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6招生计划
Ⅰ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
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
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91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
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
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
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全覆盖。
自办学以来,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以创新创业竞赛为抓手,以营造“双创”环境为落脚点,以推动成果转化为导向,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根本目标,形成了“坚持一个中心(以学生为中心)、搭建两个平台(‘校企’‘校地’两个平台)、构筑三级体系(以‘意识培养’为基础,‘种子选育’为路径,‘协同共育’为特色,分类分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打通四大渠道(打通教学、竞赛、校企合作平台、校友四个渠道,挖掘优秀项目和人才)、培养五种能力(‘创意、创新、创造、创优、创业’能力)”的工作特色。
第十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
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英国、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及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专业深度合作,建立了适应学生跨境学习需求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
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境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一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
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从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学生。
国际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二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
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
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3个本科专业。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内蒙古除外)。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时,除内蒙古及按“专业(类)+院校”模式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不设级差分。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等情况调剂到相关录取未满额专业,其中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
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第二十三条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在内蒙古普通类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普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类)+院校”模式或“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录取。
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录取的省份,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及相关细则。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艺术类专业体检要求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还有日语。
第二十三条
同分专业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
福建普通类或艺术类考生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则先以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或同分排位)高者优先;如投档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则上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注:“综合”科目在“3+3”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先看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看次高成绩;在“3+1+2”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出现排序分数相同的情况,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2022年学费标准如下: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500元人民币;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6.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元人民币;7.舞蹈表演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45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六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章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嘉庚学院奖、助政策
嘉庚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
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嘉庚学院及各院系还设立了中国银行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八章文凭发放第二十九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就业情况
第三十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
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6288720)。
第三十二条
嘉庚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对以嘉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嘉庚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s://www.jgxy.xmu.e.cn(教育网),https://www.xujc.com(公网)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邮编:363105联系电话:0596-6288416传真:0596-628881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QQ:651042041招生网站(WEB&WAP):http://zsb.xujc.com新浪微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微信号:xujc_zsb
Ⅱ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对浙江招生吗……=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对浙江招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自办学之日起在福建省即在本二批次招生,截止2016年,学院在浙江、山东、四川、广西、内蒙、广东、湖北、江西、辽宁、河北、贵州、重庆等其他省市均按本科二批次招生。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
以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独立学院,也常称为独立二级学院,是中国大陆的一种高等
院校,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范后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3年,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简称“教育部'8号文件’”)为标志,我国独立学院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
独立学院 -
教育部公布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福建省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5.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6.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
7.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8.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9.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所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性质是民办院校,与国家重点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厦门大学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公办院校。这一点高考考生在填志愿时要注意。
Ⅲ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只面向漳州市吗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对于漳州市嘉庚学院招收走读生,但必须具有漳州(含所辖各县、市、区)户口且在漳州市各县、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招多少,你去看下《福建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手册》。
2011年面向漳州走读生报考代码(2043)
Ⅳ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代码是多少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代码是13469。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科研成果
截至2020年6月,学院有各类科研项目422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重要项目79项;获得5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8项市级科技成果奖;有专利发明923项。
合作交流
截至2020年6月,学院与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开展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并与25所海外高校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学校与中国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展开交流活动,与6所台湾地区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
学校代码查询方法:
一、《报考指南》
高三毕业班的学生都会由学校统一组织订购《报考指南》这本书,书中全面的介绍了当年各个学校的招生专业、名额、往年录取分数线、学校代码等信息。
二、《招生计划》
高考结束后学校会统一发放《招生计划》,这本书里面的信息和《报考指南》差不多,也有关于学校代码等信息的介绍,对于考生来说,可以两本书参照着看,通过多方比较确定最终的报考院校。
三、官网查询
如果考生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考哪个学校,那么就可以登陆到学校官网查询院校代码。此外,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校的官网来查询院校代码信息。
Ⅳ 2016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陕招生吗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6年在陕西没有招生计划,目前只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有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由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Ⅵ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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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Ⅶ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6预测招生分数
您好,各省市的分数线不一样,同时不能以分数为标准,要以分数排名为标准。如,北京市2015年高考分数排名第10000名的能进嘉庚学院,那么2016年排名第10000名的就有希望进嘉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