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福州大学招生信息网

福州大学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2-07-18 06:22:24

① 福州大学招生

0591-22866857,87893124。请在上班时间拨打。

② 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选拔、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开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简章。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的其他要求;


二、推免生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1、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专业、学院要求、学制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直博生的管理参照《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附件5)。


2、硕士生


我校2021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学院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点击链接)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2.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3,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按学院要求提交。


4.复试工作由校内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进行,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件4)进行咨询。


5.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6.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7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五、其他事项


1.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2.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联系查询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申诉渠道:0591-22865506(研招办)、22865583(纪委)


具体招生信息(招生简章、考试大纲等)可通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在“服务指南”——“招生信息”中查询。


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推免生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③ 2021福州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福州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福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④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70),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第二条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市中心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

第三条 学历与学位: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学院的招生工作。学院同时接受福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将严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等“六公开”,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期间,举报、投诉电话为:0591- 83707756。

第三章 招生专业、批次及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20年实际招生省份、专业及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cn)。

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同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cn)浏览具体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历年录取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我校允许每位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英语的单科顺序依次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综合、数学、英语的单科顺序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学院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选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定位次(投档成绩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学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即文化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表演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以上音乐、美术类综合分或表演类专业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或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 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文件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闽价费〔2013〕168号、闽价费〔2013〕242号、闽价费〔2015〕223号、闽价费〔2016〕184号及闽价费〔2017〕218号文件规定,学院2020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汉语言文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日语、英语等专业,每生17000 元/学年;

(2)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每生 18000 元/学年;

(3)金融工程专业,每生18500 元/学年;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设计等专业,每生19000 元/学年;

(5)建筑学专业,每生19500 元/学年;

(6)产品设计专业,每生20000 元/学年;

(7)音乐学、表演等专业,每生22000 元/学年。

2、住宿费

学院2020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生1200元/学年(准公寓)或1350元/学年(公寓)收取。

3、以上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后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学院设立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1、凡高考成绩(即文化分,下同)名列所在省普通类理工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2、凡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工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划分的,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15分(含,下同,江苏省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2)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不分本一、本二(本三)的(即只有本科批),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2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0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3)浙江考生凡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1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4、福建省内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排名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文史排名第2-3名,理工排名第2-4名,音乐、美术、表演各类排名(按我校录取规则排名)为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文史排名第4-6名,理工排名第5-10名,音乐、美术、表演各排名为第2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5、被录取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上规定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条 在校生奖励政策

学院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级奖励、院级奖励,具体如下:

1、国家级奖励

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5000元/学年。

2、院级奖励

优秀学业奖;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考研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优秀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金

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生2800元/学年、4500元/学年两档。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实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用于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共同审核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将及时发放贷款。具体申请办法,请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标准:最高每生8000元/学年。

3、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校复学、退役后重新考取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每生8000元/学年。

4、勤工助学

学院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我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5、绿色通道

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再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临时困难补助

学院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突发意外情况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500元-2000元不等。

7、毕业生就业补助

学院设立“毕业生就业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考公、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8、寒假返乡车费补助

学院设立“寒假返乡车费补助”,帮助省外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寒假期间返乡路费问题。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893368(招生办公室)、18050178080(吕老师)

咨询QQ:879530381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邮编:350002)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fdzcxy.e.cn(或http://zsb.fdzcxy.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委员会。

⑤ 2020年福大研究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福大研究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①大学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②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③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
注意事项:①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②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将有关材料(上段的①、②、③项)的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挂号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④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对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无具体业务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的相关通知,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各专业推免接收情况将在10月下旬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

⑥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需要校考吗

需要校考。
2016年福州大学美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链接:http://www.ms315.com/html/20160107/201601072006161.htm
一、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地处经济特区厦门市,拥有集美和鼓浪屿两个校区,占地350多亩。 学院拥有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其中设计学为福建省级重点学科),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是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试验班实施学院之一,将从本科设计学类的各专业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组成综合试验班进行跨专业重点培养。
二、专业介绍
学院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一年级下学期根据学生意愿及综合测评成绩进行专业及专业方向分流。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两个专业) 绘画: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通过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及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成为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各类学校、研究、出版、新闻等单位从事绘画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设置三个专业方向:漆画、中国画、油画。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雕塑: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通过造型基本理论的学习,以及对雕塑创作手法、表现形式、各种雕塑材料的制作工艺与应用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立体造型能力,以及应用各种材料进行具象及抽象造型的能力;成为能在公共环境雕塑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从事专业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六个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各类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环境设计: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教学科研单位、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产品设计:本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策划和时装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服饰相关企业、服装服饰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进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服饰设计领域与应用研究型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设置两个专业方向:服装设计、鞋靴箱包设计。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工艺美术:本专业培养将手工艺传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部门、传统工艺加工领域、设计公司、学校等企事业部门从事各种传统与现代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以及相关教学与研究、设计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设置三个专业方向:雕刻、陶瓷、漆艺。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数字媒体艺术: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制作、影视动画制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在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传播机构、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美术类面向省外计划招生500名,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各考点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进行分解,并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四、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校考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或网址及考试地点 招生计划
山西 1月13-14日 1月16日 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30
河南 1月23-24日 1月25日 中原工学院/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40
网络报名和缴费 1月8-24日24时止 现场确认1月26日 1月28日 报名和缴费网址:zsb.fzu.e.cn 现场确认:成都市武侯高中/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30 温馨提示:1、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缴费;2、因现场确认需机读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提取相片,届时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者请慎报。
江西 1月8-24日 1月28日 报名网址:www.jxeea.cn 考试地点:南昌大学/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30 湖北 1月23-24日 1月28日 网址:www.hbea.e.cn 考试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30
浙江 1月28-29日 1月31日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58号 ≥30 江苏 网上报名 1月25-29日 2月2日 报名网址:www.jseea.cn 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市北圩路41号 ≥30
湖南 网络报名2月14-15日 现场咨询2月16日 2月17日 报名网址:www.hneao.cn/ks 现场咨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考试地点:报名结束后由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安排 ≥30 广东 网络报名和缴费1月8日-2月6日24时止 网络确认和打印准考证2月16-17日 2月19日 报名和缴费网址:zsb.fzu.e.cn 考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30 温馨提示:1、因考点限制人数,当缴费人数达3200人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停止报名与缴费;2、我校实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3、考生请于2月16日18时后登录微信公众号fsnhyg查阅考场设置和座位安排。
山东 网络报名1月18日-2月18日24时止 2月22日 报名网址:wsbm.sdzk.gov.cn/art 考试地点:报名结束后由潍坊市招办统一安排 ≥40 安徽 2月23-24日 2月25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丹霞路8号 ≥30 河北 3月1-2日 3月4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41 特别说明:以上校考省份文理兼收,校考成绩各专业通用(不分专业报考,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后,待高考填报志愿时再选择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满分200分);按分省招生计划1:4以内发放合格证;考生不得跨省报考;根据闽价费〔2015〕267号文件规定,我校报名测试费为每生170元。 2、统考 吉林、天津、重庆、陕西、云南、黑龙江、内蒙古、海南、贵州、广西、辽宁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6年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3、以上专业考试(含校考和统考)安排如有变化,以我校最终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无色盲);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设计潜力;符合考生所在省2016年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六、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合格线,设校考各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2.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我校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100分制综合分)。
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4.综合分折算公式: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4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 注:美术类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七、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入学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9360元/学年。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可享受奖学金。 咨询电话: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0592-3753775 校招生办公室 0591-22866857 福州大学网址:www.fzu.e.cn 校考成绩及录取情况查询网址(福州大学招生网):zsb.fzu.e.cn 福州大学地址:福州市大学城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南路852号 邮政编码:361024

⑦ 2020年福州大学考研总共招生多少人

1、2020年福州大复学面向全制国预计共招收350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其中,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66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355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11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27名。
2、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⑧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网站

福州大学2020届高考录取结果,
并没有全部公布。
你得凭考生号和密码,
上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或福州大学招生网查看。

⑨ 输入您的问题为什么福州大学招生办的网站进不去

请点击http://zsb.fzu.e.cn/lqcx/lqcx.asp

⑩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多少

以下这个是福州大学教务处的办公电话:22865161,招生办电话:22866857 以及87893124 希望对你有帮助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