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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招生章程2016

发布时间: 2022-08-14 02:14:58

1. 2016年吉大英语翻译专硕招收人数是多少

吉林大学英语口译(翻译硕士)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16本
院系招生人数:60英语口译(翻译硕士)
专业招生人数:25
专业代码:055102

2. 在哪里查看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官网怎么什么也查不到啊!!急急……

2016年各高校的硕士来研究自生招生简章已陆续发布。根据历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推定,2016年吉林大学招生简章发布时间预计于2015年8月下旬-9月上旬发布。
请广大考研同学密切关注管网:2016考研招生简章专题,及时了解2016年吉林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

3. 吉林大学医学院有自主招生计划吗

有自主招生的计划。
吉林大学2016自主招生简章
一 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 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6年本科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2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三 报名条件
德 智 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无任何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且高考体检情况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 高中阶段在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学 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 二 三等奖者(含信息学竞赛D类选手);
2 高中阶段在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学 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一 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竞赛中获奖者;
3 高中阶段在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学 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4 具有外语 文学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及决赛优胜者;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者;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4)“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中英文)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5 具有其他方面特殊才能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
(1)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书籍(只限文科考生);
(2)获得发明专利证书(考生为第一申请人)。

4.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6年在山东招生吗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6年在山东招生,本科二批录取。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6年普版通高校招生权章程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在其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批次录取。

5. 请问吉林大学的招生代码

1、 吉林大学的招生国标代码10183。

2、2014年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三条专:属

第三条
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6. 吉林大学,是否普遍在初中、高中招生。(给吉大本科毕业证书)

吉林大学201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4-13 14: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有: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统招和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学校名称: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学校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6个校区8个校园。

第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吉林大学成立由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招生中的全局性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吉林大学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和专业介绍

第八条 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详见《吉林大学2010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吉林大学2012年招生计划共计10800人(含高职),分别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相关要求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对考生的相关要求,按下列原则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按志愿投档的省,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按志愿投档的省,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1、2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根据分数和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

4.专业志愿的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是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按志愿投档的省,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符合国家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国防生: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相关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

7.定向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相同专业培养要求和录取原则录取。若在本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本校投档线以下20分内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生计划,则将该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已被我校录取的定向生须在报到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特殊类型录取

凡报考我校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新闻学(体育新闻)专业和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录取原则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其他类型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录取原则及招生计划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详情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作为录取体检标准,详情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附后)。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一、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商务英语(高职)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

二、根据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与生物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与物理学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李四光地球物理班)、医学试验班(七年制)、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药学)、生物工程(五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医事法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护理学、药学、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高职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 科目改革及成绩要求

对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其必考、选考科目按我校分省计划和各省(除江苏省)有关成绩规定执行。

江苏省普通类专业:理科选测科目物理成绩为A(含A)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含B+)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

专业录取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排序,排序依据语、数、外三门总分与六A加分之和;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一、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与生物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与物理学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李四光地球物理班)、医学试验班(七年制)、软件工程专业、物理学(中俄2+2联合培养)、国防生和定向生等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二、医学试验班(七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医事法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护理学专业宜于女生就读。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校具体校园地址:前卫南(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前卫北(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南岭(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朝阳(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朝阳东(长春市亚泰大街4026号、邮政编码:130022)、新民(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南湖(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和平(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六条 吉林大学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大学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须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单后,方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学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校统一安排)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可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和我校咨询电话及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431-85166420

网址:http://zsb.jlu.e.cn

第二十三条吉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申诉电话:0431-85168061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7. 吉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吉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凡具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投档分数高者,投档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7.计划调配。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对于各省(区、市)调增的计划,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均及时将剩余计划从相关省(区、市)调回。调增的计划不参与征集。

8.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分数为“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含附加题分)与“文理科奖励分”之和,当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0.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1.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2.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戏剧与影视学类、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3.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戏剧与影视学类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外交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制定“绿色通道”制度,帮助无法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缴手续,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给予学生必要帮扶。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有抵触,按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0年度招生

8. 其招生简章或计划

2014吉林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 2014-05-14 10: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
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
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吉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

第六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全面组织和实施吉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吉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专业介绍

第八条 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见《吉林大学2014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介绍》,详情请查询吉林大学招生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zsb.jlu.e.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条件,制定《吉林大学2014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生源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在分专业计划基础上制定《吉林大学2014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在报考前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专业学习对考生的相关要求,依照国家法规和我校录取原则,制定下列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最大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在平行志愿省区)或120%以内(在非平行志愿省区),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按照第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确定专业。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理科试验班(数学)(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物理学)(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
理科试验班(化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计算机)(数学、外语成绩在
120分以上)均只招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10分及以上的考生。

7.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
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 。

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二、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特殊类考生录取

1.对有志愿的国防生,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相关原则录取。

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考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

3.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要求

一、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国防生招生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一、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商务英语(高职)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

二、根据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本科的匡亚明人文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理科试
验班(化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计算机)、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李四光理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医学试验班(临床
医学,七年)、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基地班)、生物
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临床医学(七年)、口腔医学(七年)、口腔医学(五年)、护理学(五年)、药学、临床药学(五年)、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
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
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生条件要求

一、物理学(中俄联合培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七年)、临床医学(七年)专业、口腔医学(七年)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

四、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9. 吉林大学章程的介绍

2014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号核准《吉林大学章程》。该《章程》分总则,学校举办者,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组织与结构,教职员工,学生,经费 资产 基建 后勤,学校与社会,校徽 校旗 校歌 校庆日 纪念日,附则10章94条。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10. 吉林大学有专科吗

有专科!建议还是去黑龙江读比较!校内专升本的机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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