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招生简章2016
⑴ 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武汉户口有优惠吗
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武汉户口没有优惠。
华中科技大学(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入选"985工程"、"211工程"、"强基计划"、"1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截至2021年1月,华中科技大学拥有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8个,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
2021年5月17日,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未来技术学院。

科研机构
根据2020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华中科技大学建设有1个国家研究中心以及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还拥有1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共建(国家地方联合)科研基地、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华中科技大学
⑵ 外校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越详细越好
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国家认可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3)非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华中科技大学校主页(http://www.hust.e.cn/)
⑶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此类考生招生计划单列)
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决赛金奖、银奖的考生(奖项须经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名单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突出基础学科在国家关键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同时聚焦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哲学。招生计划不超过120人。我校将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投放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考生须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填报所有可填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30日12:00 。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区、市)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7月26日前,符合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考生所属科类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围参加考核并公示入围标准。符合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入围测试资格。
(四)高校考核
学校将于8月4日前举行高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育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测试形式:分专业组面试(理科专业组及文科专业组)、体育测试
测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组面试: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分专业组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用多对一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思维,会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试成绩由学业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
体育测试:测试包括立定跳远、50米跑2个项目。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面试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分科类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体育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专业单独编班,单独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试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执行分流考核方案,对学生进出实行动态管理,对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动态调整;享受优先推免、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点击查看)
五、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
(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cn
纪委(监察处):027-87543616
八、本简章由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⑷ 华中科技大学 机电考研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080202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或806 机械设计基础
或824 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829 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控制理论、现代控制理论)
或831 电子技术基础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806机械设计基础
各部分内容的考试比例
常用机构的特点分析计算与设计,机构平衡与动力学设计 45%
常用零部件的类型、受力分析、强度计算与结构设计 45%
综合应用 10
⑸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学的具体招生情况是怎样的(主要是对外校生源的招收情况)
这个谁也不知道,因为28人进入华中科技大学后才会分配给各个导师,连导师也不能确定他会要谁,学生来了之后他会从中选择,当然学生也可以选择导师。一般来说,名气大和有权有势的导师会先挑选一些好的学生。
这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招生简章的话:
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导师-学生双向选择。考生在报名时可以不填报导师,只填报院系和学科(专业),入学后再选定导师。
⑹ 华中科技大学卫生事业管理
虽然不想打击你,但是就业情况不太好的。。。这个系在国外是很好的系,但是在国内。。因为公共事业还没发展起来,而且有些学校是为了扩招才开的一个新系,所以就业情况真不怎么样。。。
一下是我给你找的多方评价: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问答
一,公共事业管理毕业之后一般做什么?近几年的就业和收入怎么样,能不能说一下你们毕业班的情况
答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同属于公共管理的子学科,课程极其相似,所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倾向于行政方面的工作,比如公务员,文秘,政治教师.还有很多从事销售,外贸的同学.我是做文秘,在一个国有企业,工作过程中,有些吃紧,专业认可度不太高.(河南大学)
答2:工作范围很广,可以去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等,也可以到医院的行政管理部门如医务科工作。当然也可以深造读研。还可以考公务员。 虽然就业渠道较广,但就业形势严峻,这个我不说你也明白,像进卫生厅,监督所之类的单位,如果家里没有门路不好进,当然咱不能排除靠实力者。 我们同学到目前为止,就业情况也不是很乐观,当然也有挺好的,比如有考上公务员的。大多数同学还是选择考研了。怎么说呢,如果家里有关系,这个专业还是蛮不错的,如果没有,是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而且要考虑一下有没有作管理者的一些潜质,如果没有,我建议还是不要报为好。(哈尔滨医科大)
答3:管理专业毕业后的就业情况不是很好,今年医大管理专业的就业率据说只有40%左右,这里还包括考研究生的.但是,像在企业找工作的,并不签就业协议的没有算在就业率中. 我们同学找到比较稳定工作的有通过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进入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局等地,进医院不多,因为进医院一般只能进医政科.这个专业的就业方向大致就是这些.当然还有一些找的不对口的工作的,比如有在药厂作销售的,还有做文秘之类工作的. 现在如果想找对口的专业,面临的状况就是逢进必考,可能一次就考取成功,也可能多次都考不中.卫生专业也有它自身的优势,关键是自己要努力去争取工作的机会.如果家里有条件也可以借助人事关系找一下,毕竟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的.(哈尔滨医科大)
答4:这个专业在各个学校不一样,因为它有不同的方向教育、医学、经济等等,在师范院校的话一般是教育方向,在医学院校可能就是医学方向了。另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国外是热门,专业发展也比较成熟,这与国外重视公共事业有关。但在国内,许多学校设置它是为了扩招,师资方面并没有更上,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当然一些名校的公共事业管理还是实力较强的,如果喜欢的话建议尽量去好一些的学校。 (山西农大)
答5:选南方的学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还是可以的,工作方面还不错,因为南方的公用事业(水电气热、公交、科教文卫、环卫等)比较发达;未来几年,公务员(除了专业性较强的)只要学公共事业管理的将成为必然,为了公考学这个专业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另外,这个专业学的比较杂,诸凡统计、会计、概率论、公共行政学、公共关系学都会涉足,所谓样样精通、个个稀松,没办法,.想做通才还是做专才就凭自己的兴趣了;说到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相对于学管理的来说,比”研究生”这块敲门砖都好使.职业嘛,最终还是要归于行政的(无论企业还是政府),先做半年的销售吧,挺锻炼人的,不论是阅人还是交流,绝对受益匪浅;(东北林大)
答6:公共事业管理,是个涉及面超广的专业,好像能胜任不少类型单位的不少岗位,但是,每一个方向都有它相关的专门的专业,就像这专业涉及到人力资源、物业管理等等,但是很多学校甚至我们自己学校就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物业管理专业。所以在找类似工作时,用人单位往往更喜欢用针对专业的学生…… 这就是这专业在找工作时很大也很现实的矛盾! 然而这个专业的学生还是要生存的,所以必须从个人素质和各方面能力上提高自己被别人发现的几率。在和用人单位正面接触时尽量少提自己的专业,要突出自身适合该岗位的能力和素质!!!!这是我总结的经验哦! 还有就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去寻找工作,不要被专业缠住脚,毕竟自己喜欢的就容易发挥自己。(山东经济学院)
答7:大部分出来找工作,由于各方的因素,大家出来找的工作(行业/环境/待遇等)也是差别很大的(不过这个问题不是这个专业独有的现象,很多专业都这样的),有的同学找的很好,有的同学至今还在为找工作头痛。但是有一个现象,凡是英语比较好的找的工作比较好,无论是环境还是待遇问题。因为英语比较好,他们踏入的行业有这几种:外贸、外教助理,欧美市场的证券行政助理。这个专业最靠近的工作性质就是行政管理了,刚毕业时,也努力找这方面的工作,但行政类工作比较烦琐,刚开始工资是比较低的!而且很多企业都要求有工作经验!其实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要看你弟弟/妹妹是怎样的想法,但是一旦决定了就要努力到底,找工作就要有找工作的准备,面试准备,心理准备……尤其是心理上的准备,出来跟在学校不同,找工作的路上也会碰到很多困难。(华侨大学)
二,公共事业管理学些什么?适合什么样的人学?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1:公共事业是针对政府的一些空白而诞生的。他的对象是公众。科教文卫体等都是公共事业。我们主要学习的是公共管理和中国政府的治理、管理,我们院的前身是政治系。所以偏向政治。当然也学习了很多经济学的知识。 至于适合什么人来学,我也不太清楚。关键是你看他对政治是否感兴趣,兴趣很重要的。当然其中也可以学习管理,尤其是行政管理。(河南大学)
答2:公共事业管理从属于公共管理这个大类,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或俗称工商管理)相对,二者结合基本上涵盖了管理。管理科学是文理科兼收的学科,性质偏文科。所谓公共事业管理,主要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中,政府管理部门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依法对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目的的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分配的活动。主修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 、管理学原理、当代国际关系、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保障学、政府公共关系、 秘书学、公文写作与处理、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 公共政策、法学导论、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高数(三)、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行政决策理论与方法、运筹学、 网络资源与信息检索、管理信息系统 、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电子政务、中国传统治国思想、公共事业管理学、非政府组织管理、城市管理、公共财政学(福州大学)
答3:我觉得管理学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适合外向的人来学,它是比较宏观的一门科学,学的东西特别的多,但都学的不是很精,最主要的还是要看自己平时的积累,卫生事业管理,第一年的时候学的基本都是医学公共课,解剖、 生理……这些基本的东西,大二下学期就开始学专业课了,经济,统计,管理学,会计学,心理学,社会医学……很广泛,最主要的还是看自己的爱好,不过现在来来看,卫生事业管理的毕业生不好找工作。(哈尔滨医科大)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你们学校怎么样?这个专业前景如何?
答1:在我们学校这个专业还可以,有三四个比较好的比较的专业的教授和讲师,这个专业总体来说比较新,现在并不是什么热门专业,但是,发展前景不错,现在国家扶持小区管理,很重视这样的边缘学科,再说这个专业是联系政府和市民的良好渠道,所以,我预测这个专业将来的几年内一定能渐热化! 公共事业管理可以涉猎很多方面的知识,所以还是比较适合本科阶段学习的!(青岛农业大学)
答2:这个专业是刚开的,一切都在起步中,不算完善。总的说来,专业是好的,学的东西是有用的,只是不够深入!(山东轻工)
答3:专业的前景肯定是不错,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学校开这个专业,不过,这只是前景。这个专业我在我们学院是一个新专业,定位不是很好,我想其它的学校也差不多,大概02年左右国内才开始熟悉这个专业,我不建议选我们学校的这个专业,如果想来我们学校的话,会计在国内还是很有优势的,不过分数不会很低。如果你的家人真得很想学这个专业的话,我建议就考人大的公共事业管理,人大的这个专业目前是全国最好的。(山东经济学院)
答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前景很差管理类前景都不怎么样 最好报考一些技术性较强得专业 比如小语种 日语 韩语 或者学校的优势学科 海大的地质,海洋类,都是不错的 技术性强的例如设计类、港口航道、工程类都是不错的选择 如果专业实在没有报好 把学习精力放在英语上吧 英语技术过硬(直接和外国人交流)可以进外企(中国海洋大学)
答5:如果还有其他选择的话,如果想学点有用的东西的话,就不要选择这个专业, 这个专业就谈不上甚么发展前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大四毕业时,我们专业五十个人,只有七个人签了工作,签的业都是乱七八糟的,跟专业毫无关系的 要想混日子的话这个专业会让你很舒服的过四年的(安徽财经)
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好不好?你对要学这个专业的学弟学妹有什么建议?
答1: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逐步接受的过程。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是公共事业管理,压根不知道这个专业是干吗的,更谈不上喜欢,所以一直迷茫了两年。面前的路只有三条:一是换专业、一是接受现实尝试去喜欢自己的专业或者自学自己认为有用的东西、另一个就是退学重考。既然换专业有些不太现实,又不愿退学,所以只好自己转变观念。我的做法是逐步寻找自己喜欢什么专业,然后自学。其实专业是什么只有在找工作的时候可能才能感觉出来优势,不过个人认为重要的还是你自己的能力有多高。我觉得目前你的情况可能是考虑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以后有什么打算,自己又喜欢什么。也就是说对自身有一个明确地认识。对于家庭的担心,这个没有必要。我们都知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上大学空闲时间很多,有很多可以做兼职的机会,只要自己努力解决生活是没有问题的,而也可以通过奖学金这个途径,不过可能会比较辛苦。至于心理学出来以后做什么,这个不好说。有做老师的,搞行政的,经商的,继续上学的等(河南师范大学)
答2:很泛泛的专业,什么都学一点,其实什么都没大学到的 毕业后工作也不是很好找 我的同学现在基本都是干跑业务之类的工作 女生还好一点,可以做做文职 我个人认为,文科生的话,感兴趣的话可以学法律以后考研还行;广告专业是非常好的关键是真正学到了东西,什么绘画计算机设计什么的都能学到很有用的;再就是外语,现在学外语专业的也是比较好就业的。(山东轻工)
请采纳。
⑺ 老师,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学不参加统考了吧初试复试参考书目各是哪些书啊
华中科技大学2016级招生简章上还是统考,2017级教育学考研招生专业目录需要等学校9月份左右发布的招生简章才知道,统考的几率要大一些,同学可以先复习,然后等学校发布新的招生简章之后,如果学校有变,着重复习不同的内容即可。
另外,学校招生的专业较多,不同的复习复试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博仁建议同学先选择好好方向。另外,复试等初试之后开复习也是来得及的。
初试参考书建议:
教育学原理:
《教育学基础》(第2版)教育科学出版社 十二所重点师范合编;
《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王道俊、郭文安;
教育心理学:
《当代教育心理学》 北师大出版社 陈琦、刘儒德;
中外教育史:
《中国教育史》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孙培青;
《外国教育史教程》 人民教育出版社 吴式颖;
教育研究方法:
《教育研究方法导论》安徽教育出版社 裴娣娜;
《教育研究导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宁虹主编;
⑻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
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同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政编码:430030)。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培养计划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规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医学八年制学生授予学位的等级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
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向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7-87543616。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城乡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来源计划结构。
学校结合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各省份高考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及区域布局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含统考录取、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十二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澳门地区学生也可参加澳门“四校联考”,台湾地区学生也可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香港地区学生也可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第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或专业考试及相关考核。
考试(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测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的资格初审。
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特殊类型招生调档名单按照我校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规则确定。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_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学校对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在内蒙古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外国语学院只招收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语种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专业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含医科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需要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投档院校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资格认定后,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要求,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学生、民族班学生(含新疆协作计划学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0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035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35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1~2学年5850元/年,第3~4学年16000元/年;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8000元/年;其他专业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
住宿费标准为1120~1440元/年不等。
收费标准以湖北省有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专业的转专业政策,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https://zsb.hust.e.cn(本科招生信息网)。
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咨询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hustzsb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⑼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系研究生工资高么
作为我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高校,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华中科技大学的学生在全国的名气很大,企业在招聘这样的人才,在工资待遇方面是会倾斜的,而该校机械系研究生的工资可以说整体偏高。

被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 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 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具体见研究生院规定。
3、 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择优资助。
4、 可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⑽ 使用创新型专利能报华中科技大学吗
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报专业领域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5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考生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向我校提供考生个人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向我校寄送,一份材料仅对应一位考生。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3月28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认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2016年4月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
时间:2016年6月11日—12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入围资格名单确定
(1)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专业确定考生入围资格。
(2)入围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5.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学校即予以录取。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理科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理科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
注:
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工作机制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