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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7-16 10:20:26

㈠ 有关于同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同学你好,同济大学这个学校理工科是优势,管理类性价比不算高,但因为是985、211,所以每年分数奇高,主要是同济是自划线,基本没有二本的歧视的,只要你能努力过线,就有被录取的希望。所以加油吧!祝你考研成功!

㈡ ​同济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以下是整理了同济大学2020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同济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的部分内容,希望21年考研的考生可以参考一下。

㈢ 同济大学大学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且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身心健康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
招生专业计划及优惠方案见附表《同济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本计划拟共招收理科考生300名。

三、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考生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同济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特色和培养要求,选择6个招生专业(类)申请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软件工程专业不调剂)。
1、网上报名:
本计划采取学生自荐的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8日10:00至2016年4月25日。凡申请参加我校筑梦计划的考生需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包括:
(1)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申请表编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2)自述报告:须本人手写并签名。内容包含自我认识,能够展示自身个性及特长的事件,选择同济大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理由,对自己未来的发展规划等。
(3)高中在校成绩证明:成绩单及年级排名大表或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高考报名信息表扫描件。
(5)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扫描件。
(6)其他有利于审核的材料:成果作品、获奖证书、学生干部、社团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真实性材料。
上述材料中(1)、(2)、(3)、(4)、(5)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必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材料(6)需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对于《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注:①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②中学按规定必须信息公开,于规定时间内在校园显著位置对学生自荐材料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2、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围我校筑梦计划面试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拟于5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同时名单上报该平台进行公示。
3、考核选拔
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详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tongji.e.cn)。
4、确定入选资格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核结果及专业填报情况,我校将分省确定入选“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和优惠分值。优惠分值分A、B两档,获得A档和B档的考生各占50%。理科类、生命医学类专业A档优惠分值为B60,B档优惠分值为B40;经济与管理学类、工科类专业A档优惠分值为B40,B档优惠分值为B30;江苏省考生不分A、B档,优惠分值一律为B20。详见附表《同济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
入选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式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录取认定办法与优惠政策
被我校认定为2016年“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报考批次填报我校,并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填报相应专业(类),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筑梦计划”资格。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分别给予同济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30、40、6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入选专业(类)的优惠政策。
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成绩含省级招办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各省级招办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五、资助政策与培养
我校对“筑梦计划”录取学生给予资助政策。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获得同济大学新生助学金;同时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新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还有其他各类助学活动以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我校通过实行一年级教育与培养工程来为学生提供多层次的学习指导和发展引导,帮助其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根据学生特点制订针对性培养方案,按照人才成长规律实施因材施教,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利用同济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相关学生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计划顺利进行。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中做到全程录像。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

七、附则
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为准,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cn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㈣ 如何考上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的研究生

呵呵
才2年级啊,不要急,时间充足。

1 还是建议用同济大学自己出回的教材。
2 同济大学瑞安楼招生办公室有售两答本小册子,1本是招生简章,1本是参考书目什么的,里面有复习重点!!!很不错,虽然写的很简单。
你再去弄些历年试卷回来,尽量避免网上交易小心受骗。
3 多上上同济的bbs,问问看看,bbs.tongji.net
4 书到手就好好看,多看不吃亏!

来得及 慢慢来。

前途也是不错的。

㈤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考研科目

同济大学机械复电子制工程专业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080202

研究方向

01 机电液控制理论与技术
02 流体传动与控制
03 智能化工程机械
04 机电液大系统智能设计与控制
05 现代物流装备智能控制
06 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202 俄语

203 日语

242 德语 (任选)
③301 数学一
④812 机械设计

813 机械原理

822 电路分析

825 自动控制原理

831 理论与材料力学 (任选)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复试科目:液压传动
复试参考书:《流体力学与液压传动》
,陆敏恂,同济大学出版社

㈥ 同济大学自荐条件

一、报名条件

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招收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详细内容见2014年同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㈦ 同济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端顶尖人才,实现同济大学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且综合素质优秀。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
科类要求
专业组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理科
应用物理学
物理
理科
专业组2
应用化学
物理
理科
生物技术
化学和生物
理科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第一类考生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第二类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分省专业计划限制,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按以下办法确定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1.第一类考生
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确定各省份各专业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各专业组入围标准。同时,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江苏省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苏省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其他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第二类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录取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学校考核。此类考生入围数量不受分省分专业计划限制,不占用各省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此类入围考生的所获奖项及入围标准。
(四)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1.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50米跑(二选一),考生需填写《体育测试项目确认表》(见附件1),选择参加的测试项目,考生本人签名,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需提前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天查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成绩按不合格记录。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见附件2)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历以及所在中学开具的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证明(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及学校盖章),并且在新生复查阶段进行补测,如不通过,将取消入学资格。
2.笔试: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确定。
3.面试:由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进行面试。考生的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评审纳入面试考核环节。
未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85%,学校考核成绩15%折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150。
2.确定第一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高考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成绩也相同的,依次以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当拟录取考生数少于分省分专业计划数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3.确定第二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相同专业组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和竞赛成绩。若该省份无相同专业组录取的第一类考生,则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我校将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1、基本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将采用本-研衔接的培养模式。全部学生进入新生院专门的学堂进行为期两年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等基础学科强化学习,同时进行通识教育与计算机、外语及写作等能力的培养。第三年,在高端导师的引领下,依托各前沿科学中心、重大科研平台进行学习。第四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阶段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将通过专门的渠道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面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的需求。
整个培养过程依托学校重大科研平台,配备一流的师资,加强通识教育、夯实数理化生基础、提升国际化交流水平、推动大师引领营造学术氛围、提供前沿科学实践平台,实行小班化、研讨式、探究式教学,着力培养未来科学和技术领军人才,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和相关基础学科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2、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1)在前三年,每学年末开展综合评估,综合评估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由综合评估小组做出评价,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可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学习。
2)在研究生阶段,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分流,相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
3、其他激励机制
1)学校将专门为强基计划学生制定奖助政策;
2)所有顺利毕业的强基计划学生将获得同济大学颁发的荣誉证书;
3)学生在学期间,在出境交流和交换、参加CSC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同济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tongji.e.cn
同济大学监察处:电话021-65980710,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㈧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 请问:同济大学建筑系本科招生有什么要求

‍同济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和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第三条 同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同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六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同济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八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同济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招收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专项)、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情况。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放在本科一批前进行投档的省份,同济大学在该省份录取的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占用该省份原始公布计划数。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注: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取得同济大学优秀考生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并符合相关要求,可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叠加。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经征集志愿仍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第十五条 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三条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注: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第十六条 同济大学英语、日语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德语专业只招高考英语和德语科目考生。第十七条 同济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一年内不得转往外国语学院之外的其他专业。第二十条 同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专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200元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专业报考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二十三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同济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全系每年招收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含室内设计专门化方向)约120名;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本科生约25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约10%;
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㈨ 自考生可以报考同济大学研究生吗

自考生可以报考同济大学研究生。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自考毕业证书国家承认,世界认可,文凭硬度相对比较高,在工资、人事待遇、考研究生、考证、考公务员、出国留学、职称评定以及其他方面与普通本科具有同等效力,同等条件下,社会上通常认为自考毕业证优于其他同等学历教育证书。《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自学考试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在使用上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我们国家都对此作了规定。
以下是同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部分: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通过CET四级考试;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参照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5年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
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
5.报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金融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金融硕士的考生,录取后采取脱产学习方式。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㈩ 同济大学录取要求

同济大学高考分数线招生信息网址:http://jiaoyu..com/college/index/?collegeId=44&zt=ps



  1. 同济大学(Tongji University),简称同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历史悠久、享有盛誉的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收生标准最严格的中国大学之一;是“20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中美“10+10”计划入选高校;是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合作联盟、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同济—伯克利工程联盟成员,为中管副部级院校。

  2. 同济大学的前身是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在上海创办的德文医学堂;翌年改名同济德文医学堂;1912年与创办不久的同济德文工学堂合并,更名为同济德文医工学堂;1923年正式定名为大学;1927年成为国立同济大学,是中国最早的七所国立大学之一。

  3. 同济大学始终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崇高使命和责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医学专家和工程技术专家,校友中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的有140余人。

  4. 截至2014年12月,同济大学设有36个学院(系)和二级办学机构,7家附属医院,4所附属中学;学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8005人、硕士研究生13644人、博士研究生4504人,另有攻读学位外国留学生2477人;学校占地面积2567863平方米;图书437.1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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