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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招生处

发布时间: 2022-07-09 09:01:54

⑴ 河南大学招生办电话是什么

河南大学招生办:0378-2868221 0378-2192358 学校网址:http://zs.hen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⑵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在哪

根据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2015年6月18日发布的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办公地点搬迁的公告显示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已经搬迁至明伦校区东一斋。

⑶ 河南大学自考报名在哪里报有没有网址什么的

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根据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到自己网上报名选定的报名确认点照像。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我省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选择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考专科段,后报考本科段。
2、报考
非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进行报考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完成报考手续。考生受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网上报考者,可到当地考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使用报名确认点机器设备,在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考、付费。
3、报名、报考时间及考试时间
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试两次。上半年在4月下旬,下半年在10月下旬。
报名、报考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2月1日—3月7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8月1日—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4、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

一、自学考试的性质和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自学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需按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业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三、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
河南省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分为中专、专科和本科三个层次,中专、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四种类型,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可行性来设置的。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
四、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考试时间
1、报名
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根据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到自己网上报名选定的报名确认点照像。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我省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选择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考专科段,后报考本科段。
2、报考
非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进行报考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完成报考手续。考生受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网上报考者,可到当地考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使用报名确认点机器设备,在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考、付费。
3、报名、报考时间及考试时间
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试两次。上半年在4月下旬,下半年在10月下旬。
报名、报考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2月1日—3月7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8月1日—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4、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
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包括:全国统考课程,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自学辅导书、同步练习册和音像材料等。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组织编写或指定教材。全国考办和省考办面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公布了教材名称、版次、作者、出版社等信息,考生可按公布的考试计划和自己报考的专业,通过当地自考办购买适合自己的学习媒体。为保证全体考生及时得到正版的指定教材,防止盗版和避免考生错用教材,全国考办、省考办、市考办等为考生供应教材。 5、打印座号通知单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后,可按规定时间从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考生因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打印座号通知单的,可到各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免费打印。
注意:自2003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实行“一生一证制”。即一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以两个或多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的,将按不同考生对待,考试成绩不予合并。
五、考试须知及成绩通知
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按要求答题。若违反考试规定将会受到取消考试成绩、延迟毕业1—3年等处理。
考生查询有关考试成绩需到报名确认点或所在报名县(区)招办查询,并领取当次考试的课程合格证。考生也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成绩。
六、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的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需要到该专业的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合格证,省自考办即为建立考籍管理档案(电子档案)。
所有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我省从2003年元月开始执行,对以前的合格课程有效期均从2003年元月起计算。
跨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再办理跨考或改考手续,无需办理新的准考证,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七、自学考试转考程序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1、省内转考。经所在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报名前一个月,各市自考办停止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盘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在转入地报考,仍使用原准考证。
2、省际转考:①转出。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②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须办理新生报名手续)。当次考试结束后,省自考办对外省转入的考生档案进行审核,将审核后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3、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
八、自学考试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1、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毕业,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行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逾期不申请者,责任在己。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学校、省自考办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3、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或十二月三十日。
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毕业证书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ste.net.cn)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也可向发证单位查询认证。
九、学位申请
本科毕业生可由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可向主考学校咨询。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研究生考试。
十、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和待遇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1、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本科肄业生、退学生,不含进修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
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原则上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高校退学生只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基础课。
2、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公共基础课:大学语文、英语(一)、英语(二)、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
3、政治理论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政治理论课。
4、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③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④各类计算机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⑤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课程;理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普通物理”、“大学物理”、“物理”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课程。
5、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①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历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②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③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④取得公共关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公共关系学”课程;取得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市场营销学”课程等,其他类似问题仿此处理。
6、免考手续。考生在考籍变动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材料)。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报省自考办审批。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安排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集中审批,过期一律不办。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7、免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生需持有关材料到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
十二、补办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丢失者,可持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单位开具的毕业证书丢失证明信、省辖市及以上级别党政机关报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省自考办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因毕业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毕业证书污损的,不予换证,责任自负。
十三、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的报名与考核
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有部分课程为实践性环节课程,对这类课程的考核为实践性环节考核,是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
报考实践性环节课程(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后带有“(实践)字样的课程”)考核的考生,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考核。符合免考条件的,由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报名考核时间由各主考学校自定。考生可与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联系。
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应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每门课程的“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材料可在报名时在市自考办订购或到主考学校购买。
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成绩由主考学校通知考生。

⑷ 河南大学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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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河南大学成人招生电话是什么

一、报考成人高校需要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四)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教育部规定,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不具备上述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报考此类专业。

二、怎样办理报名手续?

答: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将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2007年8月6日-9月7日),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网页,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好考区地点、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阶段:9月10日-9月15日),考生按自己选定的时间和信息确认点,到报名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进行头像信息采集,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的有关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省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需同时出具考生本人当年专科升学考试的准考证号,由招生部门利用当年录取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3.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其在豫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

4.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一)今年成人高招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一个志愿或两个志愿(学校及专业,下同)。两个升学志愿可以都报本科或专科,高中起点的考生也可以报一个本科、一个专科,但必须把本科作为第一志愿。

(二)报考两个志愿应遵循的原则是:

1.报考专升本的,两个志愿的科类必须相同。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所报第二志愿的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必须包含在第一志愿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内。

(三)调剂录取前,上线未被录取的网上报名考生要及时上网查看填报征求志愿的有关信息,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用原网报序号和密码,在网上填报自己的征求志愿。

四、考试科目如何确定?

答: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

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1.高中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2.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

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表三)。

(三)考试分数和所用时间

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命题范围是什么?

答:成人高招所有统考科目均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复习考试大纲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报名点购买。

六、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成人高招考试时间是2007年10月13日-10月14日。

七、体育专科的考生专业课加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我校体育专科的考生,专业加试由我校统一组织。

报名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0日

报名地点:河大体育学院

加试科目:100米(40分)、立定跳远(30分)、铅球后抛(30分)三科满分100分。

八、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艺术类专业加试有何规定?

答:今年非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加试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分别在河师大、郑州轻工学院进行考试。河师大负责组织音乐专业专业课考试,郑州轻工学院负责组织美术、艺术设计专业专业课考试。

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要按省招办规定的考试时间,持身份证、文化课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九、学校招生有几种学习形式?

答:我校成人招生学习形式主要有脱产、函授、业余(含夜大、半脱产)三种学习形式。脱产就是在学校全日制学习,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全部集中在学校。函授主要以自学为主,一学年集中讲课两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每次讲课时间为10天左右。业余包括半脱产和夜大,半脱产是以业余学习为主,学校利用寒暑假集中面授,面授时间比函授学习形式的面授时间要相应增加。夜大学在学校所在市区招生,主要利用晚上业余时间上课。

十、成人高招什么时候录取?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我校录取名额是多少?

答:2007年我省将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间在11月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我校今年成人教育各专业招收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仍由国家教育部和省招办统一划定,完全同于师专、电大、地市教育学院、职工大学的招生分数线。而不同于师专、电大、地市教育学院、职工大学的是,除有权招收高中起点的专科外,我校还有资格举办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函授和脱产班,并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凡申请授学士学位的人员所学主要课程成绩应在75分以上,必须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和提交学士学位论文。

经省教育厅核定,今年我校成人教育招生指标为6600人,每个招生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以在总计划中进行调整。另外,根据我校历年的招生规模和实际上线人数,在录取时省教育厅还会给我校增调一定的招生名额。这样,每个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因此,报考我校成人教育各专业的考生不必有顾虑,只需认真备考,力争考出最好成绩,就会有机会。

十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各类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凡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我校将严格执行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豫计收费[2002]12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函授文史类:专科每生每年1100元 本科每生每年1300元

函授理工类:专科每生每年1500元 本科每生每年1700元

业余(含半脱产、夜大)文史类:专科每生每年1200元 本科每生每年1500元

业余(含半脱产、夜大)理工类:专科每生每年1700元 本科每生每年1900元

业余(含半脱产、夜大)医学类:专科每生每年2300元 本科每生每年2500元

脱产文史类:专科每生每年3300元 本科每生每年3400元

脱产理工类:专科每生每年3600元 本科每生每年3700元

脱产医学类:专科每生每年4400元 本科每生每年4500元

脱产艺术类:专科每生每年5500元 本科每生每年5600元

体育、艺术、地理类专业的函授、业余(含半脱产、夜大)按理工类标准收费,外语专业按文史类标准收费,药学按理工类标准收费。

十二、学生毕业后颁发何种证书?

答:我校颁发的成人教育证书情况如下: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如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我校将颁发属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证书,并在教育部有关主管部门上网注册。

(二)我校是教育部1954年批准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高校,因此,国家承认我校成人教育毕业生的文凭。在提职、晋升、评定职称时与同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文凭同样有效。

(三)我校有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教育学专业设有成人教育方向的研究生学位点。

⑹ 河南大学招生办电话是多少啊

河南大学招生办:0378-2868221 0378-2192358
学校网址:http://zs.hen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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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 山 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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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微博: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编:475001
高招咨询热线:(6月1日-7月1日)
0378-2196656 2196686
2196696 2196996
电话:0378-2868221
2868833转8810
传真:0378-2868221

⑼ 河南大学2009年招生政策

河南大学

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475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为主
第九条 办学特点: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学术传统与人文传统,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和农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河南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2009年河南大学本科计划招生8522人,专科计划招生1390人。
第十四条 日语、俄语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其他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5分。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九条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相同志愿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河南省的考生采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达到所在省份该专业统考合格要求的前提下,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具体原则是: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1)美术学(含书法方向)、摄影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的录取。河南省的考生采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达到所在省份该专业统考合格要求的前提下,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具体原则是: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1)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视唱、乐理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总分必须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3)音乐表演(合唱与指挥方向):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听辨、钢琴视奏成绩择优录取。(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视唱、钢琴演奏成绩择优录取。(5)表演(戏剧方向)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河南省的考生采用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达到所在省份该专业统考合格要求的前提下,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的录取。采用河南省该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采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河南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数线85%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在文化分够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线8分(含8分)且专项成绩达到及格水平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河南省或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国防生录取: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招办确定的提前批次内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类专业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通过军队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由学校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河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协助,参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4000-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1000元/生·年,专科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600-930元/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2009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奖励和资助: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两大类。奖学金类:目前,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河南大学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总金额达1500多万元。(1)新生奖学金(以免学费的方式发放):以本科一批录取考生所报志愿(第一志愿)和高考成绩确定前60名,其中文科前25名,理科前35名,第一学年学费全免。(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分等级每人奖励8000元。(3)河南大学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不分等级,每人奖励2000元。(4) 社会捐赠奖学金:计20余项,根据捐赠单位和个人要求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500-5000元不等。助学金类: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赠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金等多项资助金,总数额约2600多万元。(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2000元,这两项资助受益学生范围较大,总金额约2500万元。(2)社会捐赠助学金20余项,受助学生每人1000元——2000元。(3)学校设有数百个勤工助学岗位,给家庭困难学生以一定帮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减、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咨询热线(每年6月1日――15日): 0378-2190441 2190445 2190446 2190447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378-2192358 0378—2868221 0378—2868833转8810
招生工作办公室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 政 编 码: 475001
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enu.e.cn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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