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福建招生计划
1. 2021级泉州录取多少985
仅有1.5万人能考上。
从招生计划可以看出,全国传统“985、211”院校,仅有1.5万人能考上,福建2021年高考生20.1万人,占比约7.45%。
福建省内招生985/211院校仅两所,厦门大学作为福建省内唯一一所985院校,2021年在福建省共计招生1417人,并且院校环境优美,是福建莘莘学子的理想院校。
福建省外的985院校中,历史组招生计划最多的院校分别是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三所院校。物理组招生计划最多的3所院校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都达到了150人以上。
2. 求解.一般厦门大学在福建招收多少人
厦门大学每年的招生计划都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出来的,以最新的2014年招生计划说明:在福建文科计划数302人,理科计划数982人。
3. 2010年厦门大学向福建招收多少人
厦门大学在闽安排招生计划1400人,其中文史类372人,理工类1028人,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据介绍,厦门大学1400人的招生计划中,不包含在福建省招生的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和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另外,厦门大学校今年新增一个本科专业:外交学(侨务方向)专业。
余自中介绍说,今年福建省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5%,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投档时按考生位次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后出档。他建议有意愿报考厦大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将厦门大学志愿放在第一位,增加录取的几率。
另外,该校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 方式,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兴趣选报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应注意合理的梯度。
三种情况可以转专业
据余自中介绍,如果考生在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三种情况之一可以转专业。
一是特长: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例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或提供确凿证明证实申请者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
二是健康: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是自主学习: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外语课、计算机基础课等),以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绝大多数达到良好(70分)以上成绩。
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由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各学院接收专业学生计划,组织考核,最终确定转专业名单。
厦门大学近三年在福建录取分数
文科 2009年,本一线582,最高分650,最低分618,平均分627; 2008年,本一线547,最高分618,最低分568,平均分581.9; 2007年,本一线565,最高分618,最低分566,平均分595。
理科 2009年,本一线569,最高分665,最低分623,平均分635; 2008年,本一线534,最高分633,最低分556,平均分595.6; 2007年,本一线562,最高分661,最低分606,平均分620。
4. 求厦门大学08招生计划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二条 2008 年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 57 个本科专业类,涵盖 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条 2008 年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 5000 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三章 招生模式
第四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 2008 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五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六条 录取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拥有全国一流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的漳州校区。经第一、二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继续修读学业。准予毕业的学生,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七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八条 报考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110%-120% 以内。
第十二条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在 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10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5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2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十五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为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获得我校推荐录取资格的出档考生,给予加分进行专业投档,加分原则上不超过 10 分。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公布的《厦门大学 2008 年普高招生推荐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5460 元;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 6760 元;
3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 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 400 元,每学年约为 40 学分;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9360 元。
第十九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 1200 元(人 / 学年)。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制度
1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 3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 2 万元(第 1 — 10 名)、 1.5 万元(第 11 — 20 名)和 1 万元(第 21 — 30 名)的奖励。
2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 80 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 5 %的新生,给予 2000 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绿色通道”制度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时现场办理缓交学费和入学报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建立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内的新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我校每年可申请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 20 %,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 6000 元。 2007 年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4514 人,总金额 1114.3 万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 2007 年拨出专款 2000 多万元用于资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资助
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校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约为 300 多万元。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五条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 2007 届 95.9 %, 2006 届 95.1 %, 2005 届 97.07 %。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2007 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及高等院校。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浙江、北京、江苏等省份(城市)。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招收的非西藏生源省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属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 40 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 5 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http://210.34.18.180 查询,或咨询南京军区驻厦门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0592 - 2187802 。
第二十八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AA 。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 A +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 2 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网址: zsb.xmu.e.cn ,电话: 0592—2188888 。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 门 大 学
二○○八年三月
5. 福建高考生考上福州大学和厦门大学的难度有多大
福建高考生考上福州大学和厦门大学的难度有多大?在福建省,说起大学,可能会想到厦门大学。这是一所“985工程”建设大学,在国内真的很有名。不过福建省还有一所大学也很不错。是福州大学。可能福州大学在省外不是很出名,但是在省内,福州大学没有厦门大学出名。是福建省唯一一家。

福州大学的化学专业也是录取分数线最低的专业,但是福州大学的化学学科是学校里最强的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福州大学唯一进入A级的学科是化学学科,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等“985”高校同为一个年级,说明学校在这个学科上非常强,学生可以接受到全国最高水平的教育。
6. 厦门大学今年招生多少人
厦门大学2015招生计划4730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7个学院(含76个系)和10个研究院专,187个专业可招收属培养博士研究生,276个专业可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83个专业可招收本科生。有在校生近40000人(本科生19570人,硕士生17490人,博士生2919人),其中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2800余人
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gxy.xmu.e.cn (教育网) , http://www.xujc.com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http://zsb.xujc.com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8. 如何看待“厦门大学“面向厦门”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面向厦门招生计划,
是因为厦门市政府从财政和其他政策上给厦门大学支持较大,
适当照顾本考生,
无可厚非。
祝你好运。
9. 厦门大学面向漳州是什么意思
厦门大学面向漳州就是学校面向漳州地区招生,只有考生生源地属于漳州,报考符合条件的,厦门大学才会录取,其他地区不录取。
2021年厦门大学在福建省招生总计划1417人。招生类型包括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创意与创新学院)、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普通类、医学类、护理类、马来西亚分校等。
2021年厦门大学在福建省普通本科批次继续实施面向全省、面向厦门、面向漳州、医学类、护理类、马来西亚分校等类别单列招生。考生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下也可以选择多个专业组进行填报。

录取规则
1、普通批调档比例100%
厦门大学在福建省普通批以各专业组计划数的100%调档。投档到厦门大学的考生,满足录取要求,原则上不退档。
2、投档和专业大类(专业)录取均认可加分
厦门大学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如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专业大类(专业)录取及调剂。
3、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
厦门大学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考生可根据专业意愿对专业组和组内专业(类)进行排序。
以上内容参考 厦门大学—厦门大学2021年在福建省本科招生概况
1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
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
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91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
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
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
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全覆盖。
自办学以来,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以创新创业竞赛为抓手,以营造“双创”环境为落脚点,以推动成果转化为导向,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根本目标,形成了“坚持一个中心(以学生为中心)、搭建两个平台(‘校企’‘校地’两个平台)、构筑三级体系(以‘意识培养’为基础,‘种子选育’为路径,‘协同共育’为特色,分类分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打通四大渠道(打通教学、竞赛、校企合作平台、校友四个渠道,挖掘优秀项目和人才)、培养五种能力(‘创意、创新、创造、创优、创业’能力)”的工作特色。
第十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
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英国、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及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专业深度合作,建立了适应学生跨境学习需求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
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境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一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
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从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学生。
国际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二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
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
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3个本科专业。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内蒙古除外)。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时,除内蒙古及按“专业(类)+院校”模式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不设级差分。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等情况调剂到相关录取未满额专业,其中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
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第二十三条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在内蒙古普通类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普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类)+院校”模式或“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录取。
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录取的省份,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及相关细则。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艺术类专业体检要求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还有日语。
第二十三条
同分专业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
福建普通类或艺术类考生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则先以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或同分排位)高者优先;如投档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则上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注:“综合”科目在“3+3”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先看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看次高成绩;在“3+1+2”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出现排序分数相同的情况,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2022年学费标准如下: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500元人民币;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6.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元人民币;7.舞蹈表演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45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六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章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嘉庚学院奖、助政策
嘉庚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
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嘉庚学院及各院系还设立了中国银行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八章文凭发放第二十九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就业情况
第三十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
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6288720)。
第三十二条
嘉庚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对以嘉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嘉庚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s://www.jgxy.xmu.e.cn(教育网),https://www.xujc.com(公网)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邮编:363105联系电话:0596-6288416传真:0596-628881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QQ:651042041招生网站(WEB&WAP):http://zsb.xujc.com新浪微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微信号:xujc_zs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