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17
Ⅰ 北京交通大学与北方交通大学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北方交通大学”是北京交通大学的曾用名。
北京交通大学1921年参与合并组建交通大学;1923年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1970年恢复使用“北方交通大学”校名;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
北京交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生招生计划
1、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型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2、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招生无预留计划。
3、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交通大学
Ⅱ 那些985,211院校承认美术统考成绩分数线大概是多少
哪些985、211大学承认联考成绩,需要考生到各院校的招生信息网查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比如去年:
1.北京林业大学
(首批双一流,211,国内大学排名93)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2. 北京科技大学
(双一流,211,国内大学排名47)
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面向吉林、 河南、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湖南。自从2017年起,不单独组织校考,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3.北京交通大学
(双一流,211,国内大学排名40)
本部设计类在天津、内蒙古、四川使用美术统考成绩,无需单独参加校考。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北京、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招生。
4.天津大学
(双一流,985/211,国内大学排名13)
环境设计、动画等专业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区进行招生工作。承认联考成绩。
5.上海大学
(双一流,211,国内排名55)
上海大学所有美术类专业在上海承认美术统考成绩,在省外仅美术学(美术史论)、动画专业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Ⅲ 北京哪些大学有美术类专业
北京工商大学2010年艺术生招生简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2010年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简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北方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北京城市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2010年艺术本科招生简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农学院2010年艺术设计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含美术类)招生信息
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联合大学2010年艺术类(含美术类)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演艺专修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舞蹈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0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
中国戏曲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外籍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本科(含美术类)招生简章
详文参考: http://www.ms315.com/html/20091209/200912090201351.htm
2010-11-2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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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高考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Jiaotong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国标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国标19004)两个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高职(专科)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科)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为二年。高职(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学校高考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本科生院,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组织协调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型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投档(提档)
1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2
本部校区和威海校区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学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
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录取
1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2
按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录取和分专业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省区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或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只包含一个专业(类)的进档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
3
在内蒙古自治区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4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科)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有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招生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各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2
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所报专业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of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of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科)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条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专科)(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Ⅳ 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高考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职招生。对取得我校学籍,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高职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2020年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业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高职标准学制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纪委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外语类保送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院及威海校区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按照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联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组织协调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本科录取平行志愿超过计划数提档且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投档(提档)
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分别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两个招生院校代码或投档单位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本部和威海校区的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高校,外语单科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4.江苏省考生一般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5.高考改革试点省区选考科目按照提前公布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类型)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对投档成绩中所含的政策性加分承认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2.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对选考科目要求仅为“物理”的专业参考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选考科目为其他类型的专业依次参考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中试点使用。
其他省区参考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理综或文综成绩,其他专业将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或文综成绩。
江苏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规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B+B+、B+B、BB。
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同一投档院校代号下投档时,如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4.外国语言文学类、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三分之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外语口语加试,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一般为等级B或不低于7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特殊类招生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对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
2.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按照这些计划类型录取的考生,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允许在内地就业、创业。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本部与威海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度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52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50000元,在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习期间还需按该校学费标准向该校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在学校本部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Ⅵ 我儿子钢琴过中央音乐学院非专业九级,今年参加高考,如果报艺术类特长生,那些学校可以报考,什么流程
艺术特长生的国家统招一类院校是59所
这个艺术特长生入校后跟普通高考录取生一样从事普通专业的学习,只在课余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学校的排练和演出.如果获得这个艺术特长生资格,在高考录取时可以降低2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可以降低到一本线录取..
有关具体招生和报名办法请关注每年十月份发布的国家统招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这个在阳光高考网和各参与学校的官方网站都有,你可以先查下以往的参考下.
然后1月份会在北京有个艺术冬令营的面试,每个学校都会组织单独的面试.
而且只有拿到这个冬令营的一级优或者一级,参加冬令营结束时的各高校面试签约概率才会比较大.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清华,北大在冬令营会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过线才给报名和面试机会,因为这两所报名人数都超多.
报考这些学校参考文化分数一定要超过一本线,否则很可能不会和你签约,甚至不给面试机会.
钢琴属于很难的特长类别,因为需要的名额很少,而学钢琴和报考的人又很多.
1、北京大学3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清华大学31、南京理工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32、河海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33、南京农业大学
5、北京理工大学34、中国药科大学
6、北京科技大学35、浙江大学
7、北京化工大学36、厦门大学
8、北京交通大学37、山东大学
9、北京邮电大学38、中国海洋大学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9、武汉大学
11、中国农业大学40、华中科技大学
12、北京林业大学41、华中农业大学
13、北京中医药大学42、湖南大学
14、中国政法大学43、中南大学
1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4、中山大学
16、中国地质大学45、华南理工大学
17、南开大学46、四川大学
18、天津大学47、西南交通大学
19、大连理工大学48、电子科技大学
20、吉林大学49、重庆大学
21、哈尔滨工业大学50、西安交通大学
22、复旦大学51、西北工业大学
23、同济大学5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4、上海交通大学53、长安大学
25、东华大学54、北京工业大学(*)
26、华东师范大学55、首都师范大学(*)
27、上海财经大学56、北京工商大学(*)
28、南京大学57、北京物资学院(*)
29、东南大学58、北京联合大学(*)
以上带(*)的院校为经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只限在北京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
其他均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是否招收北京籍的艺术特长考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Ⅶ 哪些北京高校公布了自主招生计划
昨天,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林业大学通过本科生招生网正式发布了2017年自主招生政策。从今日开始,北京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各大高校将陆续公布自主招生政策。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预计本月中下旬公布。
北京交通大学:200人以内
北交大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0人以内。学校共有12个专业(类、方向)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考核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经济管理试验班所在的经济管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17个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试点学院之一,招生计划将给予一定的倾斜。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7年3月24日12点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学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和各专业报名要求的基本标准。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7年3月28日12点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后再次报名,则该次报名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Ⅷ 北京交通大学smba2017还招生吗
北京交通大学(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位于中国首都北京,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内京市共容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高校[1] ,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高校。学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高校。[2]
北京交通大学历史渊源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1909年9月清政府在北平创办的邮传部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电信工程、交通工程和管理学教育的策源地。1921年合并组建交通大学,先后定名“交通大学北京学校”、“北京交通大学”、“国立交通大学”、“国立北平铁道管理学院”、“中国交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北方交通大学”,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
Ⅸ 2017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可以有几名推荐专家
自主招生的对象:
(1)招生对象。一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 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而且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一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许多自主招生学校已将招生范围扩大到全 国各地;
(3)招生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校或教师推荐也可自荐、试点院校测试并认定为自 主选拔录取人选;
(4)录取原则。预选上考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该试点院校,且高考成绩须达到该校规定的水平(如该校在当地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方予以录取。
理科得有奥赛的证书...
文科自主招生报名没有特殊条件要求.准备的材料也没有固定的要求.
总的原则是,你需要让老师从材料中充分知道你很优秀.所以仅可能把材料准备充实些,展示你个方面的才能!同时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一个能力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