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Ⅰ 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确保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上街校区(旗山校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乌山校区):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第六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2.96%,其中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名、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有6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专科)56个;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有7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所直属附属医院、1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及22所临床教学医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的高水平医院,附属医院10个专科医学中心纳入省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协和医院、附一医院均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学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学院校先进行列。武书连2020年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我校位列福建省第2位,全国医药类院校第11位,全国第116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0年详细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安排等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情况为准。
第八条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委会各项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原则,负责做好未录取考生解释工作及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志愿。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多门核心课程部分章节采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福州大学联合培养。
第十六条 在福建省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其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志愿设置与录取办法等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十八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继续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等,依据学校专业调配原则进行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对政策允许的加分、减分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投档,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录取。
第五章 专业调配原则
第二十条 对于学校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其他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对于各省的投档要求,由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中,根据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调配。一二专业级差3分,二三专业级差1分,三四专业级差1分,后不设专业级差。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计划未完成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英语、文科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成绩排序。
实施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的省份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各省确定的规则进行。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为准。
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进档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普通类考试理工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及以上等级。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调配时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照等级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超出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的考生,可往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所报志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设制度》和学校招生工作廉政相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文件及福建省物价局收费目录清单、福建医科大学阳光价费公示牌执行。收费许可证号:KK00031100。
专业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当年审批为准。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儿科学、精神医学方向)本科阶段、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分析、预防医学等专业6760元/学年;智能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6240元/学年;生物制药专业6200元/学年;生物信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5460元/学年;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5000元/学年。“5+3”一体化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4人间),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1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闽医大[2016]133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完整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和“协和奖学金”“美国校友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10余项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协和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3万元,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万元。
第二十八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网站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jmu.e.cn
招生网址:http://www.fjmu.e.cn/zs
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2773(含传真)、4009180081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91-22860673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本科招生办(35012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Ⅱ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
1、欲报考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以到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版生官网查询最权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专业。
2、福建医科大学不属于34所自主招生自主划线学校,复试分数线不会太高,大部分专业达到国家线就可以参加复试。
Ⅲ 报考医学院的相关条件
1、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2019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市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录取专业时则按高考实际文化课分数排序。

(3)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医学院的学习目标:
1、掌握基础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医学实验的分析、设计方法和操作技术;
3、具有基础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4、熟悉基础医学教学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5、熟悉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并了解临床医学的新进展和新成就;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Ⅳ 福建医科大学有哪些二本专业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有以下二本专业:
1.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
2.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儿科学)
3.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
4.五年制麻醉学专业
5.五年制医学影像学专业
6.五年制基础医学专业
7.四年制生物信息学专业
8.五年制预防医学专业
9.四年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10.四年制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11.四年制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
12.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13.四年制康复治疗学专业
14.四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15.四年制眼视光学专业
16.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
17.四年制药学专业
18.四年制药物制剂专业
19.五年制临床药学
20.四年制生物制药专业
21.四年制护理学专业
22.四年制助产学专业
23.四年制社会工作专业
24.四年制应用心理学专业
25.四年制英语专业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前身为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医学院校之一。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软科“2019年中国最好医科大学”排名显示,我校位列全国第17名。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00亩。设有21个学院(部),2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140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6000多人。与海内外1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Ⅳ 福建医科大学需要校考
需要校考的。
福建医科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兜底考试信息汇总为2021参加艺考的艺术生提供福建医科大学线上考试相关安排与通知信息,受疫情影响,大多数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都在陆续放到线上举行,2020年10月以来,各高校先后发布了《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1年校考线上考试操作手册》、《2021年艺术类校考补充公告》和《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确认的温馨提示》等公告和提示信息。
Ⅵ 福建医科大学函授专业都有哪些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省卫计委委托培养)、医学影像学、预防医专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属、口腔医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
对象和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考试科目:
一、高起专
高起专考试按理科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英语等3门
二、专升本
1、医学类专业: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2、经管类专业: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以上各科满分150分,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学历待遇
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福建医科大学署印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建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
Ⅶ 2020报名福建医科大学药学专硕有几人
583人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对应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即药学类专业(1007XX、105500)总分≥299,单科(满分100)≥41,单科(满分300)≥123,其他专业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医学大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0)。
4.初试的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即外语科目为英语一)
Ⅷ 福建医科大学代码
10392。
第三条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上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第六条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50亩,有教职医护员工1354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多人。专任教师(含临床教师)164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超55%,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70%。
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7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
有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4个,院士工作站2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一流学科6个。
以上内容参考: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福建医科大学
Ⅸ 福建医科大学2011招生章程中的“专业调配时可使用10分调剂权”如何理解
福建医科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2分。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专业调配时可使用10分调剂权。
解释: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专业调配时可使用10分调剂权相当于增加10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专业
Ⅹ 福建医科大学代码 各专业代码
学校国标代码:10392
各专业代码(由于年的招生专业简介还未公布,因此根据以往的来回答,每年基本也不会相差特别大):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3):
01、营养与健康、妇幼营养
02、营养与健康
03、保健食品与食品安全
卫生毒理学(100405):
01、生殖毒理学
02、环境毒理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
01、心血管病的诊治研究
02、缺血性脑血管病
药物化学(100701):
01、天然药物活性成分研究
02、新药及辅材合成与应用
03、微生物药物
04、新药及辅材合成与应用
05、金属配合物合成及应用
药剂学(100702):
01、药物新剂型与制剂新技术
药物分析学(100704):
01、药物色谱分析
02、高分子前体药物分析
03、纳米生物医学药物分析
04、天然药物分析(黄丽英)
05、保健食品分析
06、药品质量控制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
01、生化药物
药理学(100706):
01、临床药学
02、心血管药理与临床药学
03、生物肽生化药理
04、肿瘤药理
05、 肿瘤药理
06、神经药理
07、抗氧化药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01、农村与社区卫生
05、 农村卫生与卫生政
扩展:
福建医科大学,为福建省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37年,经过8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的省属“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以评价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的国内知名大学排名机构软科公布了“中国最好医科大学排名”,该校位列第17名,并入选软科2019年“中国最好医科大学造就医学人才前十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