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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8-19 08:00:08

① 北师大珠海分校有什么专业

写出来也太多了...

国际商学部
金融学(货币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教学)
金融学(英文教学)

法律与行政学院
法学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教育学院
教育学 学前教育
应用心理学 家政学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对外汉语
编辑出版学

不动产学院
房地产经营管理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日语

信息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特许经营学院

特许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学院
物流管理 物流工程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艺术类)

艺术与传播学院
影视学(艺术类) 表演(艺术类)
传播学 广告学
文化产业管理

应用数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工程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教育技术
工业设计

② 北师大珠海分校和北师大珠海校区是同一所学校吗

北师大珠海分校是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北师大珠海校区是公办性质的985大学异地校区。两个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完全不一样。注意识别,防止混淆。

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什么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存一校。学校从2019年起,开始逐渐减少招生计划,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7月将终止办学,且全部并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师资与学生

为了确保珠海分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珠海分校建校初,北京师范大学即选派以知名学者和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承担珠海分校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相关院系也选派出一些知名学者和优秀教师到珠海分校担任教学工作。

著名管理学家、博士生导师蒋正华教授,“两弹一星”功臣、中科院院士黄祖洽教授,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国际心理科学联盟副主席、博士生导师、北师大教授张厚粲先生等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学者均应聘在珠海分校参与教育教学或为学生开设讲座。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师大博士生导师顾明远教授亲自主持珠海分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国内外一些知名学者也受聘在珠海分校任教或讲学。

以上内容参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简介

④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最初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
2001年,时任北师大校长袁贵仁与时任珠海市市委书记黄龙云在京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协议确定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教育部特批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为综合性高等教育改革试验区,希望建成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特区和高等教育开放式、国际化的新窗口。
2003年北师大将之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并报请教育部批准。
2004年由教育部批示正式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单独招生(即独立于北师大本部招生),实行单独的分数线政策和标准,分校的学生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申请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分校为独立法人,实行属地化管理模式,招生业务及党团业务归广东省统筹管辖,北师大给予教育和学术上的支持和指导,是北京师范大学按公办新机制举办的分校,参照独立学院模式运作。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批次均为本科二批以上(部分专业为提前批和本科一批)。

⑤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几本

您好,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还没有高考录取批次改革前,在大多数的省市区属于(本科第三批次),以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和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共同建设的一所高校,属于民办本科性质,也就是(独立学院)。
而根据教育部官网的显示,根据教育改革,独立学院这个特殊群体会在5年内逐步退出中国教育体系,所以现在独立学院可以转成公办高校、民办高校或是停止办学。而根据教育部官网的显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是最后一年招生,2021年停止招生。现在院校的学生会一直继续到毕业,学校就会被关闭了。
需要区分的是另一所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这是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设立的分校点,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完全独立的两所高校。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闭后,其办学资源有可能会逐步交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管理,最终就剩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而没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了。
所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三本独立学院,2021年停止招生,学校关闭。

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属于211工程或985工程学校吗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属于211工程或985工程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

按教育部教发函[2019]14号文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将从2019年起逐年调减招生计划,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

院系设置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设有文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不动产学院、物流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应用数学学院、运动休闲学院以及国际商学部等十四个学院/学部,开设61个专业及若干国际合作课程。

学校师资队伍中,82%以上具有硕士学位,2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比例占38%,其中正高级职称比例占14%;3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占47%;高学历、高职称和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成为教学队伍的主要力量。另外外籍教师比例约10%,也达到了较高比例。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是同一所学校吗

你好,这两所大学是同一所学校。

⑧ 我儿子想考研,打算报北师大珠海分校。我了解一下是211工程吗

北师大珠海分校是二本大学,是没有研究生试点的,你想报的应该是北师大珠海校区

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和北师大珠海分校有什么区别

一、主体不同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指由教育部于2019年4月批准设立的属于北京师范大学直属直管的异地校区。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二、位置不同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校园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内。


三、发展不同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珠海校区是北师大“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按照与北京校本部同水平、同标准办学,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从2019年起逐年调减招生计划,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

四、办学性质和层次不同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是公办985大学的异地校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没有研究生招生资格。


以上资料参考:网络-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网络-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⑩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奖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1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说明:2019年,教育部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根据教育部、广东省等有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的要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1年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学生按照入学时对应的招生代码及校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44CA2A20131463N)专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还可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颁发的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证书。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44DE2A20141639N)专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还可获得德国品牌应用科学大学品牌设计文学学士学位 (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承担学校本科生招生政策咨询和民主监督,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招生工作汇报,提出招生工作改进建议,监督检查学校招生有关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在其他省(区、市)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以及解决普通类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若无投档总分排位,如投档总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相关科目比较顺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有关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报考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15分(150分制),数学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150分制)。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的转专业政策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及学校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网址:http://zsb.bnuz.e.cn/info/1009/3061.htm)执行。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学校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表1 学费标准

科类/专业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普通类

22000

艺术类

29000

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

49400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55500

表2 住宿费标准

宿舍房型

住宿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六人间

1500

公共卫浴间

六人间

1800

独立卫浴间

四人间

2200

无电梯

四人间

2300

有电梯

注:

1.原则上新生宿舍为六人间,学校每年将按照“同年级、同学院、男女分宿”的原则划定新生住宿区域,并视实际工作需要做出适当宿舍调整安排。

2.该住宿费标准含学校为住宿学生免费提供的定额电、冷水、热水(电:8度/人/月,冷水:2.4吨/人/月,热水:1.6 吨/人/月,每学年按校历规定的在校住宿时间提供,按现行价格免费水电合计422.8元/人/学年)。

第九章 奖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优秀新生奖励计划:学校对录取的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予以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3683333

传 真:0756-36838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83003

传 真:0756-36830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办公会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政策调整,学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附: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各专业录取规则

1.舞蹈学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舞蹈学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要求:达到对应省级统考(或联考)类别合格成绩。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750分折算)×5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750分制)×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要求:达到对应省级统考(或联考)类别合格成绩。

3)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要求:达到对应省级统考类别合格成绩。

3)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按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未按专业划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该省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及我校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网址:http://zsb.bnuz.e.cn/info/1009/3061.htm)。

(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设计学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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