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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7-06 09:10:47

㈠ 医学检验在职研究生如何考

现在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需要查询具体学校招生简章规定,下面参考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招生章程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考试情况,重庆医科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即:内科学(传染病)、儿科学、神经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博士后流动站3个: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够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高级专业人才。
一、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招生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
2、大专学历者,可参加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3、不申请学位的学员,入学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培养要求: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有:英语、政治、和西医综合。其中,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诊断。达到国家医学复试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医学检验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医学检验操作技能的系统训练,具有临床医学检验及卫生检验的基本能力。
三、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主要课程: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微生物学及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免疫学及检验、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及检验、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计算机基础。
四、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二-三年。
授予学位:医学硕士。
备注:我校2015年招收的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包含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博士)、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A类)、人才提升计划申请人员(硕士B类),因校本部床位有限,学校均不统一安排住宿,请各位学员自行安排好住宿事宜,校外住宿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cqmu.e.cn/

㈡ 重庆医科大学 营养师的招生简章 官网链接谁有啊 求救啊 顺便问一下现在营养师专业是在缙云校区读 还是在老

没官网,直接到老校区,进大门就看到招生简章了,还可以直接报名。营养师在新校区读。

㈢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贵校有什么要求吗

请考生务必看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里有明确的的要求,重庆医科大学不招收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能大于800度等。

㈣ 重庆医科大学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Medical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10631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在四川招收的专科,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邮政编码:400016学校网址:http://www.cqmu.e.cn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65714673,65714674
纪检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cqmu.e.cn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54亩,建筑面积约72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98亿元,藏书176余万册,现有在校生31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192人(其中专任教师97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85人(专任教师648人)、博士生导师236人。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认可20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4.根据教育部的安排,进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按其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17年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学校审查学生的体检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如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学校录取;如不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或综合素质评价有明显缺陷,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下一阶段的志愿填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上海市实行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对符合我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按预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参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如果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
5.重庆市本科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无论是否服从调剂,皆不进行专业调剂(即不进行定向区县的调剂)。
6.投向各省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8.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
9.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录取批次在各省(市、区)有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起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国家规定按4625-6250元/年的不同标准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专科学费6000元/每年;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5.收费公示信息可见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信息公开”。
五、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8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积极开拓社会捐资助学渠道,欢迎校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到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项目(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
5.另外,学校还成立了“重庆医科大学特困学生助学基金”及“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计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八、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的培养分别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永川医院、附属大学城医院等直管附属医院完成,根据当年各个医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确定各个医院的接收计划,学生根据前五年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自主选择;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硕士阶段的培养在附属儿童医院完成。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㈤ 重庆医科大学有没有专项计划招生

重庆医科大学在重庆市有农村专项招生计划、贫困专项招生计划、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计划,在新疆和西藏有内地高中班招生计划等

㈥ 重庆医科大学,介绍下分数,和招生信息

陕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5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5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0分,最低分为554分,平均分为572.2分。

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3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3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4分,最低分为551分,平均分为555.15分。

河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33分,最低分为586分,平均分为597分。

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8分,最低分为542分,平均分为565.7分。
山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0分,最低分为559分,平均分为574.73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2分,最低分为540分,平均分为558.05分。
山东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8人,其中增投计划3人。录取最高分为631分,最低分为617分,平均分为622.86。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1人,增投计划数1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1分,最低分为505分。

北京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58分,最低分为477分,平均分为498.28分。
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7分,最低分为573分,平均分为576.25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8分,最低分为524分,平均分为536分。

贵州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0分,最低分为540分,平均分为550.6分。

吉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1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1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7分,最低分为558分,平均分为566.71分。
重庆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其中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551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623人,其中增投计划人数72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54分,最低分为584分,平均分为603.27分。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62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62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1分,最低分为561分,平均分为571.15分。

天津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1人,增投计划人数1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19分,最低分为465分,平均分为491.18分。

海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718分,最低分为699分,平均分为707.6分。

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7分,最低分为607分,平均分为613.1分。

云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1分,最低分为579分,平均分为588.85分。

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69分,最低分为654分,平均分为657.4分。

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440分,最低分为407分,平均分为419.4分。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368分,最低分为350分,平均分为358.0分。

山东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5人。录取最高分为617分,最低分为545分,平均分为577.96。

广东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3分,最低分为533分,平均分为568.2分。

山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52分,最低分为506分,平均分为529.73分。

江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2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2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49分,最低分为504分,平均分为512.56分。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24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2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3分,最低分为474分,平均分为507.46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6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6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13分,最低分为480分,平均分为490.5分。

湖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44分,最低分为509分,平均分为524.03分。

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38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47人。增投计划数9人,录取最高分为597分,最低分为550分,平均分为561.5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2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2人。录取最高分为556分,最低分为538分,平均分为546分。

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其中: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22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246人,其中增投计划人数26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4分,最低分为544分,平均分为563.2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284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300人,其中增投计划人数16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8分,最低分为521分,平均分为544.5分。

福建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理科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4分,最低分为601分,平均分为604分。

青海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理科计划人数1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1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455分,最低分为421分,平均分为436.4分。

四川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29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31人,其中增投计划人数3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46分,最低分为496分,平均分为503.2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41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43人,其中增投计划人数2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48分,最低分为523分,平均分为532.5分。

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27分,最低分为478分,平均分为490.94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5分,最低分为519分,平均分为524.2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8分,最低分为472分,平均分为492.71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490分,最低分为436分,平均分为462.64分。

甘肃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52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52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1分,最低分为526分,平均分为563.2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8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8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2分,最低分为512分,平均分为521.5分。

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27分,最低分为478分,平均分为490.94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5分,最低分为519分,平均分为524.2分。

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7分,最低分为567分,平均分为574分。

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77分,最低分为485分,平均分为515.48分(以上成绩按高考实际考试成绩,不计算加分成绩)。

安徽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41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41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6分,最低分为568分,平均分为577.54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4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6分,最低分为520分,平均分为526.50分。

四川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94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9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78分,最低分为539分,平均分为553.4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8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8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8分,最低分为557分,平均分为561.38分。

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7分,最低分为553分,平均分为567.4分。

四川省专科一段招生录取: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8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8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490分,最低分为440分,平均分为450.78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4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12分,最低分为467分,平均分为475.1分。

重庆市专科一段招生录取: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32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362人,其中增投计划人数37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44分,最低分为489分,平均分为500.67分。

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9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215人,其中增投计划人数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19分,最低分为461分,平均分为481.15分。

㈦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认可20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位规则执行,若无排位规则,按外语、理综(文综)、数学、语文的顺序进行排位(没有专业级差);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㈧ 重庆医科大学自考相关

重庆医科大学09年成考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重庆医科大学原名重庆医学院,成立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1985年更为现名。先后隶属于卫生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现隶属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重庆医科大学已成为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地方重点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医疗设备总值7.14亿元,藏书104万册。学校现设研究生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儿科学院、中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和护理学院11个学院和医学检验系、生物医学工程系、麻醉系、医学影像系、外国语部、体工部等6个系(部)、1所卫生学校。有附属医院6所,其中四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第三医院、附属大学城医院正在筹建阶段。现有编制床位3655张,年门诊量554余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10余万人次。非直管附属医院5所,教学及实习医院15所。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博士生321人,硕士生1629人,普通本、专科生(高职)15572人;成教本专科生4981人,留学生493人。在职职工4731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96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90人;讲师、主治医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546人。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5个(市科委3个、市教委6个、市卫生局6个);有11个研究所,4个研究中心,20个研究室;有博士后流动站5个(其中两个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三级学科博士点4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3个,三级学科硕士点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53个;博士生导师185名。重庆医科大学成人教育主要以提高在职医疗人员的自身素质,以满足卫生的发展和满足小康社会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更高要求,培养大量医学人才。学校举办成人教育40多年来,举办过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等本、专科教育,培养了上万名学生。目前,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有更加充分、长足的发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2009年将继续招收成人业余班本专科学生1500名。竭诚欢迎报考。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考生:①必须具备第3条的要求;②须同时获得相同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3.报考专科考生: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5)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慎重提示: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要求,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8月1日至22日;考生到区县招办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8月26日至31日;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1日、12日。四、考试科目①专科医疗、高护、西医类: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②专升本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五、毕业生待遇报考医学类的考生,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按照规定录取入学的学员,在校完成规定学业,各科成绩合格,国家承认其本、专科学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对持我校毕业证书的本、专科毕业生能否获得国家行业准入,由相关部门确认,与学校无关;专升本毕业生凡通过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且所学课程各科成绩优良者可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学位申报,并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取得学士学位。六、咨询电话023—68485358本简章所列事项如与《重庆市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不符,一律以后者为准。重庆医科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分专业计划表专业名称科类学习形式学制计划数承办院系授课地点学费标准合计15001、专升本1300临床医学医学类业余(分段)3250临床学院校本部14000临床医学医学类业余(周末)3250临床学院校本部24000药学经济管理类业余(分段)3100药学院校本部34000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类业余(分段)3100中医药学院校本部44000医学检验医学类业余(分段)3100医学检验系校本部54000护理学医学类业余(周末)3200护理学院校本部64000临床医学医学类业余(分段)350垫江县卫生学校教学点垫江县卫生学校74000临床医学医学类业余(分段)3150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84000护理学医学类业余(分段)350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94000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类业余(分段)350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40002、高起专200中西医结合理工类业余(分段)350中医药学院校本部114000临床医学医药卫生大类业余(分段)4100临床学院校本部124000护理学业余(周末)450护理学院校本部134000

㈨ 重庆医科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https://bzkzs.cqmu.e.cn/]普通高考栏目查询,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阅。

㈩ 2014下半年重庆医科大学自考招生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条件啊,拜托,拜托

你好,自考报考条件:普通自考面向社会开考的自考专科不需要条件,直接可以报考;面向社会开考的自考本科,有的地区需要专科毕业证才能报名和报考,大部分地区直接可以报名和报考,但是自考本科毕业时都需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具体按照自考地区报考规定办理。
专科毕业可以直接报考本科段专业,与本科段专业相同的直接报考,不同的需要额外加考几个自考课程就可以了,其他与相同专业的考试课程一样。
可以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专业。
普通自考委托开考的专业报考有具体的报考条件限制,按照要求报考。
自考助学的专业全日制一般本科专业要求专科毕业证,专科专业可以直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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