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北京招生
⑴ 天津医科大学会招哪27个省的学生
除了上海、广东、青海之外的省份
今年天津医科大学继续面向全国27个省份招收统考本科生,在上海、广东、青海三地无招生计划。在医学院校中,天津医科大学的招生规模是很小的
⑵ 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还招博士吗
1、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仍然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前,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已经公布了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明确2022年肯定是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的。
2、根据《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3种类型,其中“申请-考核”制须全日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人事档案关系等转入研究生院,基础学制三年。
3、招生简章中详细公布了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的招生申请条件,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审核流程。首次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6日中午12:00,修改报名信息及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8日12:00。审核通过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拟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由于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申请报名时间为1月6日截止,目前申请报名已经结束,现在再想去申请该校的博士研究生已经来不及了。
⑶ 天津医科大学招生要求是什么要详细答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高等院校志愿顺序排队,再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又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多元评价选拔模式的省市录取原则。
一、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二、天津录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津录取中,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化学、生物、数学、物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中,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报考护理、口腔专业身高低于155cm者慎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护理专业只收女生。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⑷ 谁知道天津医科大学招收研究生的相关详细信息
〔天津医科大学〕200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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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200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数为490名,其中招收计划内硕士生280名(含推荐免试生),计划外硕士生210名。
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1998年和2000年起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凡获得医学学士学位者,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3年(含3年),并获得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M)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S.M.M)。
三、各招生专业均招收本市和外省市往届及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各招生专业均招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五、初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为专业课、英语听力和口语。
六、各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非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已通过CET四级考试。
八、各专业均招收大专以上同等学力考生,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后,需来我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一)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同时具备)
1、大专毕业后在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已通过CET六级考试;
3、进修医学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并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4、近二年在正式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章一篇。
(二)培养方式: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初试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基础课。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硕士生。
九、各招生专业均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需来我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一)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条件(同时具备)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含4年)的优秀在职人员;
2、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及两位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3、报名时须已通过CET四级考试。
(二)培养方式:计划外委托培养。
(三)单独考试由本校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生相同。
十、业务课一考试科目分为八种。其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和数学一为全国统考,卫生综合、生物综合、药学综合和口腔综合、护理综合、基础化学为学校自主命题。
1、西医综合包括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
4、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
5、药学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
6、口腔综合包括口内、口外、口矫、口病理
7、基础化学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8、护理综合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导论、护理学基础。
十一、我校不区分院系所报考(院系所代码全部为000),不区分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其研究方向代码为“00”。
十二、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按照国家规定,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报专业导师姓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注:天津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18日-23日8:00-23:00进行预报名。
11月10日-14日本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军人携带军人证及介绍信)到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携带以上有效证件到当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
(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未尽事宜请考生于九月中旬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查询。
十三、业务课二参考书目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卫生部规划教材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为主版本参照我校本科生现行教材或新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参考书购买。
十四、报名地点:全国各省市报名点。报考天津医科大学的天津市内报名点为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十五、初试时间:按照国家规定,1月14日 上午 政治理论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
1月15日 上午 业务课一(综合)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二(基础)
十六、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复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七、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及计划外名额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生具体情况酌定。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190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电话:022-23542747
邮政编码:300070
联系人:张健
⑸ 天津医科大学在北京有分校区吗这个学校是公办的还是民办的,有这个学校吗..如果有的话是什么性质学校的呀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务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世界钙磷代谢之父、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学校现任校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教授。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为仅有的两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独立设置西医院校(天津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之一。在网大公布的2007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天津医科大学在独立设置的75所医学院校中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并列为第2名,综合排名为第67名。另外在网大2010年公布的1999年至2010年进步最显著的大学名单中,天津医科大学榜上有名,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西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这五所重点高校共同评为进步最显著的大学。在武书连公布的2011年中国大学评价中,天津医科大学被评为2011中国大学医学最强的23所学校之一,等级为A级。2011年6月1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完成的“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名”中,在众多港澳台高校参评的情况下,天津医科大学综合排名列第67名,摘得中国内地独立设置医学院校中的第一。
⑹ 历年各高校在北京市东城区招生人数
错了 这是分数线 这是 06年的 我再找找其他的
确定在京招生计划的有:人民大学229人北京理工大学270人复旦大学65人
今天上午,记者在部分重点高校了解到,各院校将陆续公布今年在京招生计划,今年清华北大不扩招,在京招生人数在620人左右,基本与去年持平。
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部分重点院校在京招生规模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北京大学2007年招生总数为3300人,其中本部招生计划多年连续稳定在2650人,投放在北京的计划是300人,和去年相当。北大医学部本科计划招生640人,医学部今年招收护理学高职专科计划200人,高职招生计划仅限北京生源。
清华大学今年招生总数不会超过3300人,和去年持平,计划在京招收人数在320人上下。
中国人民大学计划招生2750人,其中在京招生229人,比去年增加4人。据介绍,这些招生计划都是统招计划,不含自主招生、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名额。
北京理工大学计划在京招生270人,其中文科26人,理工科235人,艺术类学生9人。对生源较好的专业,如自动化、信息、车辆等方面的专业保持或增加了计划招生名额。
复旦大学在京招生计划为65人,其中文科20人,理科45人。复旦大学招办负责人表示,该校对北京招生专业覆盖面很广,达到36个,其中文科招生专业15个,理科招生专业21个。同时,为突出公平原则,复旦大学取消优惠加分政策,使每一个考生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在奖学金方面,复旦大学调整了新生奖学金方案,在“复旦水平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的申请机会。
北京各大院校招生报考详细资料总汇
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线上完成计划院校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本科一批)
高校编号及名称录取人数 文史类 理工类
101 北京大学 291 626 661
102 清华大学 336 620 666
103 中国人民大学 222 603 643
104 北京师范大学 130 586 623
105 北京理工大学 290 524 606
106 北京科技大学 369 554 585
107 北京化工大学 226 519 545
108 北京交通大学 338 553 591
109 北京邮电大学 467 556 590
531
(国际合作项目专业)
11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95 571 627
111 中国农业大学 240 538 570
112 北京林业大学 411 541 534
114 中国传媒大学 108 559 565
115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40 556
116 北京大学医学部 128 645
117 北京中医药大学 149 527 547
119 中国政法大学 161 570 585
120 北京外国语大学 93 587 622
12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722 516 528
122 北京语言大学 105 574 591
12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36 582 621
12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88 519 528
125 中央民族大学 78 537 546
12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00 532 548
127 北京工业大学 1880 520 545
128 首都医科大学 476 556
129 首都师范大学 1629 522 528
13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90 525 539
131 南开大学 73 585 619
132 天津大学 77 564 593
133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57 516 548
134 大连理工大学 40 531
135 东北大学 45 522 528
136 大连海事大学 87 518 532
138 中国医科大学 20 533
139 吉林大学 100 536 558
14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2 544
142 哈尔滨工业大学 86 527 599
143 燕山大学 9 531
144 哈尔滨工程大学 46 525 528
146 复旦大学 83 601 624
147 同济大学 38 601
148 上海交通大学 69 633
149 华东理工大学 56 538
150 东华大学 20 529
15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8 610
152 华东师范大学 12 550
153 上海外国语大学 16 525 578
154 南京大学 71 573 603
155 东南大学 40 519 587
15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2 518 558
157 南京理工大学 78 516 532
158 中国矿业大学 71 516 530
159 河海大学 50 516 528
16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5 530
161 南京农业大学 72 521 528
162 中国药科大学 41 530
163 江苏大学 20 517 528
165 浙江大学 81 632
16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58 624
168 厦门大学 71 574 596
170 山东大学 56 537 564
171 中国海洋大学 28 532 542
17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40 528
173 武汉大学 131 558 572
174 华中科技大学 155 538 549
17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39 525 528
176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30 517 529
181 湖南大学 116 516 532
186 中山大学 61 534 595
187 华南理工大学 42 547
192 西南交通大学 100 516 528
196 西南政法大学 60 516 533
197 电子科技大学 36 548
199 西安交通大学 53 583
200 西北工业大学 40 556
2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0 518 531
205 兰州大学 50 516 533
208 四川大学 232 542 545
209 重庆大学 35 543 528
210 西北大学 8 530 531
21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0 517 537
213 华中师范大学 24 516 534
214 东北师范大学 30 518 533
215 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 420 516 528
216 上海中医药大学 33 528
217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 608 528
224 广西医科大学 10 529
226 南方医科大学 26 553
231 香港中文大学 28 606 645
232 香港城市大学 32 591 634
300 北京工商大学 1107 517 528
301 北方工业大学 348 528
307 中央财经大学 230 570 615
308 华北电力大学 128 530 564
31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019 525 545
31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350 528
340 天津医科大学 20 570
348 河北工业大学 10 530
374 哈尔滨医科大学 36 533
381 上海财经大学 52 526 573
389 江南大学 45 516 528
4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0 543 544
435 暨南大学 10 531 531
444 西南财经大学 90 520 546
44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6 532
490 福州大学 10 535
560 南京师范大学 17 517 541
575 郑州大学 24 517 528
607 苏州大学 35 516 532
614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46 516 528
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线上完成计划院校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本科二批)
2006-07-28
高校编号及名称 录取人数 文史类 理工类
012 解放军理工大学 6 539
020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15 482 509
111 中国农业大学 104 497 521
116 北京大学医学部 61 623
117 北京中医药大学 56 505 507
128 首都医科大学 60 530
129 首都师范大学 286 501 500
144 哈尔滨工程大学 19 489 479
192 西南交通大学 14 494 479
269 泸州医学院 2 476
292 湖南中医药大学 10 516
300 北京工商大学 993 510 511
301 北方工业大学 1400 485 499
305 南京中医药大学 5 522
306 北京物资学院 1130 495 495
309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995 483 486
311 北京机械工业学院 1183 476 476
31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246 503 540
52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31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900 476 476
318 北京农学院 1370 478 476
327 长春税务学院 30 478 489
332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1205 476 476
335 滨州医学院 2 482
337 天津科技大学 118 491 508
338 天津工业大学 80 494 502
339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91 506 521
341 天津商学院 30 480 484
342 天津财经大学 133 515 528
343 天津农学院 20 476 482
344 天津中医药大学 55 480 506
347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30 476 476
350 石家庄铁道学院 25 479 476
353 太原理工大学 60 483 491
355 山西财经大学 32 477 481
362 沈阳药科大学 20 513
363 东北财经大学 30 550 595
367 东北电力大学 11 485
371 哈尔滨理工大学 60 477
378 上海理工大学 33 500
379 上海海事大学 49 491 497
380 上海水产大学 20 476 478
384 山东师范大学 20 477 479
385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 508 483
386 江苏科技大学 30 483 477
387 南京工业大学 35 479 480
388 南京邮电大学 40 500 476
391 浙江师范大学 20 491 492
397 南京财经大学 50 494 507
399 南京审计学院 38 486 487
40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40 486 480
403 浙江工商大学 16 476 489
404 中国计量学院 40 489 476
405 宁波大学 22 480 476
409 集美大学 16 481 480
411 江西财经大学 32 485 478
412 青岛科技大学 20 478
413 济南大学 10 490 495
414 青岛理工大学 20 486 478
426 武汉科技大学 15 478
427 郧阳医学院 10 491
428 河南中医学院 5 479
442 重庆邮电大学 15 476
451 西北政法学院 25 499 503
452 西安理工大学 21 477
454 西安财经学院 20 477 479
461 江西中医学院 24 483 476
462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5 486
465 南昌大学 2 488
471 上海电力学院 25 477
473 广东商学院 5 494 488
476 大连交通大学 10 484 477
477 成都理工大学 27 478 478
478 山东科技大学 20 480 482
487 辽宁大学 43 478
489 四川外语学院 5 502 495
497 天津师范大学 34 476 492
498 天津外国语学院 20 506
525 浙江工业大学 20 495
542 浙江传媒学院 11 479 477
549 上海商学院 5 485 492
560 南京师范大学 3 478
590 温州医学院 15 488
593 山东经济学院 10 479 500
601 天津理工大学 55 480
606 华东政法学院 22 508 534
611 泰山医学院 5 480
612 大连外国语学院 10 510 520
617 湘潭大学 6 480 481
628 上海师范大学 6 486
629 扬州大学 20 476 477
632 山西大学 20 480 477
636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10 477
655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110 476 477
⑺ 天津医科大学有提前批吗
天津医科大学没提前批。天津2022年高考提前批招生院校类型只有6种类型:
1、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含综合类大学或师范类院校的艺术类、体育专业);需要指出,在山东,也有部分院校的艺术类和体育类在普通本科批次单独分类然后填报录取的。
2、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含政法类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国防生。
3、部分院校的小语种专业。
4、免费师范生。
5、部分重点院校的特殊专业或试验班。
6、教育部批准的其他在提前批次招生的院校及专业,例如飞行类,航海类,特别是北京师范大学在山东的全部专业均在提前批次录取。
⑻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定向招生优惠政策
别考定向的,会坑死你的,后悔都来不及。国家拿点补助,还是别拿较好。其实那点补助,毕业后一年就可以赚回来,但是你拿了,就要用一辈子去偿还。那绝对是个坑,劝君慎重。
⑼ 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依法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天津医科大学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医科大学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天津医科大学积极投身于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2个,设有19个学院(系),1个教学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291人,其中本科生5327人,硕士生3292人,博士生655人,学历留学生1017人。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7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2002年和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09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二等奖15项。2019年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和护理学)。学校于1997年正式成立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国际医学院,留学生生源来自95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个来华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
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369人,硕士生导师1100人。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6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研究所15个,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817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323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10项、省部级一等奖29项。2016年学校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大学医院有13个专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肿瘤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医院获批天津市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肿瘤医院获批天津市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学校有7所直属医院、19所非直属临床学院。
学校先后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9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聘请15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学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推动学校国际化发展。
学校以医学科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依托。学校坚持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科学研究为强校之路,努力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产出高水平医学研究成果,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培育并传承有特色的大学文化,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而不懈地努力奋斗。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办公室常务机构设在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20年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800元;工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3”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第1-5学年(本科阶段)按照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收费;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按照转入研究生阶段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我校按照新规定执行。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4-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三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综合改革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对于天津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执行。
四、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北京、山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口腔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全国所有省市录取时均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护理学专业有性别限制,具体见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因患疾病、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正当理由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向学校提供应征参军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资助优秀生源。学校依据国家政策、办学条件和资源,一年级学生有转专业政策,详见当年招生简章细则及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专业按照药学类(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连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http://www.tmu.e.cn/bkzs/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