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的招生章程
㈠ 烟台大学函授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没有函授,函授的只有本科和专科
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院代码:13359
第五条 学院位置及环境:学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大学南校区东邻),北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邮编 26400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是2003年由烟台大学申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14000余人。2005年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考察评审。学院先后获“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8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2015年学院当选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
第八条 招生专业、办学条件:学院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学院现有土地600余亩,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文体中心、宿舍楼、餐厅等设施;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中型体育场和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二条 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3、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达到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的规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类或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山东省不再进行专业类或专业调剂;海南、天津按照专业组录取的,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时,可以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仅限在考生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5、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8、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等。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会计学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中德-机械类)34800元/学年;专科专业全部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按五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执行。
第二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
中德合作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制4年,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主要进行德语语言强化、部分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我院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 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祥隆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学习优秀一、二等奖、学习进步奖,此外学院还设有各种单项奖,包括技术创新奖、人文艺术奖、体育拼搏奖等证书。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200元、3300元及44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5-6915009
学院传真:0535-6915078
学院网址:http://wenjing.ytu.e.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wenjing.ytu.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㈢ 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在哪里看
一般在各个学校的官方网站,都有历年的招生简章(不同学校官网设置可能有差异)。
以烟台大学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在网络首页输入烟台大学并搜索:

补充:或者在高考信息网,阳光高考上等也会有院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章程。
(3)烟台大学的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招生简章所含主要内容:
1、招生学校的简介,说明相应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历史等内容;
2、招生项目介绍,专业招生介绍,以及不同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
3、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说明学校相应专业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等。对招生范围作出明确划分和界定;
4、报名时间,说明招生时间范围;
5、录取原则,说名学校对不同专业报考学生的具体要求;
6、收费标准,说明不同专业学费、住宿费等的不同收费标准;
7、联系方式,公布校方招生的联系方式,方便学生的咨询和查问;
㈣ 烟台大学2015日语专业不招生了
1、2015年烟台大学日语专业仍然招生,请查看烟台大学2015年招生计划。你题目给出的只是部分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是英语,与日语专业招生没有关系。
2、http://zm6.sm-img5.com/?src=http%3A%2F%2Fgkcx.eol.cn%2Fschoolhtm%2FschoolInfo%2F554%2F10128%2F435139.htm&uid=&hid=&pos=4&cid=9&time=1435603859964&from=click&restype=1&pagetype=0300004000000402&bu=web&query=%E7%83%9F%E5%8F%B0%E5%A4%A7%E5%AD%A62015%E5%B9%B4%E6%97%A5%E8%AF%AD%E4%B8%93%E4%B8%9A%E6%8B%9B%E7%94%9F%E8%AE%A1%E5%88%92&uc_param_str=dnntnwvepffrgibijbprsvpi
㈤ 2010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
文经学院2010招生计划如下
更多请关注
http://www..com/s?tn=sitehao123&bs=%CE%C4%BE%AD%C9%E7%C7%F8&f=8&wd=%CE%C4%BE%AD%D1%A7%D4%BA%C2%DB%CC%B3
到里面的关注信息——2010文经学院年本(专)科招生计划一览表 查看
相关专业
录取分数线
招生简章
学费等
文经学院在山东境内算是很好的三本学校了 与烟大本部共享教师、图书馆等资源 教师每天乘坐公车来文经授课
校风很好
住宿环境不错 俩下铺四个上铺 有各自的书桌书架衣柜 有卫生间 有网线 门牌号单号是阴面 双号是阳面
虽然校园小一点 但是有小湖小树什么的也还过得去 距离大海比较近 步行10多分钟就能到 如果你喜欢散步、跑步 闲暇时去海边逛逛还是很不错的
饭菜质量中等 如果不贪吃 每天10多块足够了 种类也就那几样 餐厅楼分三层 一二层是食堂 三楼是网吧和澡堂
两栋教学楼 没课的教室皆为自习室
如果需要提更多的问题,请到 文经论坛 去看看,这里有学校所有详细信息。也可以提问题!
完毕!
㈥ 有谁知道烟台大学2+2的具体情况吗比如费用.招生简章什么的...
1.公费就读的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自费出国留学,除侨眷外,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五年服务期年限。公费就读的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也可申请自费留学。申请自费留学的高中毕业生和自费大学生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按规定须完成服务年限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员,其入学前已有的工龄以及确已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在职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年限,均可以按规定折算成服务年限。
3.按规定须偿还在学习期间由国家负担的培养费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自出境之日起8年内回国服务的,可退还其所交的培养费。
4.国内在学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按学籍规定努力完成学习、研究计划,一般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个别特殊情况,需要自费出国留学的,应由所在学校报经省教委同意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方可以受理。
5.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和非亲友资助的在职、在学人员出国留学,均应纳入公派出国留学范围。对其中有些不宜公派,或者所在单位不能纳入公派计划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自费出国留学办理。
6.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及具有相当于同等职称以上的其他人员,毕业研究生(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纳入公派范围的自费留学人员,无论其经费来自亲友还是外国学校和机构的经济资助,都要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如个别需办自费出国留学手续的,由所在单位报经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安部门方可按自费出国留学办理。
7.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国内或内地的眷属,不论是在校本科、专科学生、应届毕业班学生或在校研穷生(研究生招生时有关学校规定不能中途自费出国留学者除外)只要取得正当可靠的经济担保证书和入学许可证,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但具体的政策规定,又分直系眷属与非直系眷属而有所区别:(1)凡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入(以下简称六种人)在国内或内地的直系眷属:配偶及子女、孙儿女(含配偶)、外孙儿女(含配偶)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免收培养费,免除服务期。(2)六种人在国内或内地的非直系眷属,亲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均含配偶),如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已毕业的在偿还培养费后,亦可免除服务期。(3)在职职工属六种人若申请出国自费留学,则由所在单位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上述对象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时,须递交由所在单位(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并经省级侨务部门和台办审核盖印的证明。
8.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可以回国探亲、休假,实习等,次数不限,来去自由,费用自理,自费留学人员每次回国探亲时,一定要办妥各种所去学校同意回国探亲后继续就读的证件,否则会影响再次入境签证,以致中断国外学业。同时,在留学国办妥再入境签证手续。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出境。
9.已在国外的自费留学人员的配偶如要求自费出国留学,只要具备条件,便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自费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手续。如要求探望留学人员(不包括学习语言等非正式课程的留学生),可到当地公安部门按照出国探亲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探亲手续。
10.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如系毕业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生、专科生,本人要求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填写"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登记表",由使领馆报告国内,回国后,由国家教委负责安排,工资待遇和职称的评定与同类公费留学入员相同。凡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其回国国际旅费,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其国内安家费由用人单位按情况给予补助。自费进入国外大专院校学习但没有毕业的人员,回国后由出国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人事部门根据专长量才录用,享受国内同类人员工资持遇。
11.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12.已归国的自费留学人员,不受回国工作时间的限制,只要具备条件,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自费的话费用应该在20万人民币左右每年,听说烟大的2+2不是很好,三思而后行,向你推荐安大3+1,我就是安大的,哈哈
㈦ 2011年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万学海文专业课中心
2011年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15日 阅读次数: 3720
烟台大学1998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目前,拥有法学和物理学2个硕士一级学科点、34个硕士二级学科点,2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3个农业推广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领域,8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个翻译硕士招生专业,共77个招生专业(领域),目前可招生专业(领域)为66个,涵盖文、理、工、法、农、医、史、经济、管理9大学科门类。现已招收研究生2562名,其中全日制2000余名,目前在校研究生1400余名。
2011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12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570人,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军校地方生、党校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军校地方生和党校本科生必须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方可报考。
以上3、4所说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①不准跨专业报考(不包含法律(非法学));②如获复试资格,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再次报考,但限于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8.在校研究生再次报考我校研究生需经所在学校同意方可报考。
(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
二、报名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并且二者一致;
2.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准考证或者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
三、报考类别注意事项:
1.原单位提供学费并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按定向培养填写。以定向培养报考的考生以及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录取的,责任自负,招生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2.其他考生填写非定向。
四、其他: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考生自备;复试包括外语和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学校代码:11066 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ytu.e.cn/
咨询电话:0535-6907945 6901029
传真电话:0535-6901029
㈧ 烟台大学法硕招生简章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者),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始于九十年代中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八所高校首批试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2001年国家已批准28所高校有权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它们是: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 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 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 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目前,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28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28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即“五部委法硕”),招生对象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律实践部门在职人员;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如何报名?
每年一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考生一般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有些院校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附加一些其他条件,具体可参看当年的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规定,下列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
1.法学
2.经济法
3.国际法
4.国际经济法
5.劳动改造法
6.商法
7.公证
8.法律事务
9.行政法
10.律师
11.涉外经济与法律
12.知识产权法
13.刑事法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所报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现在,许多招生学校开展了网上报名,方便了广大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考生,可同时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仍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初试和复试?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共有四门考试科目:政治100分、外语100分,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75分和民法学75分)、综合课(含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使用全国联考试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一月下旬,考试地点一般与报名地点相同。考试范围是:政治、外语的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统考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初试结束后,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制定。2000年是往届考生325分以上,应届考生330分以上;2001年是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2002年是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对于西部地区的考生,每年的复试分数线要降低5分左右。
从2003年开始,各招生院校加大了复试的力度,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从而提高了复试的有效性。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还需进行笔试,科目一般不少于2门,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而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九、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安排?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十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择业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均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
另外,有相当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考取了法学博士研究生。因此,对于广大非法律专业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在高起点上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
㈨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费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收费标准:
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会计学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中德-机械类)34800元/学年;
专科专业全部为100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五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执行。

(9)烟台大学的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是民办大学,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一般学费都较贵,通常在10000-18000元每年,也有学费超过20000元/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奖学金: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祥隆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学习优秀一、二等奖、学习进步奖,此外学院还设有各种单项奖,包括技术创新奖、人文艺术奖、体育拼搏奖等证书。
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200元、3300元及44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㈩ 烟台大学国际商务专业的进
应该是过了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院代码:13359第五条 学院位置及环境: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烟台大学校本部南2500米),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邮编 264005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独立学院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于2003年1月,并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于当年招生。2004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2005年1月,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文经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目前在校生约7600余人。第八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有法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英语、朝鲜语、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通信工程、艺术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等19个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商务英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公共事务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管理11个专科专业。校园占地面积63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9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0万元。学院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学院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文经学院发挥紧邻烟台大学校本部的优势,充分依托母体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在办学过程中引进社会资金。专职教师428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占40%,硕士生以上学历占90%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第十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因部分课程为英、汉双语教学,考生外语语种最好为英语,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5、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依据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6、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