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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8-01 19:23:19

㈠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坚持“职业化、国际化、现代化”和“以知识、技能、态度为培养核心”的教育理念,突出国际化和职业化特色,使国际国内教育有机衔接,形成以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基础,衔接国际本科、硕士课程学分教育、 以达到无障碍就业为一体的多元教育格局;致力于培养新经济和新产业所需的具有现代职业精神和熟悉国际商务惯例、精通国际商务知识、具备现代化管理理念并熟练运用英语的优秀管理人才和适应企业发展的全方位人才,同时也为海外联合院校输送一批优秀的留学生。

国际教育学院现包含专本同读,专本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出国留学四个方面。学院以新的思维和机制,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教育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开创办学新局面。学院秉承海洋大学“广学明德、海纳厚为”的校训,以“专业教育+育人教育+学历教育”为培养方向,培养学生的专业才能和综合素质。

专业
就业方向
计划人数
学费

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
毕业生可在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中从事物流管理工作和与物流相关的铁路,航空,港口,仓储等管理和技术工作。
30
8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毕业生可在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门、政府涉外经济管理部门、海关、商务咨询机构、工商企业的进出口部门从事工作;在外贸公司、跨国公司等外向型企业从事工作。
30
980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毕业生可以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咨询公司、旅游电子 商务企业、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题公园的旅游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或旅游与休闲行业的自主创业。
30
10800

市场营销(销售管理)
毕业生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也可在国内外高校及研究机构中继续深造。还可以在工商、外贸、金融、保险、证券、旅游、房地产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营销管理、客户资源管理、网络营销管理、营销诊断、市场调查和咨询等工作。
30
11800

行政管理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30
11800

人力资源管理
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及其咨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从事招聘、人力资源开发、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培训、办公室文秘等工作。
30
11800

汉语言文学
毕业生可到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
50
11800

学前教育
毕业生可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50
11800

英语
毕业生适合于外经贸各部委、贸易公司、涉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金融国贸等单位的文秘、翻译、业务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等工作,同时也适合于各级政府涉外部门、各类外向型企业或公司以及银行、保险、海关、边防、高等院校及科研部门工作等工作。
30
11800

会计
毕业生可在各大企业、银行、酒店、学校等等地方工作。可从事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
50
12800

工商管理
本专业主要就业面向为工商企业管理岗位,初始主要岗位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市场营销专员、商务策划专员、客户服务专员;获得一定工作经验后可获得的发展岗位群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经理、市场营销主管、商务策划师、客户服务经理等。
50
12800

电子商务
毕业生可从事银行的后台运作(网络运作)、企事业单位网站的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和维护或网络编辑、网站内容的维护和网络营销(含国际贸易)、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营销策划等专业工作,或从事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项目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策划与运作、电子商务系统开发与维护工作,以及在各级学校从事电子商务教学等工作
50
12800

自动化
毕业生可在涉及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的公司、企业、设计院、研究所和高校等单位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及管理工作。
30
12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可从事计算机多媒体作品设计开发工作、动画设计与制作工作、网络系统设计和测试技术员、网络工程监理员、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技术员、网络管理与维护人员等。
50
128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毕业生可从事一般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维护与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程序开发与维护,计算机多媒体信息分析和管理等工作。
30
12800

商务管理
毕业后适合在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工贸公司、商贸公司、科贸公司、货物进出口公司、国际国内融资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单位就职。
30
13800

金融学
本专业主要岗位为:银行柜台,银行的基层内部管理工作,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综合岗、内勤岗等岗位,其他非金融企业的基层内务管理岗位和业务岗。
50
138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毕业生可到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企业管理部门及新闻出版机构等从事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等方面的工作。
30
13800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毕业生可在建筑设计研究院、室内装饰设计或工程公司、景观设计工程公司等各类相关行业企业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和建筑设计工作,可在大专院校等教育单位从事该专业的教学工作,也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政府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应用工作。
30
13800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平面设计)
毕业生可以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30
13800

★办学特色

办学理念先进 人才培养质量高

学院始终坚持“以师资强校、以质量立校、以创新活校。以特色显校、以文化美校”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 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学院设有管理学系、经济与金融系、会计系。工程技术 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外语系、园林系、艺术设计系、音乐舞蹈系、基础课部和体育部。开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英语、土木工程等41个本科专业

环境优美 条件优越设施优良 图书丰富

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有两个校区:麻章校区、新湖校区(已于201 6年1月启动建设,规 划用地1622亩,总建设面积达9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30亿元,完全建成后可容纳在校生3万人)。学院现校舍总面积 49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用房面积近2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总量237万多册(含电子图书);建有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 实验室109个,可容纳4000多学生同时进行各类实验实训;建有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就业基地17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8100多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0亿多元。

师资力量雄厚 办学成果丰硕

学院不断推进“ 创新强校”工程,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打造了一批院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涌现出一批课 堂教学质量优秀的先进教师,重点培育了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部分学科被列为广东省高校重点培育学科。学院历来高度 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引导,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创新素质和 创业能力培养的转变,建立系统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学生在 各级各类竞赛(比赛)中获奖620多项。

★毕业文凭与证书

1、学生入学后自愿注册成人大专专科学籍(费用自理)。在读专科的同时,攻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段专业课程,通过国家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可获得由广东省自考委员会颁发,主考院校副署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2、符合专插本条件的学生,可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专插本考试。被录取后,插入统招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两年,成绩合格可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

招生对象: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思想进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适应全日制学习。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报名及录取:

1、可直接来校报名或在我院驻各地招生咨询处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考或会考成绩单复印件、4张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2、报名电话:0759-3336654/ 3336645

3、联系人:廖老师、李老师

4、审核合格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开学凭入学通知书报到。

收费项目及标准:

1、报名费:300元/人

2、学费:参见专业介绍

3、学杂费、住宿费及住宿标准参见入学须知。

㈡ 广州大学有专科吗

广州大学当然招专科。

广州大学招专科的,

是市政学院和纺织服装学院。

《广州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显示: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

专科校区: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㈢ 请问广东药学院招收文科生吗文科有哪些专业

广东药学院招收文科生,例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等,都是文理科都招的;文科生能够报护理学专业。

广东药学院院系设置的专业具体如下所示:

㈣ 高校招生章程 到底如何看

一、看报考条件报考条件主要是看各省招生的规定,以及各校的规定。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及13所参照院校这44所大学,目前除了湖北、江苏等地区外,其他省份必须过联考合格线才能报考;在山东、福建等地考生还必须过了联考本科线才能参加校考;在一些地区,必须过了三科总分180分才能参加校考,如河北、山西。值得一提的广东省非常特殊,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的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单考院校成绩为依据;江苏省,凡有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时要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美术类的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将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另外,解放军艺术学院只招收应届考生,而且有年龄限制;以2011年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要求为例,2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上22周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二、看招生省份1、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及13所参照院校(除了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外)是面向全国招生的,所有省份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都可以参加专业校考。值得注意的是,这44所院校有些院校是分为省内、省外招生的,例如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这些院校对省内的招生名额比较多。2、一些著名的综合性大学,全国考生均可参加专业考试,然后按照专业考试的情况,进行各省招生名额的分配,生源质量相对来说不太好的,就不投放招生名额,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3、其他院校一般都有固定的招生省份,只在招生省份投放招生名额。三、看文化课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很多大学或专业的文化分数线是相对稳定的,一般最低要求就是超过本省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另外,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及13所参照院校是自己划定文化分数线的,这个是考生需要注意的;其中,中央美术学院的造型艺术从2006年到2012年的文化课分数线都是400分,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稳定在420分,并且有语文和英语的单科分数要求,如果你能判定您的文化课总分或语文或英语绝对达不到这个要求,就可以放弃央美的考试。四、看单考科目各校的专业考试在素描、色彩、速写、设计四个科目中任选1-3个科目。例如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考素描、速写、色彩和创作,你所在地画室从来就没有培训过创作,你也没有这些方面的概念,那么不要去硬考央美造型艺术,就是考了也几乎没有希望,因为考央美造型的都是全国的高手,你任何一门是低分都难以用其它那三门的高分来弥补;中国美术学院的国画考线描,对于很多考生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线描,考出高分基本是没可能。四川美术学院的设计专业考装饰画,如果对这方面不了解,或者没培训过,基本是没有考的必要。对于其它大学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细研究各大学的考试科目,做到扬长避短。五、看考试内容每个大学的具体专业都有不同的要求,同样是考素描差别也很大,有的考写生头像,有的考写生半身,还有的考石膏像,有的考默写等等,每个画室的培训内容和重点也一样是千差万别。如果就没有参加过半身素描的培训,就要放弃考半身的专业和相应的招生简章。色彩也一样,没有画过彩头,当然就不用去看清华、央美、鲁美、天美等的造型招生考试和录取方法。还有一些画室,比如山东的因为山东省联考近年来不考速写,一般很少给考生练习速写的时间,就要避免单考速写的专业,家长也就不用在这些招生简章上浪费时间。另外,同样的考试科目和同样的内容,考试具体的要求和方法也经常不一样。比如同样是素描头像,有的要求是写生,有的要求默写,还有的要求画照片等等,一般这些也在招生简章里都注明。而很多画室为了节省成本就从来没有组织考生画过写生,平时无非是临摹和默写或画照片,这就限制考生要避免写生考试的专业。家长可以适当的在这些里面少做选择。

㈤ 2022年招多少本科生

中山大学:新增77人

5月20日,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布。章程显示,今年中大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69个招生专业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2022年计划招生总人数8230人,对比2021年招生总人数8153人,新增77人。

武汉大学:保持稳定,热门专业新增400人

2022年武汉大学新增的6个专业分别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智能制造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智能建造,中国共产党历史,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弘毅学堂PPE试验班)。

在保持分省招生计划稳定的基础上,武汉大学优化了招生计划结构,增加口腔医学、弘毅学堂试验班、计算机类、法学、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热门专业招生计划数,增加400个,总数达2833个。

北京交通大学:增加86人

2022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规模4200人,对比去年4114人,增加了86人。

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三个招生代码。

东华大学:减少40人

东华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规模为3640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招生计划,艺术类、特殊类型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的批次执行,普通类招生计划在各省全部安排在本科第一批。

近年来东华大学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供应链管理”等专业;另外,学校还新增了“纺织工程+产品设计”双学士学位项目;新增“环境工程+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项目。

东华大学2021年录取3680人,其中,上海511人占比近14%,今年招生计划减少了40人。

暨南大学:少量增加

4月18日,暨南大学招办官微发布文章,对报考暨大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答疑。

文中提到:学校今年招生计划有少量的增长。这对于2022年高考的考生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暨南大学2021年录取4783人,其中广东2263人,占比47%。

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校代码为11846;现有3个校区,其中用于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有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南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

第三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高分高录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对于达到学校录取要求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作调剂录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九条 根据我校专业及办学特色,要求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⒈ 高中阶段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

⒉ 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的学生;

⒊ 有体育特长或文艺特长的学生;

⒋ 其他符合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优先录取条件者。

第十一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外交学、国际商务(全英教学)、教育学(英语教育)、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政治等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的除外)。

第十二条 对于总分进档的考生,如相关科目成绩优异,可适当考虑其志愿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各省级招办保护高分考生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适量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各省级招办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加分仅为参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算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⒈ 没有特别说明的专业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执行各省划定的分数线。

⒉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入围的考生;根据生源情况,调节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第十七条 保送生、小语种(非通用语种)提前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费:艺术类专业按类别为6000~10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180元/生·学年,外语、理工类专业4730元/生·学年(执行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7]186号”文件);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北校区视不同住宿条件为500~1500元/生·学年,南校区为170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二十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⒈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⒉ 困难补助、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

⒊ 社会助学金:许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⒋ 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二十三条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对合格毕业生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校区布局,2009级新生安排在北校区就读的有: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财经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安排在南校区就读的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英语教育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邮政编码:51042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网址:http://www.gfs.e.cn,

咨询电话:020-36204310、36207054(传真)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该文章转载自搜学网:http://www.sooxue.com/gaokao/gaokao/zszc/200904/109396.html

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510420

南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邮政编码:51000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结)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审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特殊类招生办法、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结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委员会设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协调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招生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对各类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信访工作。在高考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师范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其他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本科第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照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生源省(区、市)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保送生的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0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

对考生投档总分有排位的省(区、市),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依次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以此类推,依次安排投档总分排位在其后面的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对考生投档总分无排位或无排位分的省(区、市),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依次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以此类推,依次安排投档总分在其后面的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 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

2. 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所在省份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并合格。

1.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北京、吉林、广东考生须参加我校术科校考;山东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校级联考,不参加我校术科校考;江西、湖北、湖南、海南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不参加我校术科校考。

(1)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北京、吉林、广东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考成绩/术科校考总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东考生,在其术科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联考成绩/术科联考总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2. 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音乐国际传播三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3. 对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4.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所属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当地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本校在江苏省的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AB,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参见各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出国(境)学习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等奖学金项目。

第三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⒈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⒉ 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临时出现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符合国家减免学费政策要求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⒊ 助学金:国家财政拨款在本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校董事单位、校友等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个人在本校设立社会助学金,学校通过自有资金设立出国(境)学习助学金,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

⒋ 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学生自主经营管理的勤工助学和创业实践基地,每年可为学生提供22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6204310

传 真:020-3620705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s://www.gfs.e.cn

招生网址:https://zsb.gfs.e.cn

第三十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甘老师

监督电话:020-36207065

020-36206359(高考录取期间)

传 真:020-362070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授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㈧ 广东海洋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多少分可以录取上,目前还没有最新统计数据。

1、历史类

广东海洋大学在本科批的最低提档线为519分,最低位次为36709名。

2、物理类

广东海洋大学在本科批的最低提档线为484分,最低位次为156382名。

如果你想查看:广东海洋大学各专业——近三年的录取分数线和位次。请直接在手机应用市场登录广东成人高考教育网站,获取资料。

二、广东海洋大学调档比例

本文将以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为依据,为大家提供广东海洋大学的调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㈨ 广州大学报考贵校有什么要求吗

高考成绩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报考。广东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相应等级。(详见广州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㈩ 广州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

专科校区: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对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

对退学者,根据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层次为本科,在其他省(区、市)的录取层次均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层次为专科。

纺织服装学院招生院校代码:89001。

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1.术科成绩的使用

广东省以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

广东省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

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2.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区、直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40。

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八条 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九条 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10号)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最低等级要求为BC,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三十四条 我校在山东省、海南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按照在上述2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史、财经、管理、法学类专业学费5510元/生·学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学费623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学年;理工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第四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66232

传 真:020—39366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gzhu.e.cn

招生网址:http://zsjy.gzhu.e.cn

第四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66042

传 真:020-393663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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