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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7-16 02:04:21

Ⅰ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什么系收文科生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目前高考招文科生的专业列表如下:
汉语言文学(文秘)
英语(经贸英语、英汉翻译)
法学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旅游管理
会 计 学
财务管理(公司财务、投资理财)
审计学
行政管理(基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关系学
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低碳经济)
税收学
金融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统计学
信息资源管理(医院信息资源管理)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护 理 学

Ⅱ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按分数招生还是志愿招生 今年本B线是489,497有机会入吗 506呢

这个学院是按分数进行招生,今年的还不太确定,你可以上网查一下他们去年的录取情况。应该和今年的没啥大变化。这是他们学院的网址:http://www.xhzsb.net

Ⅲ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有哪些专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设有48个招生专业,各有特色,涵盖有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科目有: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金融工程、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应用统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信息资源管理、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金融科技、眼视光学。

Ⅳ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什么专业好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势专业排名:1、 护理学2、 法学 3、 英语 4、 药学 5、 经济学6、 国际经济与贸易7、 会计学 8、 财务管理 9、 汉语言文学。

Ⅳ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我知道,在广州龙洞附近,中山大学首家与民营资本合作创办的独立学院,其招生均纳入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计划,为本科学历层次。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山大学要对这所新创办的独立学院在教学组织和管理上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山大学与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试办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批复
教发函〔2005〕68号
广东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建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请示》(粤教规〔2005〕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山大学与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试办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以下简称新华学院)。新华学院为独立学院。
二、中山大学要对新华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新华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所需资金如期、足额到位。国家和中山大学不负责新华学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新华学院由广东省安排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名称具印。
四、今年6月招生之前,我部还将按照《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组织专家对新华学院的办学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招生。
希望你厅参照地方所属普通高校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华学院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新华学院办学行为和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新华学院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中山大学的智力、人才资源优势,确保新华学院试办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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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9号;邮政编码:510520

东莞校区: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市、区)的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综合分相同,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本校工商管理(国际班)专业接受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C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山东省、海南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学费、住宿费参见各省(市、区)专业目录或学校网站相关通知。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2.学校奖助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此外,学校和各院(系)还设各种单项奖励。3.社会奖助学金:江西广东商会奖学金(3000元/人•年);华坤助学金(3000元/人•年);东莞玖龙纸业助学金(3000元/人•年)等。4.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2676855

传 真:0769-826768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xhsysu.e.cn

招生网址:http://zsb.xhsysu.e.cn

第三十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单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监督与申诉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7065995

传 真:020-870659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授权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有哪些专业文科理科都能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设有48个招生专业,大部分都是文理兼招,具体参加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学校招生办网站。

Ⅷ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今年招生多少人

招生简章上的数字是2500人,东莞校区1930,广州校区570。文科1465,理科945,美术90。如果加上预录数和增量计划,估计会达到3500-400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不会比去年少。这是听我们老师讲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Ⅸ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有什么专业具体

中山大学东莞分校,新华学院招生专业

1、商务英语

级别:高级成版本,4年;充值,权3年

2、电子商务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3、市场营销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4、会计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5、行政管理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6、学前教育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7、财务管理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8、建筑工程技术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10、艺术设计

级别:高级成本,4年;充值,3年

(9)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计划扩展阅读:

中山大学东莞校区,新华学院入学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经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级中学学生以外的在职、在职和其他社会人员。

3、健康、自我照顾生活,不影响专业学习。

4、年龄在16-24岁以下。

申请本科或专科的,应具有高中学历。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国民教育,取得经教育部审批教授一系列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问题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证书不完全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Ⅹ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招生多少人

总共招6040人,其中包括外省学生480人,本科插班生1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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