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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阳光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7-04 15:18:21

❶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链接:https://pan..com/s/1cHYvo_ZetturcIfdEY6N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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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项目招生简章详细内容解析

一、培养特色

(一)MBA专业研究(培养)方向

1.法商管理方向(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

2.融商管理方向(资本金融与投融资管理)

3.管理创新与创业方向

4.商业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方向

5.财务会计方向

6.财富管理与战略管理方向

上述第1、2、3、4、5为全日制、非全日制通选培养课程方向;第6为非全日制额外定制培养课程方向。

(二)班级特色

1.全日制班:培养以工商管理为基础,以铸造法商、融商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法商、融商人脉圈为支撑的,具有扎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金融学知识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商、融商管理者。

2.非全日制班:培养已经在工作岗位和事业中取得突出成绩,进一步提升法商、融商综合素养,拓展法商、融商人脉资源,卓越的企业管理者、高级法务人员、金融业领袖人才和商业菁英。

二、2021年招生计划

三、奖学金、助学金

(一)一志愿新生奖学金

适用于: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

奖 项:按照联考成绩排名(联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复试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

奖 金:5000元—30000元。

具体详情另行通知公告。

(二)在读期间奖助学金

1.奖学金:在读期间MBA学生可申请在校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全日制非定向在读MBA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2)MBA奖学金: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读MBA学生均可参评中心各项奖学金。具体奖项有:学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等。

(3)其他奖学金:学校规定的MBA学生在读期间可参评的其他各类奖学金

2.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发放12000元(共两年)的研究生补贴。(具体以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通知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报考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2019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

3.已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2016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五、全国MBA联考报名

全国MBA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然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六、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入学考试

(一)初试(全国联考)

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共计2门;具体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MBA联考考试大纲》为准。

2.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参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公告》,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2021年考点。

(二)复试

1.复试科目:复试面试、政治理论笔试、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听力测试。

2.复试比例: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情况以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通知为准。

七、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通过学校复试,经总成绩(联考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后,在当年招生计划内择优给予预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通过考生申请条件真实性复查、档案政治审核及体检后,即被正式录取。

体检由中国政法大学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信息及材料如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调剂考生:是否接受调剂根据当年的报考情况、上线情况及录取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官网招生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项目招生简章详细内容解析的内容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对2021MBA的考生有所帮助。有需要的话请使用环球青藤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

❸ 法大的自主招生

你对 大学的自主招生了解太少。参加去年的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将继续自主选拔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 招生对象
主要选拔录取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以及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5%以内。
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共11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
三、报名条件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中学推荐: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 20% 以内)、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省级重点中学原则上不超过3人,普通中学为1人。
(二)个人自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自荐。
1.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除外)
2.高中阶段已在下列全国性中学生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该类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者,恕不接受报名)
(1)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
(4)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5)全国“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3.高中阶段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分别填写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表,并按相关要求提供所需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请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封面务必注明“自主选拔生申请材料”。采取中学推荐方式的需由中学统一寄送报名材料。
学校将成立专家审核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通过中学推荐报名的学生,重点审查综合素质及特殊专长,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测试。对于通过本人自荐报名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准予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1年 1月 1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15日 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五、考核测试
根据申请学生的不同特长类型,由学校组成不同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校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按折算生成资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列入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入围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个人自荐符合第三款的应有中学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2.食宿自理

高校自主招生评价标准的相似点

一、所在中学要求
属于普通中学学生的机会不多,根据高校对中学的要求,可预估自己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可能性
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每所中学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还是相差较大的,因此,一个学生在哪一所学校求学,是省重点、地区重点,还是一般学校,一定程度决定外界对你的整体素质的评价。由于自主招生高校都是一本院校,因此参加这些高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主要集中在省重点和地区重点中学。属于普通中学学生的机会不多,这是现在的客观现实。
自主招生高校对学生所在中学的要求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有的学校实行学校推荐制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目前这些学校只把推荐名额给一些好的中学;二是有的高校对申请者实行筛选,会对学校层次和学生成绩排名提出建议要求等。根据高校的这种要求,同学们也可评估自己参加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可能性。

二、学业成绩要求
在自主招生体系里,学习成绩很重要,不要误以为高校要招“偏才”和“怪才”
有同学问,自主招生还要看学习成绩吗?你们不是要“偏才”和“怪才”吗?这其实是一个误解。
高校在自主招生时,通常会要求学生提供中学平时成绩,包括高一、高二重要考试的成绩,不仅有绝对分数,还要有你在这个班级或者整个年级里的排名,因为这样的排名可以反映你的学习能力。
大学会以学生的排名来看他的学习能力是否达到学校的基本要求。比如,有的大学提出,申请者最好是市示范性高中的前50名,区重点的前20名,普通中学的前3名等。在学校审阅学生的材料时,会根据这所学校的总体情况和学生的成绩排名,考察学生的学业。比如,如果某所中学往年考进某大学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这所中校的前50%,那么,大学在筛选学生时,就可能会参照这一标准,成绩在这所中学50%左右者,入围这所大学的笔试的希望就很大。

三、竞赛获奖要求
竞赛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硬性竞赛,也可称为学科竞赛。很多高校的自主招生都向学生提出了五大类学科竞赛成绩的要求。所谓五大类学科竞赛,就是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科学、生物科学的全国竞赛。这与教育部对保送生资格界定所要求的学科竞赛成绩一致,只是高校的要求相对低一些,比如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或者省市的二、三等奖。
另一类是软性竞赛,也可称为非学科综合能力竞赛,比如创新大赛、创业大赛、才艺竞赛、辩论赛、演讲赛、技能大赛等。这些竞赛可以反映出一名同学的综合素质情况,也受到高校的重视。

四、推荐信和自荐信
推荐信不要写成“评语”,不要复印同一份自荐信”海投“,分析不同高校的办学特色和传统,写出不一样的自荐信
自主招生的学校基本都要求申请者提供他人的推荐信,推荐人可以是学科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中学校长,以及熟悉自己的大学教授、社会名流——如果有这样的人选的话。推荐信的一个重要作用是进一步反映你的综合素质。请他人写推荐信,要注意三点:
一是不能把推荐信写成“评语”。从小学起,每个学期老师都会给我们写评语,基本上是这样的格式:“该同学思想进步,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为人朴实……”每个同学的评语大同小异。现在还有一些学校推行电子档案,老师甚至可以复制、粘贴一下就完成对一个学生的评价,最多在每个同学的各种能力、素质前,加上“比较”、“很”、“一般”等形容词。
二是要有个性。推荐信能不能发挥作用,就在于它有没有个性。2009年,北京大学推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获得推荐资格的39所中学推荐了将近100名优秀学生。“思想深邃,在人文学科上显示出独特的才华与人文精神”,“还开始了对哲学、人生的探索与思考”,“气质优雅、外表阳光,是校园的一支百合花”……这些推荐语让大家摸不着头脑。有个性的推荐信,应针对大学的招生要求评价这个学生的优点与潜能,而不是空话、套话。
三是要客观真实。做到客观真实并不能为申请者加分,但做不到客观真实则必然导致学校评价减分。在自主招生面试时,面试老师会根据推荐信提供的信息提问。如果推荐者把你说得太完美,这无疑会提高面试老师对你的期望,而如果你在面试中的表现并不如推荐者所说的那么完美,得分很有可能偏低。
推荐信之外,有的高校还需要同学写一封自荐信,向学校推荐自己,这类似于大学生求职时的自荐信,主要说明自己为什么要报考这所学校,这所学校有什么吸引本人之处,本人有哪些能力、素质是与学校培养人才的目标相匹配的。

❹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大家仔细阅读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不要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MPA招生简章(专业代码:125200)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2020 级公共管理硕士(MPA)!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的英文缩写,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该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3 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 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以我校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自2010年起开设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初试、复试考试科目

(一)初试科目、考试地点

1、初试科目:

(1)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204 英语二或其他六个科目任选其一

2、考试地点: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

(二)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1、复试科目:(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2)管理学原理

2、复试命题范围:

(1)笔试:当代中国政府组织体系、中国现行公共政策

(2)口试:管理学综合知识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23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47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报考类别)及学费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一)学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3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

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入学后均需登陆校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自主选课。

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

(三)就业方式(报考类别):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选“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仅限“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业。

定向就业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四)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3万元,分2次交清。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次交清。

五、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考点选择

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携带的其它材料。

3、(1)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

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报名。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我校考点的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cn)发布,请注意查看。同时,欢迎考生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掌握招生考试动态。请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5、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八、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复试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 外国语)。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 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 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 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

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等相关规定, 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 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下一年度起, 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九、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含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情况)。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十、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 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 yjsy.cupl.e.cn 。 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教学机构”, 网址: http://www.cupl.e.cn/jxjg1.htm。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

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 西土城路 25 号旧 1 号办公楼 304 室(学院路校区)

邮政编码: 100088

联系电话: 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 010-5890807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官方网站: yjsy.cupl.e.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zgzfdx_yjszs

(八)MP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网址:http://mpa.cupl.e.cn

联系电话:010-58908380,010-58908401,010-58908206;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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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里写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是什么意思

单独考试:俗称单考。是针对在职人员设置的,即专业课、外语、政治均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命题,学生需提交三方协议。毕业后发毕业证、学位证。不转户口,无派遣证。

❻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中那句“需持经我校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是什么意思

你在提交审核的材料中交的复印件,但是来考试的时候你要提交原件让学校审查。公示是指通过初审进入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学校会公示学生的信息。

❼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原始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英语、德语、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江苏省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对该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辖市)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两耳听力正常;(4)无口吃;(5)无传染病。
第二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研究生时,不受所在学院的限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造。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贯通培养。第一阶段为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教学进度,必修课成绩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应用学习阶段的学习,应用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的,报考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应参加。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我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选择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的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学校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upl.e.cn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❽ 中国政法大学江苏小高考要求

1、中国政法大学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2016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40人;签约人数根据报名及测试情况确定,控制在80人以内。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类等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2、工作程序2016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序号环节时间内容1公布简章2016年4月5日左右公布招生简章2报名2016年4月6日-4月25日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6年4月25日关闭)3资格审查2016年5月30日前审查报名材料,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4测试2016年6月13、14日组织考生到校测试5公示测试结果2016年6月中下旬确定入围名单及签约政策,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围名单及相关信息6录取2016年7月录取7公示录取结果2016年7、8月公布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3、考生报到时需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否则不予报到。测试期间食宿自理。对于经济困难考生,符合贫困标准的,可在报到当天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向考生提供部分交通、食宿补助。

❾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是具有国民序列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者都可以报名专参与课程班学习属,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交付学校审核的材料包括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近期同一底版6张白底彩照(2寸2张,1寸4张)、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的以学员所选专业规定为准。

(9)中国政法大学阳光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附件),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一并送交至校研招办。

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如推免生在入学之前擅自变更个人信息,会导致录取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❿ 2021中国政法大学第二轮征集志愿填报要求云南省文科生576分可以报第二轮征集志愿吗

摘要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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