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
学校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及对象
(一)机械类招生专业及对象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汽车维修工工种且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电工与电子类招生专业及对象
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电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工种且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计算机类招生专业及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种不限,招收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招生地区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科
5年
60
5400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
机械工艺技术
本科
5年
120
5400
机电技术教育
本科
5年
60
5400
焊接技术与工程
本科
5年
60
5400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本科
5年
180
5400
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
本科
5年
180
5400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本科
5年
120
54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5年
150
5400
数控技术
高职
3年
105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职
3年
105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职
3年
50
5500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学籍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20年6月1日,机械类、电工与电子类考生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合格;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式户口;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
(1)普通高考信息采集
考生应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工作规定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并取得由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分配的考生号。
(2)单独招生网上报名
2020年1月2日至5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版彩色免冠照片,并缴纳理论课考试费。
(3)单独招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2020年1月6日至10日,考生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等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时交验的证件和材料: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独招生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截止6月1日,机械类、电工与电子类考生须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合格,并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传职业资格证书照片。
四、考试
(一)理论课考试科目及分值
1.机械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机械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机械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2.电工与电子类: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电工与电子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3.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各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各工种对应的技能基础考试内容如下:
专业类别
工种
技能基础考试内容
机械类
钳工
钳工技能基础
车工
车工技能基础
数控车工
数控车工技能基础
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基础
焊工
焊工技能基础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工技能基础
电工与电子类
电工、维修电工
维修电工技能基础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电子技能基础
计算机类
工种不限
计算机程序员技能基础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
6月7日09:00—11:30
详见《准考证》或招生信息网
理科综合(数学+物理)
6月7日15:00—17:30
专业基础(理论基础+技能基础)
6月8日09:00—12:00
英语
6月8日15:00—17:00
(三)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6月18日12时。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考教材
参考教材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大纲》(2019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2019年11月1日后体检有效),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须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前划定本科、高职控制线,控制线上考生按照德、智、体、美、劳、技能全面考核,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为:
第一批次:本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高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6月1日前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于8月10日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传技工院校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照片。
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考生。
八、加分政策
(一)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100分投档。
(二)获得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80分投档;第4名至第10名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50分投档。
(三)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考生,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30分投档。
以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录取到工种对应专业的考生,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者不予加分。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获奖证书原件于6月1日前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编:300222,收件人:天职师大招生办,电话400-022-9678)。
九、新生入学复查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技工院校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报考资格、文化课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修正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操作技能复试:新生入校后将按照考生录取时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进行复试。各工种操作技能复试要求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操作技能复试大纲》,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操作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
十、待遇
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十一、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本简章适用于2020年度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
『贰』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当前,除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各省普通文理科专业已经基本实现了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叁』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情况。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目前共有硕士点34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个、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专业6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5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水平一般,没有国家特色专业。
2017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4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教育学、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4个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设5个方向)、5个同等学历硕士学位专业、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技术人才,构建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才培养体系。
2017年学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类别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专业学位。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职师大。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各项条件外,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jsh.tute.e.cn
『肆』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9个,其中国家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5个。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55项,省部级奖756项。2017年度,学校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
目前,学校已培养6万余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因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及突出的动手能力受到各用人单位的高度赞誉,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二、专业介绍
艺术与科技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与民航服务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航空领域从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民用航空服务礼仪、简明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英语、民用航空航线&CIQ、民用航空服务与操作、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与目的地国概况、民用航空客舱服务模拟、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与管理、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地面服务模拟、民航服务心理与实务。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从事航空服务专业的设计、组织,在国内各大机场、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地方航空公司、民营航空公司等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计划
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省统考类别
艺术与科技
12000
60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
艺术(文理兼收)
无省级统考
河南
艺术(文理兼收)
表演类
吉林、陕西
艺术(文)
无省级统考
招生计划数为指导性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考生人数酌情调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计划编制时间及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名条件
(1)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艺术类专业报考政策。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男生身高174-184cm,体重为:(身高-105)±(身高-105)╳5% kg。女生身高 164-174cm,体重为:(身高-110)±(身高-110)╳5% kg。双眼矫正视力(C 字表)不低于4.8。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5)无色盲、色弱,嗅觉、听力正常。
(6)若本专业属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统考类别范围内的,必须取得该类别省统考合格资格。
2.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8:00-17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下载地址: https://www.xiaoyibang.com)进行报名,并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20年4月14日8:00-17日20:00
2.考试形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进行考试。考生可按照系统提示先进行模拟考试,再参加正式考试。
3.考试科目(满分400分):
(1)中英文朗诵(满分100分)
(2)形体测试(满分100分)
(3)泳装表演展示(满分100分)
(4)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签订考试承诺书,严格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录制视频,对视频的真实性负责。视频拍摄过程中,考生不能离开画面,考试视频不得编辑,考试着装、考试视频录制背景严禁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身份证号、就读中学、培训机构等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2)才艺展示环节所需音乐伴奏和道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3)考生在考试前应确认小艺帮APP为当前最新版本。
5.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左右。考生可以在5月中旬通过小艺帮APP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时,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按校考专业成绩排队,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专门调查。一经查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依规坚决取消新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话:400-022-9678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tute.e.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微信公众号:天职师大招办
『伍』 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了规定,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天津师范大学是以特色鲜明世界知名高水平师范大学为建设目标的市属重点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
学校突显生态特色的校园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占地面积3500亩、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现有27个党政职能部门,2个学部,20个学院,17个直属单位。现有72个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世界史、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应用心理学等1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3个专业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成员2人,专业学位教育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1人,中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第四届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1人担任中世纪史委员会会长,1人担任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天津市一流学科,18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5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化学学科连续6年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创建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学校。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评估结果,我校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世界史4个学科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进入B+行列,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2个学科进入B类行列。有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点。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市级人文社科基地、7个省市级工程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已建成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5门市级精品课程,获批6门天津市“课程思政”改革精品建设课程、21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有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3支市级教学团队、2支天津市“十二五”综投教学创新团队。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优秀奖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9项,全国首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科组一等奖1项。
学校出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心理与行为研究》《青少年科技博览》《数学教育学报》《中等数学》《政治思想史》《经济社会史评论》《比较政治学研究》等11种期刊。其中,《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版)》《心理与行为研究》《数学教育学报》等收录北京大学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范畴,《比较政治学研究》(季刊)《心理与行为研究》《社会经济史评论》《政治思想史》《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数学教育学报》收录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含C扩)范畴。
全日制本科生24398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61人,博士研究生409人,各级各类留学生2150人。教职工2343人,其中专任教师1461人,拥有高级职称703人,具有博士学位871人。
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历史积淀深厚,沈德立教授著作《学生汉语阅读过程的眼动研究》、徐大同教授著作《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讲录》分别获第四届、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除此之外,学校教师获同类奖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3项,青年成果奖2项。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注重新型智库建设,主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区域发展战略与改革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自由经济区研究所、天津市基础教育决策服务研究中心、天津公共部门信息服务评价与治理中心等6个智库进入中国智库索引(CTTI)。努力发展自然科学学科,建设综合性大学。自然学科研究成果获天津市自然科学成果一等奖和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形成了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职业养成教育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模式。积极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了以“课上课下、工作队伍、项目育人、线上线下、校内校外”五个一体化为基础的育人体系。创造性开展的思政课“三题三入”“八讲法”、实践教学“五同”模式得到推广。我校在思政课教学改革中创造了新鲜经验,先后被中央媒体和报刊报道50余次。获批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语委第一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政治与行政学院获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4门思政课中有3门获得教育部“精彩一课”,学校教师先后荣获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标兵”、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最美思政课教师”的称号。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大学、机构或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韩国、日本、俄罗斯合作举办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首批国家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承办非洲首家孔子学院内罗毕大学孔子学院,所承办的四所孔子学院10次获得“先进孔子学院”称号,1次获得孔子学院创立奖最高荣誉,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承办校”和“全国示范孔子学院”。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集体和个人荣誉近百项。
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树立“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世界知名高水平师范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师范大学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代表招生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成立考试录取专项工作组,负责决策各类型招生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三章 师范生政策
第六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细则》(津政办发[2018]54号)精神,高质量完成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面向天津生源拟招收公费师范生60人,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天津市公费师范生须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签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在校期间由市财政承担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费补助,毕业后一般在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学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优秀的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第七条 学校在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招收师范生,旨在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教学实践能力过硬的热爱教育事业的教育工作专门人才。 学校在相关专业面向所有学生开设辅修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修满学分可申请相应的辅修学位证书或教师教育课程结业证书。
学校设立二次选拔机制,对于思想过硬,品德优良,成绩优秀的非师范专业学生,本科一年级末,在自愿的基础上,择优选拔进入师范专业学习。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依据学校师范生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取消师范生资格。
对特别优秀的师范生,学校实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机制,在本科三年级末,经过校内选拔,推荐免试攻读“3+1+2”教育硕士研究生。“3+1+2”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是我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一部分,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较高的科学素养和科研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高水平基础教育师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天津师范大学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在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原则
一、各省(区、市)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满足所填报高考志愿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市)对专业录取无明确规定,则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专业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所在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三、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规则
一、江苏省以外各省(区、市),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世界史(外语双学位实验班)专业仅限高考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和朝鲜语等五个语种的考生报考,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区、市)英语科目满分的70%。
第十四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该专业录取规则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省级测试成绩(以下简称体育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体育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考生体育专业成绩还须同时达到体育专业省级测试成绩满分的75%和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天津市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体育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考生体育专业成绩还须同时达到体育专业市级测试成绩满分的75%和天津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条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日语(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第十六条 艺术类高职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高职录取规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高职升本、春季高考学前教育专业、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分别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0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程》《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五年一贯制)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若本年度,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现行本科生学费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外语类54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学年,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1500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赴日学费以日方当年规定为准;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国内学费标准为38000元/生•学年,赴俄学费以俄方当年规定为准。
现行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
现行预科生学费标准:3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六人间10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详见我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
如本年度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以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类型录取的特殊类型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
第二十三条 我校软件工程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即3年专业基础教育,最后一年进入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工程实践及毕业设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入伍新生应当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学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学校新生入学期间,持《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参评各级各类奖学金以提升学业水平。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资助帮扶措施。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第三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过程,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三条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
第三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我校各类招生章程、简章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第三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b.tjn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编:300387
『陆』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
2016学校单独招生的考试形式一般为“文化联考+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文化联内考包括语数英三门科目;容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上机测试和面试,上机测试在计算机上答题,考核学生人文素养;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倾向等基本职业素质。不过不同学校之间会有些许差别,具体请看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柒』 想了解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详尽单招信息,以及报考条件 如何报考 考试通过后的录取等相关事宜
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和技术等级;
(3)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2)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截止2011年9月1日);
(3)在上一年度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办法:
(1)如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考生必须先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结束后持考生号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指定的报名点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2)2011年报名采用计算机报名和手工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须持户口册原件、本人身份证、技工学校毕业证、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设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操作技能水平情况(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2011年6月10日前通过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具体过程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符合加分政策的参赛获奖者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报考四年制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于6月10日前寄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可顺序填报)。填报后不得更改。
4.理论课考试费:150元。
5.操作技能鉴定费:依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捌』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本科、高职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市属本科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
学校构建了从学士到硕士、博士层次的完整职教师资培养体系。现有本科专业49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课程4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14门。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与天津第一机床总厂合作共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获批天津高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批天津市首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单位。拥有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2个,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1个省部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始终秉承“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并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成为我国职教师资培养国际化示范校;为海南、广西、新疆、西藏、甘肃、贵州、宁夏、云南、温州市、温岭市、毕节市、丽水市培养公费中职师范生。学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埃塞建设鲁班工坊、援建“埃塞-中国职业技术学院”,指导巴基斯坦建设“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作为教育部首批“教育援外基地”及外交部“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在海外设立3所孔子学院、7个孔子课堂和3个教学点;致力于培养国际化人才,与爱尔兰斯莱戈理工学院开展“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全球50余所高校开展合作与交流。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挑战杯”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机械创新大赛等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中,国家级61项,省部级1073项。2019年度,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93位。
学校已培养6万多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不超过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
(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
(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七条学费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5400元/生·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年,戏剧与影视学类1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2000元/生﹒年;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5500元/生·年,其他高职专业5000元/生·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学校部分专业以“双证书”培养为特色,学生选报相应专业后,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技能培训,并收取400-600元/生·年培训费用。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江苏省考生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学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安排专业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等,则可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退档处理时,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
评价考生综合素质时,优先录取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个方面均合格的考生,如三个方面比较结果相同,则比较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均为D等第的,不予录取。
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结果相同,依次参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考核评价中使用。
第十四条天津市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其他省份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2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调整版)》《202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美术类统考)》。
第十八条 面向技工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202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面向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两省《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录取规则详见《2020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双学位。
第二十六条优秀学生经选拔可进入“工程实践教育”实验班和“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学习。
第二十七条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建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就业帮扶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提供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专科起点”,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高职”。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九条公费中职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与相关省(自治区)、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度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ute.e.cn
E-mail:tutezsb@ tute.e.cn
电话:400-022-967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玖』 202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考研什么时候报名
202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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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我是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考生,听说有4年制 5年制 专科之分,谁能告诉我各自的专业及课程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简章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0年3月起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主要为全国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培训师资、管理干部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院拥有10个硕士点、34个本科专业和8个高职专业。学院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87)教学字012号】和原国家劳动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劳部发(1997)41号】文件的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师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及对象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学制四年,招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2.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3.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4.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5.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6.电气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7.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制五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9.数控技术(国家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家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2.汽车运用技术: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3.应用电子技术(天津市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4.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5.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学制三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招生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陕西、甘肃、宁夏。
二、考试
1.理论课考试科目及记分方法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等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机械基础
(2)电气技术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的客观题部分均采用答题卡答卷。考试成绩由接受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也可网上查询。
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本人的分数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本省接受报名单位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各省以传真方式通知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查询结果由本省接受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课考试:6月7日至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操作技能鉴定:6月10日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安排考核。
3.主要参考教材
《语文》全国技工学校统编教材,中国劳动出版社第四版
《数学》、《物理》全国技工学校统编教材,中国劳动出版社第三、四版
《机械基础》、《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全国技工学校统编教材,中国劳动出版社第三版
《计算机文化基础》郝兴伟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计算机应用基础》王会燃 薛文生主编 科学出版社
《C程序设计》谭浩强 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英语》初级中学课本,高中一、二年级教材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和技术等级;
(3)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2)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截止2008年9月1日);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和志愿填报
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
1.报名时间:2月20日至3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办法:2008年报名采用计算机报名和手工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须持户口册、本人身份证、技工学校毕业证、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设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操作技能水平情况(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2008年6月10日前通过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件的复印件。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指兼报四年制本科考生)、参赛获奖者须于6月10日前将证书原件寄往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本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批准报名,核发准考证(具体过程见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3.志愿填报: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具 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可顺序填报),填报后不得更改。
4.西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免费教育师范生报名、志愿填报及有关事项具体见《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办法》(津工师报〔2008〕10号)。
5.理论课考试费:150元。
6.操作技能鉴定费:依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看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 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所有考生必须进行转氨酶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天津市教委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录取新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在操作技能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先本科后高职分批次进行。
提前批次:免费教育师范生,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免费教育师范生专业且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排名在本省该类单独招生计划范围之内的考生,以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批次:本科(四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本科(五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高职,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在6月10日前不能提供操作技能等级证书(或证明材料)者不予录取。
八、有关政策
1.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100分投档。
2.全国技工学校系统技能大赛前三名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80分投档;第四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50分投档。
3.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青工大赛和技工学校系统技能比赛前三名考生,均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30分投档。
以上加分政策适用于考生录取到与所学工种相对应的专业。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2007年全国技工学校技能大赛的参赛选手参加2008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原始分成绩达到当地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并被录取到本科专业的,学院一次性奖励8000元;享受加分政策后成绩达到当地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并被录取到本科专业的,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
九、新生入学复查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文化课、操作技能复试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技能复试: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工种技能等级标准和录取时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要求进行复试,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
十、待遇
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十一、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十二、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规定为准。
