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㈠ 在哪可以找到武汉大学的招生简章
1.招生简章上有标注武汉大学所有专业报考要求,你最好看下;
2.每年的招生简章都会有些变化,最好参照最新的简章;
3.东湖武大考研网上有历年的招生简章公布,你可以去看下,望采纳!
㈡ 2016年武汉大学有研究生报名点吗
2016年武汉大学有研究生报名点。
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1)的生源范围回
1.报考武汉大学答的武汉市内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2.报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湖北省外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指定的报考点)。
3.报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考点,外省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各地考生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请考生网报时务必在“个人信息-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报单考班名称(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报考院系联系);“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在军区。
㈢ 武汉大学的招生简章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订)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在江苏省,学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A,另一门达到B+及以上),对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时以同分取齐为原则,满足处于竞争关系考生的专业志愿。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3)武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武汉大学称:江苏文科状元符合本校录取条件
连日来,江苏淮安考生白湘菱受到关注。白湘菱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430分,为江苏省文科最高分,但因选修的历史科目得了B+而无缘清北等高校。
7月30日,负责接听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办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就白湘菱的情况表示,只要她的选修科目成绩为AB+及以上,就符合武汉大学的录取条件。我们的要求是AB+,这是按照招生简章来的。
㈣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如何招
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暨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开展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充分发挥武汉大学作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激发和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能力。积极探索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新机制与新形式,通过冬令营的方式,进行我校保送生招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以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选拔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的学生。
二、冬令营测试学科组分组
类别 测试学科组 备注
非外语类 数学与信息科学 自主选拔录取
物理与电子
化学
生物
计算机
汉语写作综合
管理综合
外语类 英语 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
俄语 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
德语
法语
日语
竞赛类保送生 竞赛类保送生 竞赛类保送生文化测试
高水平运动员 男子排球 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
乒乓球
田径
羽毛球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在数学、信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文学写作、综合管理、外语或其他方面具有特长并有一定的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参见《武汉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武汉大学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简章》(点击查看)、《武汉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二)报名办法
采取中学推荐与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所在中学同意,可个人申请报名。
2.中学直荐。我校对部分中学下达直接推荐生名额,用于推荐在上述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中学确定直荐生名单并在本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无异议后,将直荐生姓名、身份证号、简要介绍及公示结果以公函形式于2008年12月15日12:00前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此类学生参加笔试后原则上可直接进入冬令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3.个人自荐生及中学直荐生均须于2008年12月10日12:00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点击进行网上报名)上报名并确认。网上报名时,不同类别不能兼报,非外语类可最多选报2个学科组,外语类须按应试语种报名分组。网报确认后,志愿不得更改。
4.每个营员只能参加1个学科组的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学科组由营员根据个人特长及入营条件在提交申请时选定。
(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报名表》及其附件(包括中学推荐信、小作文);
2.各种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中学)。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申请表、中学推荐信、证书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请将上述材料寄至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武汉大学冬令营申请材料”。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12:00,我校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12:00(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营员选拔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入营学生。营员名单于2008年12月25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冬令营活动
包括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通过的营员来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一)笔试
主要考察营员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及发展潜能。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3日上午。
1.笔试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我校在全国设置若干笔试考点,营员在网报时可按照就近的原则申请考点,最后由我校确定。
2.营员于2008年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标准为150元/人。营员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3.营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提前半天到达我校指定考点办理报到手续。
4.笔试内容:外语类非英语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综合,满分180分,时长90分钟;外语类英语组、非外语类各组、竞赛类保送生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满分300分,时长150分钟。各组营员笔试内容、分值、时长详见下表。
冬令营组别 笔试内容及分值 满分 时长
外语类非英语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综合(60分) 180分 90分钟
外语类英语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120分)、综合(60分) 300分 150分钟
非外语类各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综合(120分) 300分 150分钟
竞赛类保送生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综合(120分) 300分 150分钟
5.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营员成绩,参照志愿,分学科组分别确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名单。
6.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名单于2009年1月10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二)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营员的学科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4日-17日。非武汉市营员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外语类、高水平运动员营员于2009年1月13日8:00-17:00、非外语类营员于1月15日8:00-17:00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武汉大学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还须提供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营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1.外语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4日-15日。内容包括听力、口试,外语类非英语组营员加试笔试。外语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内容详见下表:
外语类营员组别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 满分
英语组 听力(100分)、口试(100分) 200
俄语组、德语组
法语组、日语组 听力(100分)、口试(100分)、笔试(120分) 320
2.非外语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6日-17日。分学科组进行,满分200分。
3.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
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4日-15日。高水平运动员营员进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其中羽毛球、乒乓球按项目分专业组和普通组进行测试。
六、冬令营成绩及评奖
1.营员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为营员冬令营总成绩(除竞赛类保送生成绩满分300分外,外语类、非外语类营员成绩满分为500分)。
2.冬令营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为700人(不含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其中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获奖总人数的10%、30%、60%,分组确定获奖营员名单。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对在冬令营中表现突出的特殊人才,我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优惠录取办法。
3.外语类按照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顺序,根据营员总成绩和志愿,分别择优确定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之后再确定冬令营获奖名单。每个营员只能获得一种类别的录取资格。
4.竞赛类保送生、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通过测试且公示无异议,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预备录取资格。
5.冬令营所有结果及名单于2009年1月31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并公示。同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七、录取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
冬令营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经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资格当年有效。
获得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享受以下政策:
1.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2.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只要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
3.对在冬令营中表现突出的特殊人才,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应录取办法。
(二)保送生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简章》执行。
(四)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五)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若教育部200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以新规定为准。
(七)冬令营的所有活动、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监督机制
学校监察部对冬令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8752637。
九、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笔试费用:150元/人。
3.综合能力测试费用:150元/人。
通过资格审核的营员于2008年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来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于2009年1月12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综合能力测试费用。
营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 编:43007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68754826
传 真:027-68752150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看看吧~
㈤ 武汉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可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https://aoff.whu.e.cn/],也可关注“武大招办”微专信公属众号。
㈥ 考上武汉大学有多难
很难,但是难度与高考地区有关。想考武汉大学,要考上本科线的分数,而且要按国家分档线,起码要一档的分数线,从高分数往下录起。考取武汉大学,文科生的成绩应在640以上。理科生的成绩应在630分以上。
2011年吉林省,武汉大学理科计划录取70多人,理科提档线623,大概是省内排名2500左右。那年吉林省理科考生越16万。假如你和99个人竞争,那你必须要在100个人里考到第一或者第二。

如果是湖南湖北,江西江苏,这些由于武大认可程度高,竞争压力大,政策不友善的地区,难度呈倍数增长,就不提河南山东了,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2015年以后,武汉大学在各个省份的录取分数都有显著提高,大概比往年高30分左右,也就是同样在吉林省,过去你考2500名可以上武大,现在大概要1500名以内。因为高考的竞争,即使在省内也不是完全公平的,涉及到教育资源,保送名额,学习环境等等因素。
武汉大学的王牌专业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0个):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国家重点学科(5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生物学、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国家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金融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史、世界史、基础数学、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分析化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学下二级学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口腔基础医学、社会保障。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古代文学、法语语言文学、空间物理学、内科学(心血管病)。
㈦ 2016武汉大学招生代码和专业代码
武汉大学招生代码为4201,专业代码可登录该校官网查询或本省招生考试官网查询。
㈧ 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报考条件
2016年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5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往届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
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详情访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whu.e.cn/rcpy/yjsjy.htm
㈨ 武汉大学录取条件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已提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的100%,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3、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
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5、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
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7、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8、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10、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的定向招生,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
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表现,在预科培养结束前确定专业。
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12、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3、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15、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