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㈠ 吉林大学招生办电话
不用
电话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431-85166420 招生办公室传真:0431-8516622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文科实验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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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电话: 0431-5166371 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3001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传真: 0431-516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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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考研成绩查询时间多久
考研初试成绩一般抄是在袭2月中上旬,大约是春节之后陆续公布,2019年全国各个地区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陆续在2月15日后开始公布。
2020年辽宁考生初试成绩将于2月10日由各招生单位发布。黑龙江:元旦后开始评卷,2月11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对社会发布成绩。预计其他省份也将在2月10日之后开始陆续公布考研成绩。

考研成绩查询注意事项,保存好准考证,牢记准考证号。大家一定要保存好准考证,以备查分、复试用。如果准考证丢了。考生先要确定一下电子版是否能找到,如果实在找不到,可以看看报考网站上是否会提供查询准考证号的服务,可以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没有此项服务,可以打电话咨询报考院校的招生办,查询准考证号。
㈤ 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结构
招生宣传工作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进行,采用“校院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校的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招生宣传工作的效率。主要成立以下的组织机构:
(一)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景川
副组长:刘 冰
组 员:王 辉、韩冰雪、孙晓光
(二)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
组 长:刘 兵
副组长:韩冰雪、孙晓光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的任务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三)招生宣传员
1、在招生办公室建档,组建一支精干、稳定的招生宣传员队伍
2、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为了充分发挥该校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建议宣传小组吸纳其它学院、学科的宣传人员1-2名。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⑴组织、安排本学院及本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⑵负责招生宣传工作中学院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⑶为其它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宣传活动选派优秀的宣传工作人员。
(四)成立吉林大学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 辉
执行通讯员:李 健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负责网络招生宣传的总体协调工作,执行通讯员负责有关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整理等工作;组员负责提供各学院相关的最新、最详细的信息,反馈学院、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对于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学校在年终时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 成立《招生工作简报》编辑组
主 编:王 辉
执行编辑:2人(聘请学生记者)
编辑组负责编辑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简报》,主要介绍以下工作内容:
1、有关招生工作的各类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3、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的进展;
4、特殊招生、录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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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吉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吉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凡具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投档分数高者,投档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7.计划调配。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对于各省(区、市)调增的计划,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均及时将剩余计划从相关省(区、市)调回。调增的计划不参与征集。
8.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分数为“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含附加题分)与“文理科奖励分”之和,当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0.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1.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2.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戏剧与影视学类、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3.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戏剧与影视学类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外交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制定“绿色通道”制度,帮助无法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缴手续,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给予学生必要帮扶。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有抵触,按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0年度招生
㈨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上班时间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上班时间是星期一到星期五9点到17点。
一般国家的工作都是有正常的休息时间。
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并与俄罗斯、朝鲜接壤,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吉林省总人口为2407.35万人,下辖1个副省级城市、7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60个县(市、区)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会长春市。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明显。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明显的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地貌类型种类主要由火山地貌、侵蚀剥蚀地貌、冲洪积地貌和冲积平原地貌构成。吉林省主要山脉有大黑山、张广才岭、吉林哈达岭、老岭、牡丹岭等。主要平原以松辽分水岭为界,以北为松嫩平原,以南为辽河平原。吉林省海拔最高点是长白山的白云峰(2691米)。吉林省地貌形成的外应力以冰川、流水、风和其他气候气象因素的作用为主。第四纪冰川在长白山的冰川剥蚀遗迹仍然可见。现代流水侵蚀作用对地貌的影响很广泛,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盆地、谷地多受侵蚀、剥蚀、堆积、冲积等综合作用,形成了各种流水地貌,如河漫滩、冲积洪积平原、冲沟等。火山地貌占吉林省总面积的8.6%,流水地貌占83.5%,湖成地貌占2.6%,风沙地貌约占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