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招生计划
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网球)招生简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网球)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网球场18片,其中室内场地4片。拥有优秀的教练员团队,在中国大学生网球赛事中,曾获得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冠军等优异成绩。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0年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情况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网球(男、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网球
2、招生计划:拟招 50人
3、招生范围:全国(除青海、宁夏、西藏外)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从2017年7月至今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单打项目前六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从2017年7月至今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单打项目前八名者。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招生项目一致。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若已报考的高校数超过该数时,则考生不能报考我校该报名类型的志愿。
2、材料上传
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须将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2020年高考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申请表》、运动员等级证书、相关比赛秩序册、相关比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学历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毕业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将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以上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后,须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3、其他说明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到时核查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考生须与我校签订《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抽查检测不合格者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2020年3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cn/zs/)公布。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
1、报到及现场确认
(1)报到时间:2020年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5:00
(2)报到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北侧)
(3)现场确认:
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运动员登记证书、相关比赛秩序册、相关比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
请考生上交以下材料原件至学校留存: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未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考生不予安排测试。
2、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3月21-22日。
(2)测试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网球馆
(3)测试项目:网球
(4)测试内容
a、教学比赛
b、专项:正、反手底线,网前正、反手截击
c、身体素质:扇形跑
(5)测试成绩要求: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公布的测试成绩标准。
3、学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4、合格考试名单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如生源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择优录取。
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球运动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只要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择优录取。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相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2020年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8日至19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共4科,相关考生应于2020年3月1日至10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
我校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后,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我校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于5月中旬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文化课考试合格线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金融学类(大类招生,含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含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以上专业文理科及综合改革类考生均可报考。
6、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学习。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既要按所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学校相关训练和比赛的任务。
七、监督机制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高水平运动队的招录过程;学校成立仲裁小组,负责处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和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3、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73-2216502,13507730206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及传真:0773-2290010
九、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部负责解释。
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院校代码:1059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现有桂林市花江校区、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和北海市北海校区。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则上考生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征集志愿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非艺术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考生总分(含加分)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则按照以下排序规则排出位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理工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文史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五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艺术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8cm。
第十八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类型的考生,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投档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二十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院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统考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专业大类内确定专业。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性别、应往届均无限制。
第二十三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第五章 入学与录取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给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入学报到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应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专业按学分收费
新生报到时,艺术类专业预收12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预收5500元/人·学年。
(二)应用型本科专业:物流管理专业7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7500元/人·学年。
(三)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工程专业12500元/生·学年。
(四)中外校际交流本科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工科类专业22000元/人·学年,管理类专业210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执行外方标准。
(五)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8500—9000元/人·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8500元/人·学年;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8000元/人·学年。
(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预科期间按学年收费:8000元/人·学年,升入普通本科专业后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七)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期间按所在培养学校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升入普通本科专业后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第三十条 住宿费标准
(一)桂林校区:学生宿舍分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和十人间,住宿费500—1550元/人·学年。
(二)北海校区:学生宿舍为八人间,住宿费11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一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提供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针对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我校面向社会开通招生咨询服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73-2290010(兼传真)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www.guet.e.cn
招生网址:www.guet.e.cn/zs/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编541004)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3-2290659(兼传真)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专科今年有多少个专业招生
桂电专科今年共开设高等专科专业24个: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制冷与冷藏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通信、软件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社会体育、法律事务、应用英语。2010年计划招生人数省内计划招生:2600人,省外计划招生:900人。
④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计划
2012年招生计划表
专业 省份 合计 广西 北京 河北 山西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贵州 云南 陕西 天津 四川 重庆 辽宁 内蒙古 黑龙江 甘肃
总计 2100 540 30 140 30 80 160 50 60 110 20 80 110 140 60 70 60 30 120 40 10 20 20 50 40 30 。。。。。。(群共享里有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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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官方版的。
.... 桂电青协。希望我们能帮助你。
⑤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往年招生
去桂电主页的招生就业可以找到每年的招生情况。
www.guet.e.cn
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桂林理工大学哪个更好
1、侧重方向对比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桂林理工大学都是非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高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侧重信息通信软件类,桂林理工大学侧重地矿冶金测绘。
想去读通信,计算机,电子类等专业,那肯定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完胜。如果是地质勘探,土木,经管类专业,那肯定是桂林理工大学好了。毕竟两个都是同档次的大学。
2、专业对比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落在桂林,这也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从2017年起全面实施按大类招生,分为机械、电子信息、计算机等11个专业大类。
这是桂电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为培养宽口径、厚基础、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施大类招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盲目性,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专业选择空间。
桂林理工大学属广西比较好的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研究生、本科生两个层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资源勘查工程、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勘查技术与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等都是桂工的优势专业。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相比桂林理工大学起点要高,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广西省级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目前电子通信是大热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虽然在同类高校中实力并不强悍,但也受益匪浅,无论是招生,还是经费,都给予了最大的支持,所以近些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发展极其迅速。
3、学科评估对比
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有4个B类学科,4个C类学科,其中最高评级为B-级的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而桂林理工大学有1个B类学科,8个C类学科,其中最高评级为B级的环境科学与工程。
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有自主招生吗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指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即通过对口高考招录中职优秀学生计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深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
二、招生计划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中职对口升高职招生计划
共计31个专业,招生人数共计1500。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报名我校的考生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18日在我校《2016年中职升高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dbh.guet.e.cn:8089/index.asp
)中进行报名,填报有关报考信息,并打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职升高职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中职学校加盖公章。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按照自治区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测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基本理论,满分100分。
2、测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现场确认;
2016年4月23日下午2:30-4:00,测试。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参加现场确认及测试。免收考试报名费。
五、免试条件
1、凡符合报考条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免试,我校优先录取(注: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2、凡与我校签订《中职对口升学联合培养协议》学校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由所在中职学校提供考生中职阶段前三个学期的文化素质综合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成绩,我校择优录取。
3、已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承认其考试成绩,可以申请免试。由所在中职学校出具中职升本考试成绩证明,我校择优录取。
六、材料报送
请各中职学校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下列材料:
1、必须参加测试的考生材料:有考生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材料:
(1)有考生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免试条件1的: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符合免试条件2的:所在中职学校提供的考生中职阶段前三个学期的文化素质综合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成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符合免试条件3的:所在中职学校出具的考生中职升本考试成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⑧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专业有哪些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专业共计有23个,分别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英语等,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重点特色专业名单
1、国家级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电子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⑨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没有书法系。
你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上方导航条“普通高考”,进入后,再点击左边导航条“院校招生章程”,找到你想了解的大学,点击打开,看左边的导航条,进入“招生计划”可以知道它招哪些专业,进入“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可以了解它的具体招生的情况和学费等。
⑩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在川招生计划(专业he 实招人数)
嘿嘿。。志愿我也填了这个学校的。。
不晓得你要的是本科还是专科。。
http://w3.gliet.e.cn/zfb/zs/news/zsnews.asp?id=313
这个是本科2010招生计划。
http://w3.gliet.e.cn/zfb/zs/news/zsnews.asp?id=318
这个是专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