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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艺术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8-14 06:11:54

⑴ 西安交通大学有书法特长生么

西安交通大学书法特长生是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一类特长生内。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容求,西安交通大学每年开展书法学专业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有一定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
3.须参加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安徽、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四川、重庆、广东等10个省(市);
2.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文理兼收。

⑵ 环球青藤整理发布: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MBA招生简章

MBA项目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首批认定的MBA学位教育的九所院校之一(1991年),是中国MBA教育的倡导者和推进者之一。1990年西安交通大学首届MBA入学,目前已走过30年,累计招收MBA学员7500余人,授予学位学生5500余人。


秉承交大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MBA项目以“中国根基、全球视野”为定位,以具有国内领先地位的管理学科、经济学科和其他学科为支撑,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全球视野、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MBA项目特色


a.多学科支撑,基础牢固


MBA学位教育以具有国内领先地位的管理学科、经济学科和机械、能动、数学等理工学科为支撑,多学科交叉,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合作及企业模式的转型升级。同时,依托管理学院与经金学院,分管理和金融两个培养方向,具有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交叉和融合的比较优势。


b.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遵从MBA的教育规律,吸收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通过完备的课程体系、鲜活的教学方法和综合实践环节的导入,在系统传授学科知识体系的同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训练和实战技能的提升。


c.优秀的教师资源


学院拥有一批专业知识丰富、实战经验丰富、职业素养高、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并从国内外其他名牌学校、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大型企业中聘请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授和高级管理者作为学院的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d.多样化的对外交流


学院通过开展联合实践项目、海外专家讲座等方式,多途径多形式的展开各种交流活动,借助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及“一带一路”管理学院子联盟平台,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高校留学生的交流互动。


e.广泛的校友和企业资源


西安交通大学MBA项目历史久、规模大,MBA校友群体人数众多、行业多样、企业多元、个体优秀。这些分布在各行各业重要岗位的校友资源可以有力地促进MBA学生的学习及事业发展。


f.提前批招生模式


西安交通大学MBA入学考试采用考前预审及面试(以下称为提前批面试)方式,考生可通过提前批次和正常批次两种方式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提前批面试,经背景评估后参与面试,获得A/B线资格。


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2.5-5年;


2.学习方式:周六日授课(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其中一年半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后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且成绩合格,通过正式学位论文答辩者,由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录取类别(非全日制)


定向就业方式:学校、单位、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培养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及户口,毕业时学校不予派遣。


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招生名额


西安交通大学预计每年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25名,其中管理方向约322名(管理学院),金融方向约103(经济与金融学院)。除西安外,深圳、青岛、郑州、苏州各一个班。


招生时间表


1.全国MBA联考报名 2020年10月上旬-10月31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特别提示:请填报方向(管理方向或金融方向),方向填报后不能修改。


2.全国MBA联考现场确认 2020年11月上旬


参见西交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cn/通知(外省报考我校考生11月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报考点通知)


3.全国MBA联考 2020年12月


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包括数学、逻辑、语文写作)、英语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指定的考试大纲(复习用书由考生自行购买)。


4.全国MBA联考成绩及复试线公布 2021年2月-3月上旬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cn


5.西安交大MBA复试(所有考生) 2021年3月中下旬


关注MBA中心网站通知(http://som.xjtu.e.cn/MBA)


资格审查、复试、体检,除提前批面试结果优秀(B)的考生外,其他考生根据MBA项目区域总体布局,按照总成绩(联考成绩+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最终择优录取。


6.拟录取通知 2021年4月


政审、定向协议签订


7.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021年6月底或7月初


录取复核及政审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报到须知


8.新生开学报到 2021年9月初


新生必须按时报到,无故逾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提前批政策


提前批报名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6年或6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10年或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符合提前批网报条件的考生,可在6月-8月登录MBA中心网站(http://som.xjtu.e.cn/mba.htm)进行网报,中心将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参与面试,提前批结果将于全国联考网报前公布。


特别提示:提前批申请的方向、区域必须与复试、录取相一致,否则,提前批面试成绩无效。


提前批面试成绩分为两个级别:优秀(B)、合格(A)。提前批面试获得优秀(B)的考生,联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MBA复试线,政治考试成绩合格,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获得合格(A)的考生,联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MBA复试线,需与正常批考生一起,参加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以提前批面试成绩为准),择优录取。B线资格仅当年有效。


学费与资助


1.学费:18.8万(待定,以财务部门公示为准),交费方式按学校通知为准,按学年约40%、40%、20%比例缴费。


2.新生奖学金:对联考成绩(不含提前批B)优异的新生,按等级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6万,最低5000,占比约前10%,金融方向与管理方向独立评选。


3.学费贷款:建设银行、浙商银行等可提供非全日制学费贷款。


西安交通大学MBA中心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201室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8069


网址:http://som.xjtu.e.cn/mba.htm


咨询电话:


管理方向(兴庆校区 管理学院207室)


西安 029-82669064 82665681雷老师、唐老师


郑州 029-82666615 13903710928 13613841697冯老师、王老师


深圳 029-82666616 13798382595 13510863635郭老师、陈老师


青岛 029-82666617 15066269260刘老师


金融方向(雁塔校区 经济与金融学院117室)


西安 029-82657073 82656851王老师、苏老师


苏州 0512-69562816 15262466659吴老师


环球青藤整理发布: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MBA招生简章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这篇通知对2021MBA的考生有所帮助。有需要的话请使用环球青藤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

⑶ 2016西安交通大学招美术生吗

2016西安交通大学招美术生,在南京、成都、长沙、沈阳、济南、西安有考点。招生地区:安徽、甘肃、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等16个省(市、自治区)。
具体招生细节可查看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⑷ 西安哪个学校有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

答:“环抄境艺术设计专业”是属于袭文学类中的“艺术设计学”专业么?
这是全国范围内开设“艺术设计学”专业的学校,但“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好像没有。
设有艺术设计学专业研究生院 :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东南大学 等等

⑸ 西安交通大学在河北省招艺术生吗我是学书法的(๑• . •๑)

你好同学!西安交通大学书法专业2016年招生省份如下:
招生地区:安徽、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四川、重庆、广东等10个省(市);
暂时没有河北省招生名额,
2017年招生简章还没有发布,你可以在2017年1月份及时关注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招生简章!

⑹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总体部署,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为导向,经教育部批准,2020年将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子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各省(区、市)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以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考生: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金牌)或二等奖(银牌),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数学类、物理学类、生物技术、哲学、核工程与核技术。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哲学专业招收文科生,其他专业招收理科生。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类
物理必选
物理学类
物理必选
核工程与核技术
物理必选
生物技术
物理、化学、生物至少选一科
哲学
历史、政治至少选一科
2.招生计划:共210名。
3.招生省份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考生最多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
3.选拔程序
(1)考核资格认定。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同分全部入围);对于符合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均可获得参加考核的资格。
(2)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面试时采用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3)体育测试。测试内容为:体质指数(BMI)、立定跳远和50米跑。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体育测试或体育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测试成绩÷测试满分×15%)×100(其中测试成绩为我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拟录取名单确认。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拟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名额。
3.专业确定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考核测试成绩、考核笔试成绩、高考成绩等优先顺序确定。
4.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五、培养方案及退出补选机制
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培养模式,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在基础学科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
1.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秉承学校基础厚的培养特色,以学校强大的工科优势(我校工程学入选ESI排名前1‱)牵引数理化生及哲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构建基础扎实、专业前沿、知行合一、思维创新的强基计划培养体系。
2.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选聘院士等国家级领军人才,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为强基计划学生授课。实行双导师制,聘任国内外学术大师、行业精英指导学生人生成长、学业发展和科研训练,助力学生成长与科研创新同步发展。
3.科教协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强基计划学生全面进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培养学生以学促研、以研促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科研反哺教学,将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自主创新的实验仪器、实验项目、教学案例。
4.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规律,夯实拔尖人才成长的数理化生等自然科学和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方法论。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前沿,打造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专业交叉、课程融合的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推动本科生进入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长线规划,实现学术研究、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机衔接。尊重学生个性,一人一策,实施小班制、导师制、国际化、学分制的个性化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上不封顶的成长空间。
5.实施过程跟踪、成效评价的退出补选机制。实施强基计划荣誉学生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强基计划内流转和退出补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不断挑战自我、“跳起来摘桃子”。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每学年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同时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的相应专业。被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31日。
2.考核资格名单及选拔标准公示:7月27日前。
3.考核时间:8月1日~2日,进行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考核指南》。
4.录取标准公示:8月5日前。
七、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3.选拔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费和住宿补贴。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5.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培训活动。
6.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及申诉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2.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结果等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报请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8252,举报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xjtu.e.cn/
强基计划报名网: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⑺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Jiaotong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钱学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029-82668252,纪委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和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三条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学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的招生按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预资格生,简称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预资格生,简称越杰计划Q)录取,进校后参加钱学森班、越杰计划的选拔,达到要求者进入钱学森班、越杰计划学习,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学生意愿在相应大类内确定主修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山东省,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是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特殊类型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

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20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20年浙江省、山东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0年实际招生专业以该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直辖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直辖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我校已为获得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七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学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实施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书法学校考。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三十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规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三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

第三十四条 对于录取在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和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的学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版)》之规定,申请确定主修专业。

第三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和学费。每年住宿费1200元,各专业学费待定。其中,会计学(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各类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外语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环境设计和书法学等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四十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招生网址:http://zs.xjt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⑻ 艺术生、特长生。

答:首先,考生和家长必须明确的是: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类学生在概念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所谓艺术特长生是指我国部分普通高校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校的素质教育,而在每年高考录取的一些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又有艺术专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报考的是本科普通高等院校,通过招生院校艺术水准测试,符合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考中享受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所谓艺术生是按照所学习的专业特点划分的部分学生人群。高校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时候通常在文化课考察的基础上还要附加艺术专业的加试才可以录取。

⑼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大概多少

你好,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录取办法
1.考生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成绩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四舍五入取整数)。
2.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单科语文、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总分非150分时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3.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满足以上第1、2条规定条件的考生中:
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0.6×750+(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4×750;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4.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⑽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 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教发函〔2004〕71号)

办学地点:陕西省 西安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稷路8715号

培养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制:四年

第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发函[2004]71号)的全日制本科学院。学院现设有11个系(院)33个本科专业,16个研究所(中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的教育教学资源,按照“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拓宽知识、强化实践、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按学科大类打好基础,按就业方向安排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形成了“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拓展提升体系”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在名校办名校的战略指导下,努力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应用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第五条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在陕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2020年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依据专业要求,学生可在大一或大二学年末根据个人意愿在大类内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或位次相同时优先。

第十六条 艺术类书法、美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C(艺术类考生无要求)。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如学院录取政策与所在省录取政策相冲突,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日语专业外,其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在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抄送的标准执行,人文社科类、经管类、工学类、外语类、护理类专业21000元/学年,通信工程(中兴卓越班)专业25000元/学年,书法、美术类专业25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8000元/学年。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西安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 招办网址:http://zhaoban.xjtucc.cn

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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