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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

发布时间: 2022-08-22 15:26:13

A.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70),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第二条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市中心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

第三条 学历与学位: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学院的招生工作。学院同时接受福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将严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等“六公开”,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期间,举报、投诉电话为:0591- 83707756。

第三章 招生专业、批次及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20年实际招生省份、专业及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cn)。

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同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cn)浏览具体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历年录取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我校允许每位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英语的单科顺序依次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综合、数学、英语的单科顺序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学院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选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定位次(投档成绩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学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即文化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表演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以上音乐、美术类综合分或表演类专业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或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 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文件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闽价费〔2013〕168号、闽价费〔2013〕242号、闽价费〔2015〕223号、闽价费〔2016〕184号及闽价费〔2017〕218号文件规定,学院2020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汉语言文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日语、英语等专业,每生17000 元/学年;

(2)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每生 18000 元/学年;

(3)金融工程专业,每生18500 元/学年;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设计等专业,每生19000 元/学年;

(5)建筑学专业,每生19500 元/学年;

(6)产品设计专业,每生20000 元/学年;

(7)音乐学、表演等专业,每生22000 元/学年。

2、住宿费

学院2020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生1200元/学年(准公寓)或1350元/学年(公寓)收取。

3、以上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后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学院设立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1、凡高考成绩(即文化分,下同)名列所在省普通类理工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2、凡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工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划分的,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15分(含,下同,江苏省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2)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不分本一、本二(本三)的(即只有本科批),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2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0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3)浙江考生凡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1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4、福建省内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排名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文史排名第2-3名,理工排名第2-4名,音乐、美术、表演各类排名(按我校录取规则排名)为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文史排名第4-6名,理工排名第5-10名,音乐、美术、表演各排名为第2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5、被录取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上规定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条 在校生奖励政策

学院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级奖励、院级奖励,具体如下:

1、国家级奖励

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5000元/学年。

2、院级奖励

优秀学业奖;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考研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优秀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金

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生2800元/学年、4500元/学年两档。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实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用于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共同审核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将及时发放贷款。具体申请办法,请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标准:最高每生8000元/学年。

3、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校复学、退役后重新考取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每生8000元/学年。

4、勤工助学

学院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我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5、绿色通道

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再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临时困难补助

学院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突发意外情况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500元-2000元不等。

7、毕业生就业补助

学院设立“毕业生就业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考公、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8、寒假返乡车费补助

学院设立“寒假返乡车费补助”,帮助省外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寒假期间返乡路费问题。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893368(招生办公室)、18050178080(吕老师)

咨询QQ:879530381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邮编:350002)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fdzcxy.e.cn(或http://zsb.fdzcxy.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委员会。

B.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办公室0591-87893368

C.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办电话

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的学费在二、具体专业收费(2016年)收费20000的有内建筑学收费19000的有计算机容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数字媒体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金融工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收费18000的有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网络与新媒体、行政管理收费17000的有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简介借福州大学办学力量,民营资本为主体建立的独立学院,基本上在三本招生,目前4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接近2万名,能够享受一部分福州大学的师资。

D.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全日制自考怎么报名,如何报名

全日制自考本科招收高考成绩在专科线的学生,主要是培养学历+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报名主要看学生的综合情况,入学后全日制在校上课,具体报名可以到学校当面咨询了解

E.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费

根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根据闽价费〔2013〕168号、闽价费〔2013〕242号、闽价费〔2015〕223号、闽价费〔2016〕184号及闽价费〔2017〕218号文件规定,学院2020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汉语言文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日语、英语等专业,每生17000元/学年;

(2)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每生18000元/学年;

(3)金融工程专业,每生18500元/学年;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设计等专业,每生19000元/学年;

(5)建筑学专业,每生19500元/学年;

(6)产品设计专业,每生20000元/学年;

(7)音乐学、表演等专业,每生22000元/学年。

2、住宿费

学院2020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生1200元/学年(准公寓)或1350元/学年(公寓)收取。

3、以上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后下达的文件为准。

(5)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扩展阅读

根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新生奖学金政策

学院设立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1、凡高考成绩(即文化分,下同)名列所在省普通类理工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2、凡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工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划分的,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15分(含,下同,江苏省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2)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不分本一、本二(本三)的(即只有本科批),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2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0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3)浙江考生凡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1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4、福建省内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排名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文史排名第2-3名,理工排名第2-4名,音乐、美术、表演各类排名(按我校录取规则排名)为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

文史排名第4-6名,理工排名第5-10名,音乐、美术、表演各排名为第2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F.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可以的。

2020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全日制自考本科正在火热招生,学院采用全日制的教学管理模式,共享校本教育资源,高考应届生/中专毕业生皆可突破分数限制,可以享受丰富多彩的四年大学校园生活,毕业还有就业推荐,相关问题可以手机联系猎学解答

G.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在福建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88分,省最低排名是150303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66分,省最低排名是45744名。

在广东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51分,省最低排名是77232名;历史类分数线是488分,省最低排名是22519名。

在重庆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70分,省最低排名是70751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03分,省最低排名是24142名。

在河北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33分,省最低排名是147987名;历史类分数线是477分,省最低排名是51602名。

在辽宁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397分,省最低排名是80897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07分,省最低排名是19229名。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在校生规模超过12000名。

以上内容参考: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校简介

H.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自考本科怎么报名

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含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同等学历的学生)。
◎ 报名手续:
从即日起报名,报名时须随带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首页及记载本人情况的内页)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相片五张(蓝底彩色)、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外地学生可函报,随函提供以上材料)。
◎ 收费标准:
技能培养费及自考学费共计12000元/学年,住宿费、考务费等相关费用按物价部门拟定标准收取。
◎ 报名方式:
地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自考招生办(地矿楼111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 邮编:350002

I.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办(@zcxyzsb)

基本没什么可能。给你一份数据参考

2011福建本二批次高校最低投挡分(参考价值!)
分享 集美大学 569 厦门理工学院 551 福建工程学院 547 闽江学院 54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 531 漳州师范学院 530 泉州师范学院 528 莆田学院527
福建江夏学院 520 三明学院518 龙岩学院 517 武夷学院 51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512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 511 宁德师范学院 503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497
未完待续! 以后数据参考近年分数及今年招生计划和批次投挡线 以上数据内容仅供参考
注:以上数据参照近两年院校录取分数和院校招生人数、今年模拟投挡录取分数 及今年批次分数等各方面综合得出的数据 其他院校批次待续 仰恩大学 490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490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479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470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465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464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462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460 闽南理工学院 460

J.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新生怎么预注册

注册程序:

1、到“报到咨询处”领取入学注册单等相关材料。如需寄存行李,可先到“行李寄存处”办理。

2、到 “缴费处”窗口办理确认缴费或缴费等相关手续。学费、住宿费等已经从存折扣款的同学,请到“已缴费确认处”窗口办理。学费、住宿费等尚未从存折扣款且需要现场缴纳现金或刷卡的同学,请到“缴费处”窗口办理。“缴费处”窗口按专业分(具体详见“入学注册单”),请各位同学根据录取专业和缴费方式选择窗口排队。

3、到“一卡通领取处”领取学生证一卡通。

4、住宿生到“新生宿舍安排处”随机抽取宿舍床位,凭宿舍入住凭证到相应的宿舍楼值班室领取钥匙。走读生想转住宿或住宿生想转走读,请先到“各系报到处”登记申请,报到结束之后根据宿舍剩余情况统一安排。

5、到“各系报到处”领取校徽、新生辅导员名片、《新生宝典》等。同时,填写相关信息,交入学注册单、录取通知书及《致2018级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个人档案、党团材料和照片等。

(10)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逾期(超过报到时间两周)未注册报到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提出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向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3)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信息网——2018级新生报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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