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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7-29 04:31:38

㈠ 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审计专硕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5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就近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份的报名考试点报名和考试。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方式: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20年12月19日- 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请阅《专业目录》。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详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 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32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图文传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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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审计专硕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审计专硕招生简章:


(一)学费: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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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你怎么现在这时候发2010年的啊?
这时候都2012了。。。。。。。。。
你要是要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方面的信息的话 建议你去西政的考研网站看看
我本人考上了 经常去的是西政阳光公社论坛 你搜下就晓得了! 里面的东西确实比其他论坛要多得多 他们提供的资料也不错!

㈣ 西南政法大学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到2015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修改或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内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6.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重庆地区定于11月10日至12日;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请以省级招办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6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在初试、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和学制
(一)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http://www.swupl.e.cn/yjsgzb/)。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助学金。
(四)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两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75;图文传真:023-67258895。

㈤ 跪求西南政法大学2011招生简章!!!请发到我邮箱[email protected]!发了给加15分,谢谢啊,谢谢啊!

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5日 15:08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学生毕业时,由我校颁发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港澳台侨生、保送生、国防生、第二学士学位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201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700名(不含港澳台华侨考生计划,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量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 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50%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国防生招生的专业于重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高职本科于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报考重点提前录取批次公安武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二)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达到指挥类合格的相关要求,且参加省军区、考生所在学校和考生户口所在地组织的政审、面试,并签订相关协议;

(三)报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刑事执行方向)专业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四)报考应用技术本科的法学(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学(交巡警方向)、治安学(维稳处突方向)、经济犯罪侦查(金融商贸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技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的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成绩为B以上,必测科目为4C1合格,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篮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重点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国防生限招男生;应用技术本科的法学(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学(交巡警方向)、治安学(维稳处突方向)、经济犯罪侦查(金融商贸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技术方向)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0%以内;法学(刑事执行方向)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其余各专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注意男女生比例的合理结构。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外语专业和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在本科教学中,我校大学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教学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改革的省市,为减少退档对考生的影响,我校要求投档出来的考生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还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六条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其他重点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律师方向)和法学(刑事执行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学(交巡警方向)、治安学(维稳处突方向)、经济犯罪侦查(金融商贸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技术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2011年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除法学(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学(交巡警方向)、治安学(维稳处突方向)、经济犯罪侦查(金融商贸侦查方向)和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技术方向)专业外,均在我校渝北校区住宿和就读。

第二十九条 奖助学金制度: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还可申请我校设立的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具体奖项详见我校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cn

招办电话:023— 67258088 67258828

招办网址: http://zs.swupl.e.cn

招办邮箱: xsczsb@supsl. cn

招生监察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集美楼三楼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三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㈥ 西南政法大学报考条件是什么

西南政法大学在研究生的相关的报考条件是有很多条的。然后其中的第一条就是需要是我国国籍的一些公民,第二条就是需要做到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第三条就是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国家和西南政法大学这所学校规定的一个体检要求。


第四条就是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中的之一,然后在第四条中的考生的学业条件具体就是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种就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第三种就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

然后第四种就是疑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第五种就是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的。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的话就是主要有这些。

以上内容参考:西南政法大学-学校简介

㈦ 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
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经济学类(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与法律)、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英语、德语。(注意:浙江、山东、海南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我校在所在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招生计划
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理想信念坚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五、报名
(一)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25日止。
(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三)方式: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下述所有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规格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连续3年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3.户籍证明(以下三项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上传申请表时一并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均无效。
六、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且经所在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的考生,我校将结合计划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底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凡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区、市)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
(三)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大类招生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八、监督机制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九、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wupl.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30 (传真)
十、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
附件:高校专项常见问题答疑

㈧ 本科非法学专业 研究生想考西南政法大学或经济法方向可以吗,求备考书籍

1、本科非法学专业,建议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2019年不仅有招生,而且版还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权全日制。研招网或者学校官网查看专业目录即可了解。

2、经济法属于学硕,可以跨考,难度大不大取决于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效率。不管是报考什么专业,考研难度和招生单位的名气以及所处地域相关,所以报考西南政法属于中等偏难。备考书籍可以使用大学教材,基本内容都差不多。

㈨ 请问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需要学位证吗

不需要,抄同等学力人员都袭可以参加考试。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律硕士分为法硕(法学)与法硕(非法学),两者的国家统一考试用书都是高教版考试分析及人大版的绿皮考试指南。西政法硕这两年报名人数越来越多的趋势,竞争较,激烈,法硕法学的初试分数按今年来说最少考到322以上,法硕非法学最少得三百四十多。

㈩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科目有哪些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科目根据专业是不同的,下面列举几个:

一、哲学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历史唯物主义、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邓小平理论、辩证唯物主义、中国哲学史(先秦部分)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

思想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专业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政治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703政治学原理150分、803综合考试(西方政治思想史80分、行政学原理70分)

四、公共管理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707公共管理学150分、804综合考试(行政管理学80分,公共政策学70分)

五、应用经济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303数学三、805专业基础(微观经济学75分、宏观经济学75分)

以上内容参考: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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