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A. 有哪位大侠知道2014年陕师大教育学原理(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参考书目呀,招生简章上木有列哎,谢谢啦!
可以咨询院校的招生办,若不能获得,咨询该校的学生或者学生的教材一般就是参考书目
B. 去哪里查到陕西师范大学研究考试官方公布的参考书目呢
登陆学校的官网—招生就业—硕士生招生——《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击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意:从这里可以查看到文学院 语言学专业的名称和考试科目
文学院 语言学专业有两大类: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考试科目为:文学综合的考试科目,考生可在四门专业基础课中任选两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6文学综合(含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世界文学、文艺理论)
④816语言综合(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
点击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
注意:从这里可以查看到文学院研究生考试的参考书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的考试参考书目是全国统一的
③716文学综合(含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世界文学、文艺理论)考试参考书目: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朱栋霖:《中国现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朱维之、赵澧、崔宝衡主编:《外国文学史》,(欧美卷、亚非卷)第三版,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
吴舜立:《外国文学教程》,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陈惇、孙景尧、谢天振主编:《比较文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④816语言综合(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考试参考书目:
胡安顺、郭芹纳主编:《古代汉语》,中华书局2006年版兰
宾汉、邢向东主编:《现代汉语》,中华书局2006年版
叶蜚声、徐通锵主编:《语言学纲要》(第三版),北京大学1997年版
如果对简章中的上述信息有疑问,可以拨打招生办电话或者文学院办公室电话,咨询详细问题
供您参考
C. 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是为了支援西部建设而设立的。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优师计划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和国家专项学生录取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D. 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什么
这要看你报考哪一类艺术专业,艺术类包括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编导、播音主持回等大类,里面又有专答业或方向细分。具体要求登录陕师大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各艺术类的招生简章,譬如陕师大201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就规定了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四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
E.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考研的招生条件是什么
2018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专硕考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拓展资料: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坐落于古都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俄教育类高校联盟、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 。
学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创建于1944年,前身是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和国立西北大学文学院的教育学系,1954年定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成立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成为中央部属高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
截至2018年3月,学校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2800亩,设有21个学院及研究生院,开办65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重点学科4个,ESI前1%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专任教师17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7500余人,研究生17300余人,外国留学生1100余人。
F.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系声乐类是招收流行演唱还是美声唱法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系声乐类,是招收美声唱法的学生,重点是教导美声唱法,教导唱美声歌剧。
G. 在职博士 陕西师范大学
这是招生简章,你可以参考一下。另外这是招生网站,上面会有你要的信息的。
http://www.yjs.snnu.e.cn/recruit/
陕西师范大学现有多个在职博士后流动站,多个在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009年陕西师范大学拟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规模数约为150余人,最终招生在职博士人数以2009年教育部下达陕西师范大学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热烈欢迎广大学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在职博士。
一、报名日期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3月6日
2、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3、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并且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一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两篇,报名时须提供刊物和论文的原件,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按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确定。修读过相关硕士生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证明。
三、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和。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报名时间内向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①;
②两份;
③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介绍信;
⑤另附与报考登记表上所贴照片同一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3、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200元,外地考生可通过汇款缴纳报名费。
收款人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710062
收款人:程蕾汇款附言处请注明:xxx博士报名费
4、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内到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准考证。
5、请广大考生留意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四、初试及复试
1、初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3月29日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政治理论课
②外国语
③业务课2门
④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2、在职博士复试时间:2009年3月30日3月31日
体检时间:2009年3月31日在陕西师范大学医院进行
五、在职博士其他说明
1、欢迎具有硕士学位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博士研究生,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近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并达到较高学术水平;同时提供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单。
2、陕西师范大学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09年招收的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按培养。
H. 陕西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专业怎么招生
陕西师范大学2015本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陕西师范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1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起点本科者。
3、参加近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相应分数线者(须持准考证原件及当地招办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并提供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
教学及学习
● 教学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学习包+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
● 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例:30%。
● 采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学院每年组织两次课程考试,学生在所属学习中心集中参加考试。
毕业证书与学位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合格、本科层次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1考试,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国家承认学历,并上报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须参加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I. 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
没有的 初试是指定稿件朗诵一个 复试是即兴评书 自备稿件 笔试文艺文学常识 欢迎报考
J. 陕西师范大学高考英语限分数吗
1、陕西师范大学高考录取没有限制英语成绩的专业。
2、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第四章 录取原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号)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按省级招生办公室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于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高考录取结束前将省级招生办公室盖印确认的申请书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即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
第十七条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对于实施高考新方案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同等条件下,等级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英语、英语(创新实验班)、翻译、国际汉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不得更换主修外语语种。
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后,我校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一条 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及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考民(协作计划)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学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