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2015湘潭大学招生计划

2015湘潭大学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8-22 11:38:15

1. 湘潭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湘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湘潭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三条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8913,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xtu.e.c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条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第五条学校坐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长株潭都市圈中心城市——湖南省湘潭市。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湘潭大学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切实保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对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考核,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不超过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需签订《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六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八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其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按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我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五条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报考羽毛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全国统测。考生参加统测的位置或小项应与在我校报名时严格一致,若统测未区分位置、小项,或未设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项,则考生参加的统测成绩须经我校认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保送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一条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涉嫌严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费标准及帮困措施
第三十三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2. 湘潭大学收国防生吗

2013年,湘潭大学的国防生在湖南省招生计划是56名,其中只有测控技术与仪器这个专业,是指挥类专业,该专业招收计划是9名!高考成绩需要过一本线!

3. 湖南湘潭大学招收职高机械专业吗

摘要 职高对口(机电类)(湘潭大学[4304]2020年在湖南省招生计划一览表)

4. 哪里可以找到湘潭大学导师的招生指标

招生信息网可以找到湘潭大学导师的招生指标。
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考研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报录比、研究生导师等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湘潭大学研究生导师频道,为考研党提供最全面的湘潭大学研究生导师介绍、湘潭大学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等信息。

5. 4304湘潭大学是什么意思

湘潭大学招生代码是4304。
湘潭大学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代码4304)
招收湖南省内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既可报考湘潭大学普通类、理工类,也可在“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中同时填报湘潭大学,如果考生又符合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还可在“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中同时填报湘潭大学。

6. 湘潭大学在安徽省2015年招收多少人

湘潭大学2015年安徽省招生计划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层 次 学 制 招生计划
文科 理科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2
哲学系 哲学 本科 四年 3
哲学系 社会学 本科 四年 2
历史系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本科 四年 3
历史系 中国共产党历史 本科 四年 2
历史系 历史学 本科 四年 3
历史系 文化产业管理 本科 四年 3
商学院 经济学 本科 四年 2
商学院 金融学 本科 四年 2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四年 3
商学院 工商管理 本科 四年 2
商学院 会计学 本科 四年 3 2
商学院 财务管理 本科 四年 2 3
商学院 电子商务 本科 四年 2
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本科 四年 2
公共管理学院 数字出版 本科 四年 2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四年 3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本科 四年 2
公共管理学院 图书馆学 本科 四年 2
旅游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四年 2
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本科 四年 2
旅游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 本科 四年 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 本科 四年 2
文学与新闻学院 汉语言文学 本科 四年 3
文学与新闻学院 新闻学 本科 四年 3
文学与新闻学院 广播电视学 本科 四年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本科 四年 4
外国语学院 德语 本科 四年 2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本科 四年 2
艺术学院 动画 本科 四年 8 1
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 本科 四年 5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四年 6 1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四年 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学类(韶峰班) 本科 四年 2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学 本科 四年 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四年 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本科 四年 2
化学学院 化学 本科 四年 3
化学学院 应用化学 本科 四年 4
化学学院 材料化学 本科 四年 4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四年 3
化工学院 制药工程 本科 四年 3
化工学院 生物工程 本科 四年 3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四年 5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科 四年 2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本科 四年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本科 四年 4
机械工程学院 焊接技术与工程 本科 四年 2
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科 四年 3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四年 4
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本科 四年 4
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 本科 四年 3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3
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本科 四年 4
信息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 本科 四年 3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 本科 四年 5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本科 四年 3
共计 185人 88 97

7. 2015湘潭大学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1、湘潭大学2015年在复全国不同省份的录制取时间和录取分数线都是不同的,预计录取分数线会在本月下旬全国各省份录取结束后陆续公布。

2、2015年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高考录取结果会随着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束随时公布,考生随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报考批次录取时间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分数及录取分数线会在投档及录取结束后公布。

3、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考生要时刻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录取通知书会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布缺额学校征集计划,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或降分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准确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试院官网会公布。

8. 湘潭大学有没有专项计划招生

湘潭大学有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两类。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是湖南省内指定县市的城市和农村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就可以报考,考生报考资格由各省级招考部门审定;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只限于湖南省内农村户籍学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就可以报考,考生报考资格由各省级招考部门审定。专项计划均不组织入校测试,入选资格考生直接填报高考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9. 湘潭大学阳光平台限报几所

湘潭大学阳光平台限报2所学校。
阳光高考平台,是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0省区。
符合农村专项计划要求的考生,高考后要按照学校公布的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报名学校会受到数量的限制。

10. 湘潭大学5015年招音乐生吗

湘潭大学到目前位置都没有开设音乐学的艺术专业,所以不会有音乐生的招生计划。湘潭大学目前的艺术类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动画。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