学,强化理论与实践、通识与专业、产业与教育的交互与融合,构建并实施“新商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显、应用型内涵丰厚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建立了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截止目前,学校共有24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博士生导师)。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建立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与管理方向)专业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的人工智能团队提供大数据、虚拟现实、机器视觉、机器人等相关课程开发支持以及实验实训支持。

第十二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与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人工智能与电子商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山东省除外)。

(四)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对于2020年浙江省进档考生(不含艺术类考生):

(1)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50000名考生,免除在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就读期间学费。

(2)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间可免费参加校内“雅思英语卓越班”项目,免费参加一次短期国际交流项目。

(3)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专业。

(二)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进校后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

(四)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

(五)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六)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面向中职单独考试单独招生 (简称“单考单招”):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与管理方向)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智能会计方向)、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学生学费2475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专项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网址:http://www.zjhzcc.e.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571-69936688

招生咨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处

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69936010,举报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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