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2016清华大学招生章程

2016清华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6-30 20:21:35

Ⅰ 关于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详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 机构与原则

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学科竞赛类)具有各学科竞赛突出特长的学生;
2.(类型2: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类型3: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类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自主招生

入选资格人数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土建类 约10人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机电类 约10人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航空航天工程
信息类 约80人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数理类 约120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数理基础科学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化生类 约140人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国际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生物科学
医药类 约5人 临床医学
医学实验班
药学
经管类(理) 约5人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科类(文) 约10人 法学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法学(国际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类 约20人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
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
英语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四、学科/专业特长生选拔项目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四书”选段标点,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蒙学、经学文献背诵;《说文解字》答问。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史记》、《左传》选段标点、翻译,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出土文献知识和能力考核;《说文解字》考察。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每人至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至多填报5个专业。
c.学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但申请的所有专业类的测试科目需一致。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专业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六、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应报考类型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分报考类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
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七、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按报考类型、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八、日程安排

2015年3月5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5年4月1日-4月29日,自主招生初评。
2015年4月30日18:00,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5年5月27日18:00起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初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0日14:00-17:00,初试。
2015年6月13日18:00,公布初试结果,同时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复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6日、17日8:30-17:30,复试。
2015年6月22日10:00,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九、其他

1.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Ⅱ 清华大学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

清华大学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

要视具体省份而定。

《清华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清华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Ⅲ 清华自主招生要求,详细。

清华大学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张贴时间:2008-11-11 访问次数:56968

第1条(目的)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招收对象)保送生、自主招生的招收对象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保送生申请者必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

符合保送生、自主招生条件且有志于报考我校国防和定向生的学生,可以申请国防和定向生的保送生和自主招生,在选拔过程中可以单独排队。

具有以下体育特长的学生可以报考自主招生,在选拔过程中单独排队认定: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棋类。

第3条(基本程序)保送生、自主招生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网上申请、中学推荐或者个人自荐、初审、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条(中学推荐):对于符合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基本招收条件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可以根据附件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申请表、推荐意见、成绩单等中学推荐材料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同一学校如推荐多名候选人,应当给出中学推荐排序。

第5条(个人自荐):如果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清华大学保送生或自主招生申请条件,可以根据附件要求以书面进行申请和自荐。申请表、推荐意见、成绩单等申请资料一般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第6条(申请材料的内容和格式):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推荐资料、附属材料。申请材料采用A4纸印制,提倡简洁、朴素,不采用彩色印制。但是申请者提交的出版物、设计作品等除外。

第7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材料应当简明、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情况者,一经发现,即行取消其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认定资格者,取消其资格;已入学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处理。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情况严重者,我校将对其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8条(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初审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后续考核的人选。

第9条(笔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以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我校在部分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设置笔试考点,在统一时间进行笔试。

第10条(考试科目与成绩)理科的笔试科目1为中英文综合,科目2为数学(理),科目3为物理,科目4为理科综合(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

文科的笔试科目1为中英文综合,科目2为数学(文),科目3为历史,科目4为文科综合(包括哲学、文学、历史、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科目1满分为200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科目2、科目3满分分别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于中学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科目4成绩以四档计,考察范围不限中学大纲,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以上科目的考核均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第11条(面试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笔试科目1、2、3的成绩总分,参考科目4成绩,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科目4的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不受笔试科目1、2、3成绩总分的限制。

第12条(面试)面试一般在清华大学统一举行。个别特殊省(市)除外。

第13条(结果认定)我校将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认定人选。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一般将给予5-30分的优惠。如果候选人在享有优惠政策后,高考投档总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同时,对于部分在自主招生测试中表现突出者,如果在不享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高考投档总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一定的分数优惠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考生,经专门考核认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给予政策优惠,优惠幅度不受30分限制,但优惠分数仅对特定专业有效。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优秀者,予以保送生认定;笔试、面试均通过者,根据其成绩可以给予自主招生认定。

第14条(公示)保送生候选人和自主招生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

第15条(解释)本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Ⅳ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简章

http://www.zge.net/zgxx/zsxx.asp?cid=20050407174348
注册就可以看到 免费回的答

Ⅳ 考清华大学要什么条件啊

清华大学报考指南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清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清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三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清华大学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只有在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接收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

但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

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选拔候选人、艺术特长生、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

当在各省(区、市)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国防生和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学生经飞行学员招收选拔合格后,先进入军队飞行院校进行军政强化训练和筛选体验飞行,我校再择优遴选有飞行潜质的进入“飞行员班”学习。

“飞行员班”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6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

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先在清华学习3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非通用语种、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清华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Ⅵ 清华大学建筑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000 建筑学院
050400艺术学
01水彩艺术研究
02壁画与公共艺术研究
03绘画创作与理论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③641艺术概论④801中西方美术史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造型基础(6小时)、专业创作(6小时)。艺术学专业为自筹经费每学年2万。
081300建筑学
01建筑历史与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1德语 或 242法语③642(建筑/城市/景观)历史④514中国传统风格建筑与文物保护设计(6小时) 考试科目642(建筑/城市/景观)历史,试题分为A、B、C卷。报考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专业考生,做A卷:建筑历史;报考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考生,做B卷:城市史;报考景观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做C卷:景观史。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建筑理论或文物保护理论
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1德语 或 242法语③642(建筑/城市/景观)历史④511建筑设计(6小时)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建筑设计理论
03城市规划与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1德语 或 242法语③642(建筑/城市/景观)历史④51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城市规划原理
04景观建筑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1德语 或 242法语③642(建筑/城市/景观)历史④511建筑设计(6小时) 或 51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 或 513景观规划设计(6小时) 本专业科目四可任选511、512、513其中的一项。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景观学理论
05建筑技术科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1德语 或 242法语③301数学一 或 642(建筑/城市/景观)历史④511建筑设计(6小时) 或 802建筑物理 本专业有两种组合任选其一:组合一,301、802;组合二,642、511。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建筑技术基础
081400土木工程
01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3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基础(供热、供然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基础) 复试时综合考试内容:空气调节、传热工程、流体网络、泵与风机、热质交换过程与设备。
085100建筑学硕士 8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含风景园林硕士人数
01建筑学硕士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③355建筑学基础④511建筑设计(6小时) 或 51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 考试科目355 建筑学基础试题分A、B卷,考生任选其一。A卷:建筑历史;B卷:城市史。复试时综合考试内容:建筑学综合专业知识。
095300风景园林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
01风景园林硕士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③344风景园林基础④513景观规划设计(6小时) 复试时综合考试内容:景观学综合专业知识。

Ⅶ 北京清华大学的录取条件是什么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清华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调档及定向招生说明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自强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类型招生项目)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Ⅷ 清华大学的录取标准

清华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是C9联盟、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剑桥—麻省理工学院低碳能源大学联盟成员,中管副部级建制。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清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清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三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清华大学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只有在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接收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
但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
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选拔候选人、艺术特长生、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
当在各省(区、市)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国防生和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学生经飞行学员招收选拔合格后,先进入军队飞行院校进行军政强化训练和筛选体验飞行,我校再择优遴选有飞行潜质的进入“飞行员班”学习。
“飞行员班”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6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
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先在清华学习3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非通用语种、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清华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Ⅸ 清华大学招生章程中关于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的说法是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应用

平行志愿不分第一第二,都是一样的

Ⅹ 高考日语生能报清华吗

高考日语生能报清华。

《清华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对考生语种没有限制。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