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招生计划
❶ 保定华北电力大学(三本)历年的分数线是多少招生计划人数是多少
一般比2本分数线高,报考要慎重。专业最高分好像是电自,貌似是最好的专业。现在这学校招人比较多,第一届,第二届才300,400人 现在好像没届都召上千人
❷ 华北电力大学特殊招生类型有哪些
答:华北电力大学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资格。另外,保定校区还具有招收产品设计(艺术类)考生的资格。
❸ 华北电力大学今年招收多少电气学生
本科抄的话是大大专业招生袭,等到大二的时候再分专业,到时候看成绩排名。
下面是保定的招生情况,虽然写了方向,但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要等大二的时候才按照下面的数量分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方向) 11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及自动远动技术方向) 11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方向) 6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电压技术方向) 6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力电子技术方向) 30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供用电技术方向) 60
❹ 华北电力大学是否招成考生
这是学校的2009年的招生信息,现在只能找到2009年的
华北电力大学2009年成人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配合“阳光工程”的实施,结合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为10054,英文名称为 “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
第三条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形成自身办学特色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习形式有:业余、函授两种形式;培养层次有: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
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制。专升本: 三年;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三年。专升本不加试专业课。
第六条 上课地点在校本部或在各省函授站。北京业余专业在校本部及清河达德学校、中关村冰点兰狐计算机公司、立水桥北京华大研修学院。
第七条 华北电力大学校址:北京市德胜门外朱辛庄北农路2号。邮编10220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成人教育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校内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0798411。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为: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咨询电话:010-51976852; 传真:010-80794827(自动)8:00—16:30;成人教育学院网址: http://cjxy.ncepu.e.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成教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2009年华北电力大学校部成人招生计划为2810人。其中本科计划1810人,专科计划1000人。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十五条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第十六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十七条 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各省公布的录取控制线为准。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开班条件:北京为每专业20人以上,其他省市30人以上。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不开班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按专业、层次、类型不同,每人每学年学费标准为:高中起点本科:2030元--2740元;高中起点专科:1740元--2400元;专升本科: 2000元--2900元。具体收费情况以当年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已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真实有效保证书。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着,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报考条件及方法
1.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残疾人也可报考;(3)在职职工经单位同意,且本人能够坚持业余学习;(4)考生能够按规定交纳学费、教材费;能到指定地点参加面授、考试。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符合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在北京报名的考生:2009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5日---28日在网上报名。网址为:www.bjeea.cn 9月3日—7日到所选区县成招办确认。华北电力大学在北京的代码为299
到区县确认时须带本人身份证、专升本考生要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要带齐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律用B5复印纸复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增加20分:
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边远山区(以身份证为准)、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解放军公安武警三等功以上者、局级以上先进。
2).北京以外的考生,须在当地我院下计划的省市报考,报名时间一般都在8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及时间,可上网查询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
3.报考科目
高中起点本科:语文、英语、数学(分文理)、理工类考理综(物理化学);文史类考文综(地理历史)每门为150分,本科满分为:600分。
高中起点专科:语文、英语、数学(分文理),每门为150分,专科满分450分。
专升本科: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理工类考高数一、经管类考高数二)每门为150分,满分450分。我院不加试专业课。
4.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为:2009年10月17日、18日两天。
录取方法
录取方法:根据各省考生上线人数,录取时,计划可作适当调剂。录取原则从高分到底分择优录取。开班条件:北京为每专业20人以上,其他省市30人以上。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不开班,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一经录取没有特殊理由不再办理转专业和转学手续。
学习方法
函授专业采用函授方法进行教学,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我校按教学计划为学员提供教材、自学进度表、自学指导书等材料.学员每周必须坚持18小时自学,每学期到学校或函授站脱产集中面授一次.集中面授时间一般为15-20天.业余专业一般安排在休息日或晚上上课.
专业介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相应水平的基本训练、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本专业除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电路理论、自动控制原理、电机学、工程电磁场、信号分析与处理、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英语、高电压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电力市场概论、发电厂电气部分等课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起本)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相应水平的基本训练、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本专业除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C语言程序设计、电路理论、工程电磁场、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机学、自动控制原理、信号分析与处理、电力系统分析基础、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高电压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系统自动装置、供电系统电能质量、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电力市场概论、等课程。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科)
本专业为电力系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能胜任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等方面的工作。除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电路理论、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机学、C语言程序设计、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分析、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等课程。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本专业为电力系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供用电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能胜任供用电管理和配用电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等方面的工作。除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电路理论、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机学、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高电压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等课程。
用电监察与管理(专科)
本专业为电力系统培养用电管理与监察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供用电规划、设计和用电监察、用电调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除基础课外,还开设电路、电子技术基础、供用电工程、电力网、继电保护基础、半导体变流技术、电能计量、工业用电设备、用电监察、营业管理、电力系统分析等。
供用电工程(专科)
本专业为电力系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供用电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能胜任供用电管理和配用电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等方面的工作。除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电路理论、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机学、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城市供电、配电自动化技术等课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电厂高温金属材料、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传热学、热工测量及仪表、发电厂电气设备、汽轮机原理及运行、锅炉原理及运行、热工控制系统、专业外语阅读、热力发电厂等课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高起本)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相应水平的基本训练、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C语言程序设计、理论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学、工程热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电子技术基础、热工控制原理及系统、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泵与风机、汽轮机原理、热工过程检测技术、专业英语阅读、锅炉原理、汽轮机运行、热力发电厂等课程。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科)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大学专科水平的基本训练、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工程力学、工程制图、机械设计基础、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泵与风机、汽轮机原理及运行、锅炉原理及运行、热力发电厂、热工控制原理及系统等课程。
火电厂集控运行(专科)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大学专科水平的基本训练、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工学、热工基础、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热工测量及仪表、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发电厂电气设备、自动控制及热工自动控制系统、单元机组集控运行、热力发电厂等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使学生系统地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内容,较好的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达到学生在毕业后能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内的各项技术工作。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离散数学、数据库系统概论、操作系统、电力工程、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可视化编程、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软件工程、计算机图形学、专业外语、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达德
本专业培养具有计算机网络应用、管理及系统设计能力,能在IT企业以及各级政府和其他各类企业中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应用和管理、数据综合处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汇编语言、计算机组成原理、WEB程序设计、平面设计、操作系统原理、网页制作、计算机故障诊断与维修、C++程序语言、.JAVA程序设计、3DMAX、SQL SERVERS数据库、数据结构、AUTOCAD2007、VB语言、软件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起本)达德
本专业按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需要培养适应计算机学科发展 ,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该专业毕业生必须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 胸怀强国之志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 能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 ; 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 能在信息科学技术领域发挥骨干作用 ; 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 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 能在社会上发挥积极作用,毕业生适宜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律基础与职业道德、计算机应用技术、马克思主义哲学、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平面设计、概率论与统计初步、计算机组装与维修、VB语言、网页制作、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WEB程序设计、3DMAX、SQL SERVERS数据库、数据库及应用、操作系统原理、计算机算法基础、AUTOCAD2007、计算机故障诊断与维修、C++程序语言、JAVA程序设计、汇编语言、电子商务、软件工程、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达德
通过本专业的教学,使学生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素养,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成为能在计算机应用领域及工商、经贸、金融等部门(企业)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建设,计算机维修,使用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计算机应用技术、web网络编程、计算机组装与维修、网页制作、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VB语言、C语言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及应用、数据库及其应用、软件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会计学(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备会计学、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实务和管理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或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平承担会计师职务的工商管理学科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管理学概论、基础会计学、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统计学原理、经济法概论、国际金融、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财会信息系统、管理会计、审计学、纳税会计、高级会计学、资产评估等课程。
会计学(专升本)达德
本专业培养掌握基本经济理论、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熟悉国内外会计的动态和发展,能够分析和解决财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具有组织管理财务工作的能力并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部门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市场营销学、统计学、税务会计、西方经济学、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及应用、中级财务管理、资产评估、证券投资、中级经济法、国际贸易、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企业战略管理、货币银行学、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会计学(高起本)达德
本专业培养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能的基本训练,能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成功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会计学、西方经济学、企业管理概论、中国税制、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审计学、管理学原理、应用统计学、会计综合岗位实训、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学、高级程序语言设计、高级财务会计、证券投资学、资本运营管理、资产评估、经济法概论、税务会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会计(专科)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事务和管理工作并承担会计师职务的工商管理学科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统计学原理、财政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管理学概论、货币银行学、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财会信息系统、、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课程。
会计(专科)达德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胜任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通过本专业的教学,使学生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素养,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 在业务方面,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的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熟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的能力。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企业管理概论、中国税制、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一)、税法与纳税筹划、审计学等课程。
市场营销(电力市场方向专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电力系统、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消费者行为学、企业策划学、广告学、法律基础、微观宏观经济学、电子商务基础、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等课程。
通信工程(本科)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通信理论和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良好的外语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毕业后可在电力系统、信息产业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通信与信息网络技术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制造、维护运行、管理和教学等方面的工作。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信号与系统、信息论概论、通信电子电路、通信系统原理、数字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程控交换技术、光纤通信技术、无线通信技术、数据通信、单片机原理、数据库等课程。
工商管理(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备经济、法律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复合型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税法、C语言程序设计、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技术经济学、现代生产管理、宏观经济学、统计学、电力市场概论、国际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
工商管理(专升本)达德
本专业培养掌握工商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调研能力和开拓能力;能在工商企业及有关机构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中级经济法、统计学、审计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货币银行学、电子商务、企业战略管理、资产评估、中级财务管理、财政学、商务谈判、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及应用、证券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工商管理(高起本)达德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方面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与技巧,具有企业家基本品格和能力,能在工商企业界作出一定贡献和成就的成功人才。除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律基础与职业道德、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会计、中国税收应用、企业管理、经济法、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统计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数据库及应用、审计学、国际金融、语言程序设计、资产评估、企业战略管理、证券投资、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具备经济、法律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除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管理软件应用、统计学、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管理学原理、经济法、基础会计学、数据库应用、技术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
行政管理(专升本)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熟悉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具备行政管理特别是现代办公和现代公关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成为立足电力行业而又面向社会的党务管理、政务管理以及其他事务性管理的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亦可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学生除学习公共基础课外,还要学习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市政学、公共政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关策划学、广告与传播、危机公关、办公自动化、数据库应用、专业英语等课程。
市场营销(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掌握市场营销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具备对市场营销实践问题进行分析、策划与管理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除基础课外,主要课程:企业战略、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学概论、微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市场分析、电力市场概论、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客户关系原理、产业经济学、服务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网络营销、消费者行为学等课程。
还有一些别的专业字数限制不能写了,你可以看华北电力网站
❺ 华北电力大学为什么在河北就那么点招生计划
招生名额需要各省摊派,河北已经不算很少了
保定校区在河北的招生人数是最多的
北京校区的招收人数其实比很多省份多
❻ 华北电力2022电气北京招生人数!
58人。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众所周知华北电力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招生计划的2%,即:北京校部58人,保定校区65人。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其他省份招生计划均为理科类计划。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❼ 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的研究生怎么报考
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1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00名,招生任务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担。录取考生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报名和考试。
六、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与三方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❽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3417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第四条 学历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4年经过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评估为合格办学单位。
第六条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学历层次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并以华北电力大学优质教师资源为依托,学习借鉴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吸引名师来院任课。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以上,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5%以上。
第七条 学院以创办具有电力特色的全国一流独立学院为宗旨,坚持“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社会需求、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确保教学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培养“实基础、重实践、强能力”人才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实践教学,成立了专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大学生实训与创业基地,为学生搭建起施展才华、发挥能力的平台。
第八条 学院秉承华北电力大学“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华电精神,本着“办一所负责任的独立学院”的办学理念,认真履行“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承诺,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常设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学院本科招生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开展年度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及分省计划核对等工作,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负责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维护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定招生章程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学院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分省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五条 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
第十七条 提档和录取过程中,我校均认可符合各省(区、市)招办相关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八条 征集志愿: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批次安排,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公布的“3+3”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除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及有特别要求省份(江苏、内蒙古)外,其他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B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录取规则参照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参照内蒙古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河北省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艺术本科批B段(即本科提前批B),不分文理。我校认可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艺术类本科批,不分文理,选考科目不限。我校认可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山东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二十七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环境工程、应用化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九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资助政策及办理手续咨询家庭户籍所在地高中及教育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200元/年、3300元/年、4400元/年)、学院年度奖学金(5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学院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00元/月-200元/月)等多种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邮编:071051
电话:0312-7523452/7523462
学院网址:http://www.hdky.e.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ky.e.cn
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0312-7522700。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❾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
过几年有望改名<中国电力大学>,将进一步提高其地位>
华电首页 :http://www.ncepu.e.cn/
招生就业:http://www.ncepu.e.cn/zsxx.asp
学校概况:http://www.ncepu.e.cn/xxgkindex.asp
本科生招生 :http://www.ncepu.e.cn/news_show.asp?column_cat_id=33&column_cat_father_id=7&strFile=zsxx.asp
北京招生;http://www.ncepu.e.cn/qianyi/getstudent/default.asp
录取统计 :http://www.ncepu.e.cn/qianyi/getstudent/luqu.asp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由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共同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后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
学校专业设置比较齐全,教学、科研条件比较完备,博士、硕士与本科教育层次兼备并与高等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已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相结合的并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项目工作站、14个博士点专业(其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及工程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46个硕士点专业、53个本科专业、4个二学士学位专业,有MBA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占地1138亩,建筑总面积72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9亿多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达近2亿元,图书馆藏书113万册。
全校共有教职工2798人,在编专任教师1378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博士生导师64人,正教授232人,副教授421人。形成了一支以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学术带头人,以中青年教师为学术骨干,具有良好师德和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发展道路,始终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立校之本,现有各类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研究生5678人,本专科生18058人,成人在校生1万余人,外国留学生100余人。此外,以学校为主创办的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有在校生3240人。建校47年来,学校培养了7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中许多人已经成为相应领域的优秀拔尖人才,成为我国电力行业的骨干力量,为国家电力工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唯一的以电力为学科特色的大学,学校始终关注国际电力学科研究领域的前沿和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推动电力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以国家级重点学科――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为主的电力相关学科在多个领域的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领域的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形成了理论研究与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产业发展相结合的鲜明特色,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技术密集型产品累计创产值近20亿元。学校大力加强学科研究平台建设,建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扩建和改建了一批专业基础和基础实验室,具备了承接大型、高水平研究项目的能力。学校十分重视学科建设,近年来根据合理布局,强化特色、突出重点、建设平台的原则,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在优先发展电力学科、动力学科、管理工程学科的同时,积极扶植人文学科,全力推进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拓展水电、核电、风电等新型洁净能源学科领域,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建设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和多层次化需求,积极推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各专业中增加了新技术、新成果课程,在主干专业方面构建了以“四模块”(基本实验教学模块、校内实践教学模块、仿真教学模块、校外工程实践教学模块)为框架的实验与工程实践教学体系,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有效提高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生因“作风扎实、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博得电力企业及其它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在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电子设计大赛中共获70余项奖励。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的发展战略,“九五”以来,承担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研究课题150多项,共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8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75项;申请专利30余项,年科研经费达1.5亿元。学校先进的仿真技术在用于“神舟”四号、五号、六号航天员培训的“固定基航天飞行训练模拟器”的研制中得到了应用,为国家航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依托自身优势兴办了特色鲜明的科技园,2003年初,被认定为北京市十所大学科技园之一,已经成为大学与社会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
学校与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举办了EMBA、“1+1”双硕士、本硕连读和本科教学等不同层次的国际办学项目,与多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实现了相关课程的相互认证,就教育、科研和人才交流达成了合作意向,学校聘请语言专家和外国专家的层次和数量年年上升,各方之间开始实现互派留学生、互派高级访问学者的日常化,学校被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为国家师资外语培训试点单位,成为国家第二批17所高校师资外语培训试点单位之一,向国际化办学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由于历史原因,我校形成了两地办学的格局,学校根据两地相距较近、交通便捷、信息畅通的实际情况,坚持并不断探索、完善独具特色的异地办学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走出了一条适合我校实际、独具特色的两地实质性一体化办学的发展道路,实施了学科专业和院系布局调整,成立了12个跨地域的学院,合理配置资源,明确学科建设基地,减少了专业和研究方向的重复,实现了学校资源的优化重组,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
为进一步理顺办学体制,整合集成资源,促进学科融合,加强统筹管理,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校部于2005年9月变更为设在北京。校部变更后,学校将继续保持两地办学格局,深化两地实质性一体化办学模式,更好地发挥北京在人才吸引、国际合作、信息交流、校际往来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多方面合作,扩大社会影响,推进学校快速发展。
面对新形势,学校确立了“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社会需求,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用十到十五年的时间,把我校初步建成一所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具有鲜明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国际化全国重点大学”的发展目标,到2008年,也就是建校50周年时,力争使学校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行列中的一所强校;然后,再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知名大学。
❿ 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北京校部办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保定校区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校为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
第十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除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外,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专业类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进档后的录取办法依照第十四条,若考生分数、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参照等级,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B+、AB+、B+B+。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
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器人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在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区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华侨港澳台学生和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邮编:102206
电话:010-61773377
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保定校区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3164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cn/zs/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